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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那些年的一號提案

發佈時間: 2015-03-03 18:07:23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王瑞芳  |  責任編輯: 王瑞芳

2003年來,農業、環保最受關注,九三學社四提一號案。

“一號提案”是每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會議中的焦點,各民主黨派參政議政,緊緊圍繞當前經濟社會改革熱點,提交提案與建議,“爭奪”這個“提案第0001號”。

2003年:十二年前,環保産業發展即為一號提案。

20世紀初,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付出了環境惡化的代價。據報道,1998年~2002年的五年中,國家在環境保護上的投入達到5800億元。與此同時,對環境問題的關注與思考,日益成為國家社會的熱點。

2003年全國政協第十屆一次會議的一號提案,就是民進中央提出的關於《引進市場機制,大力推進環保産業發展》的建議。這個提案提出將市場機制在環境保護中的作用擴大,效率提高,以應對環境保護難題,受到國家發改委、環保部、財政部的重視。 這份第0001號提案,是民進中央圍繞可持續發展戰略,經過了對長江上、中、下游生態環境保護問題持續3年的系列調研,形成並提交的多項建議,得到中共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並採納。

2004年、2005年:連續兩年關注農村問題,推動農業稅取消

接下來的幾年裏,農村問題凸顯,城鄉差距進一步擴大,農村勞動力不斷流失、農業用地被不斷徵用、農民收入與城鎮居民越拉越大,傳統農村的經濟形態受到強大衝擊。徵地強拆導致暴力,失地農民則用極端手段反抗,類似新聞在報章上連篇累牘,三農問題逐漸成為全黨全國亟需解決的頭等大事。在此背景下,2004年、2005年的全國政協一號提案連續聚焦于三農問題,分別是九三學社中央提出的《儘快解決失地農民生活保障問題》和致公黨中央提出的《加快農村資訊服務體系建設》。

《儘快解決失地農民生活保障問題》指出,由於在徵地運動中各地對農民的土地補償標準普遍偏低,難以維持長遠生計,在當前整個社會就業壓力增大、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健全的情況下,土地一旦被徵佔,就意味著農民失去了基本生存保障,就會成為種田無地、就業無崗、低保無份的三無人員,成為社會的流民。由於集體土地所有者代表不明確,權能不明確,這就造成徵地補償的內容、對象以及徵地補償費用分配等都存在大量問題。國家應當加快農村集體土地産權制度建設,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農民集體土地産權主體及各項權能,加快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使農民充分享有對土地的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從而第三次全面解放農民。

2006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正式廢止,中國兩千多年的農業稅終結。

2006年:入世過渡期結束,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統一

2006年,正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第5個年頭,也是過渡期結束之年。從此之後,中國與世界經濟的融合度越來越高。改革之初,為了吸引外資對發展中中國的投資,中國曾給予外資企業在所得稅等方面各項政策優惠。而隨著內資企業在數量、資金、規模、技術等各方面的崛起,要求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統一的呼聲越來越高。當入世過渡期結束後,內、外資企業的競爭將進一步加劇,而保證這種競爭公平、公正的基礎之一,就是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兩稅合一”。同年兩會,由民建中央提交的《關於儘快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度的提案》,自然而然地成為了全國政協的一號提案。

此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兩稅合一”,並於2008年開始執行。

2007年:還記得經適房和廉租房嗎?

不僅中國企業需要公平,中國的居民也亟需公平。自2005年開始,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成為絕大多數國人的奮鬥目標。從北京到深圳,從上海到成都,幾乎所有大中小城市的房價都翻了一兩翻。

2007年的兩會,飛漲了兩年的房價,再度成為熱門議題。這一年的全國政協一號提案《關於政府參與投資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議》來自民革中央,提出政府必須直接參與到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中去。提案認為,政府作為住房發展商,不是為了取代市場機制和私人發展商,而是為了更充分地發揮市場的作用。

2008年:股市6000點神話破滅之後

2007年也是令中國股市刻骨銘心的一年。

2月27日,滬深股市遭遇十年來最大跌幅,並迅速席捲全球股市,香港、歐洲、美國,全世界股市數十萬億美元的市值因股指暴跌而消失。

5月30日,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由1‰調整為3‰,導致當天兩市共900多只個股跌停,隨後,股市開始了兩個月的中期調整。

牛市並未停止,直到10月16日,上證指數達到了大盤歷史最高點6124點。從這之後,藍籌股泡沫破滅,整個市場為之付出了代價。此後一年,在包括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機影響下,中國股市籠罩在絕望與黑暗之中。

2008年兩會,民建中央的《關於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稅收政策的提案》順勢成為了全國政協第0001號提案。該提案認為,資本市場的稅收政策應以合理投資為導向,倡導長期投資、抑制短期投機、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扶持仲介機構健康發展為政策取向,建立起多層次、多環節、協調徵管、體現公平的資本市場稅制。

2009年:你是否感受到了就業難?

