近期,有關化粧品檢出未標識防腐劑的報道甚囂塵上,為包括薇諾娜、如薇、璦爾博士等在內的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帶來困擾,引發公眾關注與熱議。
防腐劑是確保原料穩定,保護産品免受微生物污染,確保使用期限內産品品質安全的重要原料,對保護消費者健康發揮著重要作用。我國對化粧品防腐劑的使用有著十分明確的監管要求,必須遵照《化粧品安全技術規範》中“化粧品準用防腐劑”表的相關要求進行使用。
防腐劑存在於化粧品中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在化粧品生産過程中有目的的添加到産品配方中,用於確保産品穩定性的防腐劑。另一種則是為保證化粧品原料品質在原料中添加且在最終産品中含量極微的防腐劑。因後者在使用目的、帶入形式、含量等方面有別於前者,所以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2023年發佈的《化粧品配方填報技術指導原則》中明確此類成分不屬於化粧品配方成分。同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也在《化粧品監督管理常見問題解答(五)》中明確,為了保證化粧品原料品質而在原料中添加的極其微量的抗氧化劑、防腐劑、穩定劑等成分可以在標簽中標注,也可以不標注。
截自《化粧品標簽管理辦法》
2024年8月7日,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就韓束相關化粧品外包裝未標示檢出防腐劑一事的答覆告知書也再次重申了上述技術指南和監管問答精神。
上海藥監局答覆告知書
因此,中國香料香精化粧品工業協會呼籲廣大消費者由正規渠道購買化粧品,並理性看待“化粧品檢出未標識微量防腐劑”的有關報道,切勿因不實報道而産生“輿情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