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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謹防陷入“黑科技”騙局

2021-04-06 10:58:29 | 來源:法治日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楊俊康

化粧品商家將産品貼上量子標簽吸引顧客購買

消費者謹防陷入“黑科技”騙局

“量子護膚如果宣稱用了‘量子技術’肯定是假的。”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中國科學院院士潘建偉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公開打假量子護膚品,“因為量子比較時髦,大家都喜歡挂個名。我覺得護膚品真的好的話,不需要挂量子,挂了這個肯定不是特別好的護膚品。”

據悉,量子護膚最早是由國內一家化粧品製造有限公司提出的,它宣稱能夠利用量子力學的震動原理,讓肌膚充分吸收護膚品中的養分,使表皮層趨於平滑,並滲透肌膚基底層,從而實現真正的“凍齡”。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準的提高,消費者越來越追求新穎高效的護膚品。以量子等技術進行宣傳,可以讓許多消費者願意花大價錢購買,導致越來越多的化粧品商家將自家産品貼上“量子”的標簽。

事實上,量子是現代物理的重要概念,最早由普朗克在1900年提出,他認為某些物理量不能連續變化而只能以某一最小單位的整數倍發生變化,那這個最小的單位就叫做量子。

虛假概念層出不窮

科技護膚成新潮流

近日,《法治日報》記者在多個電商平臺上輸入“量子面膜”“量子美容儀”“量子護膚品”等關鍵詞,搜索結果顯示仍有多款量子産品在售,且標價涵蓋高中低各個價位,其中大多保持著一定的銷量。

任雨寒(化名)是某大學研究生,經常致力於嘗試各種新奇的護膚産品,她使用過光子嫩膚美容儀和號稱“利用了阿拉伯膠包裹技術”的水楊酸面膜等多種聽起來“高大上”的護膚産品。“因為想皮膚變好,正好又有閒錢,所以買了很多。”任雨寒説。

近些年化粧品行業為了銷量好,更好地宣傳産品,提出了許多名義上的“新”概念,例如EGF(表皮生長因子)、幹細胞以及近期熱議的量子護膚品等,但最後都被相關專業人士揭穿了其偽概念的本質。

2017年,復旦大學微生物學碩士胡曉波在知乎平臺發佈《一網打盡護膚品中的“偽概念”》一文,稱EGF分子量有6000左右,因此在護膚品裏很難被吸收。作為一種多肽,也極易被降解,甚至還有致癌的風險。

2018年,“丁香醫生”團隊就“幹細胞”發文稱,沒有細胞能在護膚品裏存活,幹細胞更不能。

2019年,中科院院士郭光燦在央視節目中公開表示,“目前沒有任何一款量子産品在市場中銷售,所有在賣的都是假的”。

對此,上海恒衍達律師事務所王艷輝律師説,該類概念的宣傳屬於虛假宣傳,目前全國各地對於該類違法宣傳的行為已經開展相關清查工作。根據廣告法規定,虛假廣告包括商品的性能、功能、産地、用途、品質、規格、成分、價格等資訊,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資訊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情形。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産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寧告訴《法治日報》記者,其實我國現存多項法律針對化粧品偽概念進行了規範,其中《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化粧品標簽禁止標註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虛假或者引人誤解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標注的內容。

2019年12月25日,國家藥品監管局發佈的《識別化粧品違法宣稱和虛假宣傳》明確,化粧品是指以涂擦、噴灑或其他類似方法,施用於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美化、修飾為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産品,其作用溫和,只是起到輔助作用。對於具有誇大效果、明示或暗示具有醫療作用、或者頗具煽動性的宣傳用品,藥監局提示消費者應理性對待。

化粧品或添加激素

損害健康得不償失

據一位曾在外貿公司任職的知情人士透露,她們公司生産的電子類産品主要有潔面儀、美容儀、肩頸按摩器和筋膜槍等。“潔面儀的售價一般是7美元到8美元,因為我們是員工,所以花9.9元人民幣就能拿到,那成本肯定是更加便宜的。”而從成本到售價至少高於5倍的增值,還是由於當地廠家多,為增強競爭力而降低價格的結果。

任雨寒回憶起自己買過的化粧品,稱其實大多都是交了智商稅,沒有什麼實際作用,有些甚至還起到了反效果。

據任雨寒説,她曾經花3000多元錢買過一款點陣嫩膚美容儀,號稱利用點陣鐳射技術先損壞皮膚表層,然後再刺激皮膚表層生長,美其名曰先破後立,以此達到填平痘坑的效果。然而任雨寒使用後,不僅皮膚狀態沒有改善,反而引發了新的問題。“説是治療痘坑的,結果用完皮膚賊差,我現在都變成敏感肌了,皮膚很容易紅,還有點粗糙。”任雨寒説。

