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林改鑄就生態建設基石 |
中國網 | 時間: 2010-11-17 | 文章來源: 光明日報 |
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重大而緊迫的現實課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對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有何意義?記者日前對此進行了調研。 事實證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這項發端于青萍之末的改革運動,正在以燎原之勢迅速在神州大地全面推開。集體林權改革,充分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積極性,成為我國生態建設堅實的基石。 為農民富裕 為加快綠化 我國有69%的山區,13億人口中的56%生活在山區。全國500多個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中,有490個在山地林區。 如何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行‘包山包林’到戶,實現‘山有其主’,加快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這是記者在基層採訪時,在不同的省份、相隔萬里的山村聽到的相同的回答。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讓質樸的農民樂了,蘊藏在農民群眾中的巨大創造力和積極性一下子釋放了出來。 在第一個全面推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福建省,邵武市水北鎮上坪村民鄭文光一家5口原來靠種地和為村裏幹勞務掙點錢,年純收入僅幾千元,日子過得緊巴巴。2003年,村裏林改後,他家分得竹山50畝、有林山185畝,每年從毛竹山就可獲得純利2萬多元,平均每年還可從有林山上獲得一兩萬元的利潤。 鄭文光只是林改眾多受益者中的普通一員。許多集體林改姓“林農”後,財富明顯地增長。通過林改,廣大林農務林有利、致富有門,從經營山林中持續得到實惠,現在邵武市農民每人平均林業收入佔總收入近50%。 在推進林改過程中,林權證進入市場交易,以林權證為代表的生態資本引導著一場歷史性經濟社會的變革。目前,全國已建立林權管理交易服務機構480多個,集體林流轉面積7270萬畝,流轉金額192億元,林權抵押面積2260萬畝,獲得貸款132億元。 隨著林改的深入推進,社會資金等各種生産要素向林業、山區聚集。福建省僅南平市社會林業投資就達到83億元,其中民間資金為80億元。 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説,我國集體林地面積為27.37億畝,森林蓄積量為45.74億立方米,價值高達數萬億元。通過林改,這些資源分到農民手中,變成了他們自家的財産。據統計,2009年全國27個省區市1818個林改縣,農民每人平均收入4961元,其中來自林業的收入643元。 林改後造林面積大幅度增加。重慶市2009年造林798萬畝,超過了過去10年造林面積的總和,福建、廣西、江西等省區去年造林均創歷史新高。森林品質也明顯提升。遼寧省2009年造林447萬畝,個人造林佔80%以上,成活率達到90%以上。 實踐證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繼家庭承包責任制後,我國農村經營制度的又一成功創新,是農村生産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實現了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和協調發展。 中央高度重視 林改破冰前行 賈治邦説,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能夠以星火燎原之勢覆蓋大江南北、長城內外,與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週密部署密不可分。改革以來,中央領導同志多次深入福建、江西、遼寧、雲南等林改先行省進行實地考察,聽民生,解民意,幫助林農解決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在實地調研的基礎上,中央領導同志還多次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作出批示,從黨和國家高度高位推動改革向前推進。 賈治邦説,近年來,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投入林改工作經費79億元。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現在已在全國穩步推開,已完成林改確權面積19.5億畝,佔全國集體林地面積27.37億畝的71.3%;全國已發放林權證6419萬本,發證面積14.7億畝,佔全國集體林地面積的53.7%,有6113萬農戶拿到了林權證。從各地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情況看,明晰産權、承包到戶改革進展順利,農民真正成了集體林地經營的主體,政策體系初步建立,改革成效非常明顯,有效地促進了森林資源的增加,初步帶來了“民富林興、生態好轉、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的可喜局面。總體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效明顯,進展良好,但也面臨著許多困難。特別是未完成承包到戶、明晰産權改革任務的集體林地,大多分佈在生態脆弱或立地條件較差的地區,推進林改難度更大。 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認為,從這次中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我們可以得出八點啟示。 一是林改調動了億萬農民自主創業的積極性,奠定了成功的基石。 二是林改推動了創業,帶動了就業。 三是林改為林産品産業鏈的延伸製造了條件。 四是林改把民間資本引入林業建設。 五是林改首創的林地和林木流轉及抵押規定,對於振興林業和提高農民收入及推進城鎮化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 六是林改對生態保護和建設具有積極作用。林改後,林權明確了並且70年承包期不變,農民對於植樹造林的積極性大大提高,自覺抵制濫伐林木、破壞生態的行為。 七是在山林地區,唯有通過林改才能使林區農民真正走上脫貧致富的道路。 八是制度創新是發展林業、建設山區的根本途徑。從各地林改實踐來看,制度創新了,林區農民的積極性也被調動起來了。 (《光明日報》 2010年10月10日04版 光明日報記者 鄭北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