從2008年下半年開始,在國際金融危機衝擊下,中國經濟增速持續下滑,對就業的拉動能力減弱,就業艱難成為民生之困。

在這個時期,應屆畢業大學生數量屢創新高,而城市工廠就業崗位減少,大量進城務工人員返鄉,給城市、農村的就業市場都帶來了巨大壓力。

當此之時,致公黨中央在2009年兩會期間提交了《關於解決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下我國就業問題的提案》,作為當年的一號提案。提案著重關注了大學生、農民工兩大群體的就業問題。

2010年:“低碳”成為潮流

2010年,國際金融危機持續影響中國經濟,許多公眾、專家、媒體已經意識到,雖然2009年中國GDP增速成功“保八”,但是單純依靠投資,依靠大型基礎設施建設,依賴消耗大量資源能源的發展終將難以長遠維持。

在這樣的社會認識下,九三學社中央提交《關於推動我國經濟社會低碳發展的建議》為一號提案,這表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正在取代陳舊的發展觀念,“低碳”的概念正在成為潮流。

2011年:“十二五”開年關注社會保障不公

2011年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中國在實際運作的社會保障主要由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最低生活保障等組成。長期以來城鄉二元制結構對城鄉社保一體化的發展造成了阻礙,主要表現在鄉村地區的社保待遇與城市差距過大,管理更艱難。

農工黨中央就瞄準了城鄉社保制度空白,在2011年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上提交了《關於“十二五”期間加快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發展的提案》,並成為一號提案。

2012年:引導民間資本走入陽光下,助力實體經濟

2012年的一號提案《關於強本固基維護實體經濟堅實基礎的提案》比較特殊,它是由民建中央、農工黨中央、全國工商聯聯名提交的提案。

在2008年之後,中國經濟增長速度持續放緩,商業上逐漸形成了“一流企業做金融,二流企業做房産,三流企業做市場,四流企業做實業”的局面。對此,社會關注點重新回到了扶持鞏固實體經濟,提案建議採取有效措施緩解中小企業生存困境,支援民間投資進入鐵路、市政、能源等領域,對壟斷性行業徵收“暴利稅”,對中小企業“少取多予”,同時,引導民間資本從“灰色地帶”走向“陽光燦爛”。該提案交由國家發改委、工信部、銀監會、財政部辦理。

2013年:綠色農業引領“低碳系列”提案

與2004年、2005年相似的是,2013年兩會時的全國政協一號提案回到了三農問題,並且與環保結合了起來。九三學社中央提出了《關於加強綠色農業發展》的提案。

該提案重點關注了我國農業發展存在的資源浪費和破壞、污染日趨顯現、農業生産能源利用率低等問題,並針對性提出了對策建議,是對農業發展道路的補充修正。媒體報道,從2012年開始,九三學社中央多次赴四川等地調研,在考察論證的基礎上形成了“關於加強綠色農業發展”提案。

九三學社介紹,2007年以來,九三學社中央將“全球氣候變化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作為參政議政的重點並聚焦于低碳發展。從2009年開始,九三學社中央陸續在全國兩會上提出低碳經濟、綠色工業、交通節能等“低碳系列”提案。

媒體報道,多數分析人士指出,近兩年的全國政協會議提案涉及內容,多數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告中有所提及,也屬於當前改革熱點。

2014年:“一號提案”關注“第一生産力”

2014年,九三學社中央蟬聯全國政協一號提案,提交了《關於發揮市場配置科技資源的決定性作用,讓創新活力競相迸發的提案》。這份主題詞為“科技創新”、“科研管理”的提案,從機制、機構、系統、平臺、人員等角度提出基本的方向建議。

該提案指出,從1978年的52.89億元到2012年的5600.1億元,我國的財政科技投入35年間增長了100多倍。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科技投入體制機制與新形勢新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也逐步顯現,集中體現在“有形之手”對産業技術路線和發展方向的干預。

該提案提出5項建議,包括評價機制改革;應用型研發機構市場化、企業化以及研發成果資本化;構建跨部門的國家科技資訊系統;政府直接投入基礎性、戰略性、公共性和前沿性的科技項目和平臺建設;釋放科研人員創新活力等。科技領域成為“一號提案”聚焦點,凸顯了其拉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價值,未來進展值得關注。

2015年:給政府權力劃定邊界

今年的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於今天下午15時正式開幕。會議提案第0001號也第一時間進入媒體與公眾的視野裏,民盟中央提交了《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提案》。

自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進一步取消各級政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社會基礎已經愈發堅實。該提案提出了五項建議,分別為: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完善審批權取消和下放後的監管和服務,健全事中事後監管機制;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服務體制;規範完善社會仲介機構運作行為;建立、健全“放、接、管”協同推進的配套政策。

(文|張信宇 編輯|張晗)

文章來源: 中國網
責任編輯: 王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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