對此,鄭寧認為,其産生的不良反應需要通過專業鑒定機構鑒定,究竟是産品品質問題、虛假宣傳問題,還是因個人體質差異引起的副作用。如果構成了關係到消費者生命健康的虛假廣告,那麼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廣告代言人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是産品品質問題,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要承擔民事責任,並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王艷輝也説,如果能夠證明皮膚受損與商家提供的美容儀存在因果關係,可以要求商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採訪中,曾使用過此類産品的消費者朱某告訴《法治日報》記者,寒假期間親戚送了她一瓶微商産品,號稱利用了量子技術。“當時我對著奶奶半邊臉噴了幾下,沒想到皺紋真的淺了很多。我親戚50多歲了,也沒啥皺紋,説就是用這個的結果。我特別好奇裏面是什麼成分,但也查不到。”

對此,一位皮膚科的專業人士稱,通常在短期內能看到明顯效果的護膚品都含有糖皮質激素。長期使用含有糖皮質激素的化粧品,停用後反而會加重皮膚過敏,出現紅斑、丘疹或毛細血管擴張,可能導致皮膚産生黑斑、萎縮變薄等問題,還可能出現激素依賴性皮炎。因此,糖皮質激素也被稱為“皮膚鴉片”。

據近幾年國家質監局的關於化粧品的檢測結果顯示,最常被檢出的是地塞米松和氯倍他索丙酸脂兩種糖皮質激素成分。根據我國《化粧品安全技術規範》,地塞米松、氯倍他索丙酸酯和倍氯米松等糖皮質激素是嚴禁被添加進化粧品的有害成分。

鄭寧説,根據《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對造成人體傷害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化粧品,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可以採取責令暫停生産、經營的緊急控制措施,併發布安全警示資訊。同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産品品質法、廣告法等規定,經營者、生産者、廣告發佈者可能還要承擔相應民事責任。而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市場監管任重道遠

消費者需理性對待

數據顯示,我國的化粧品零售規模已經從2015年的2049億元增長到了2020年的3400億元,增幅達到66%,顯著高於其他化粧品大國。

從2018年開始化粧品市場規模加速擴大,但同時也滋生出虛假宣傳等一系列問題,因此我國藥監局不斷採取措施整治亂象。

2018年1月5日,國家藥監局發佈《化粧品風險檢測工作規程》,提出六大類化粧品將被重點監測。其中包括流通範圍廣、消費量大的産品、引起化粧品安全事故或受到消費者關注的産品和涉嫌虛假誇大宣傳誤導消費者的産品。

2019年,國家藥監局針對EGF、幹細胞等化粧品虛假概念和違法宣稱進行科普,並重點監管。

2019年12月25日,國家藥監局在其官方網站發佈《識別化粧品違法宣稱和虛假宣傳》,明確指出以去除皺紋等詞語為代表的絕對化詞意、以純天然等詞語為代表的虛假性詞意、誇大性詞意、醫療術語等十類詞意禁止用於化粧品宣稱和宣傳,嚴厲打擊以誇張效果誘導消費者的宣傳語,進一步明確化粧品領域與醫療領域的界限。

2020年6月29日國務院發佈《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以規範化粧品生産經營活動,加強化粧品監督管理,保證化粧品品質安全,保障消費者健康,促進化粧品産業健康發展。該條例于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對此,鄭寧説,減少化粧品行業廣告宣傳中的偽概念,不僅需要市場監管部門增強執法力度,更需要行業協會提高自律意識,電商平臺也需要切實履行對在售商品的監管責任。同時,政府、行業協會和媒體應加強對消費者的引導和教育,幫助他們識別偽概念。

王艷輝認為,首先應當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其次要加大監管力度,化粧品市場體量大、問題多,有關部門應當配備相應數量的監管人員,並強化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同時,還應當充分利用現代資源,增加必要的監管設備和設施,提高監管手段。同時國家應當強化工商、12315申訴平臺等維權渠道的作用,讓媒體和社會大眾都能積極有效地參與到監管中來,形成全方位、多領域的監管網路。此外,針對目前網路銷售的特殊性,還應建立全國聯網型的維權體系,以提高消費者的維權效能。

對於如何辨別化粧品偽概念,王艷輝建議,消費者在選擇前應當了解化粧品的資質、成分,選擇正規公司生産的符合國家各項安全標準的化粧品。在選擇具有特殊功效的化粧品或美容儀器時,消費者更應慎重,提前了解相關知識,如有必要可到正規醫院進行諮詢後再進行購買。(記者韓丹東 實習生 陳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