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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運河文化帶建設中的“新漕運”

發佈時間: 2019-12-31 15:16:31 | 來源: 新華日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裴希婷

國家《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規劃綱要》出臺後,各地細化方案、硬化措施,加快實施大運河文化帶建設,打造“新漕運”的各種條件已初步具備,具有時代特徵、戰略特質的“新漕運”呼之欲出。

  歷史上的漕運是利用大運河運送公糧等重要戰略物資的經濟活動,也是一種文化現象。時至今日,大運河以運送公糧為主的漕運功能已喪失殆盡,但仍是運輸大宗物資的重要水運通道。據統計,2018年大運河僅江蘇段貨運量就達4.8億噸,是萊茵河的2倍多。“新漕運”是指利用大運河將優質水源輸送到華北缺水地區。

  “新漕運”與漕運的最大區別在於:過去以運糧為主,現在以運水為主。數量充沛、品質穩定的長江水資源對京津冀一體化戰略的實施起著重要的支撐保障作用,國家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承擔了這種重大使命,現在打造“新漕運”天時地利人和皆備。所謂天時,國家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規劃的出臺,沿線省市具有高度的政治自覺;所謂地利,長江水經江都水利工程樞紐調節,水源充足,該樞紐裝機容量55800千瓦,設計流量400立方米/秒,是亞洲最大的電力排灌工程,大運河蘇北段水質整體為Ⅱ至Ⅲ類,符合輸水條件;所謂人和,社會各界對水資源的科學保護、合理利用已形成合力。打造“新漕運”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加強以下四個問題的研究。

  水資源安全。作為南水北調工程東線源頭城市,揚州在“新漕運”中有著不可替代的獨特價值,如何從源頭保證量大質高的水資源安全,既需揚州從國家戰略全局出發強化服務,也亟需國家從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給予揚州以及沿線城市合理的生態補償,這是水資源安全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

  水環境保護。嚴格落實大運河保護核心區、控制區、拓展區的要求,按序時清退對水體有可能污染的工廠企業,對不具備搬遷條件的企業落實“三廢”處理規範措施。對大運河大宗物資的運輸,有關部門要制訂長遠規劃,淘汰落後運輸産能,逐步縮減以柴油為運輸動力的船隻,提高大運河運輸準入門檻,逐步減少大運河的運力,控減因運輸活動形成的人為污染,做到“綠色運輸”。在大運河沿線植樹造林,修復生態,涵養水源,提高水源的自凈化能力。

  水交易政策。水資源的保護運輸會産生費用,國家有關部門在加大投入、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逐步嘗試建立水資源交易機制。引進第三方機構對水質、流量評估作價,根據沿線地方城市用水多少酌情收取水資源使用費,形成誰收益、誰付費的規範化制度,以便籌集更多的資金用於大運河水資源安全的保護,同時也能通過市場機制倒逼節約用水、科學用水習慣的養成。

  水管理機制。一方面要借鑒國家在黃河、長江建立管理機構的經驗成立大運河管理辦公室,統一管理大運河的所有事務。主要職能是,整合現有大運河文化保護管理功能,增加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水利設施建設、水資源合理調度、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區域協同創新發展等職能,統籌推進大運河生態帶、文化帶建設,指導大運河文化國家公園建設。另一方面參照大運河文化帶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在“新漕運”的沿線城市建立跨市、縣流域、區域的水環境保護管理協調機制,協調沿線的水資源管理、水環境保護,全面實行區域水環境共保、共防、共治,實現區域生態建設一體化,讓一江春水流到北京,為大運河文化帶建設提供生態保障,從而把大運河文化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的要求落到實處。

  (作者為揚州大學文化傳承與創新研究院特約研究員、揚州市政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