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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構建私募基金監管體系 防範私募基金非法集資風險

發佈時間: 2015-04-28 17:32:43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孫婉露

    我會作為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積極落實有關部署,構建私募基金監管體系,加強行業自律,強化事中事後監管,並通過風險監測、檢查執法、投資者教育等方面,堅決防範私募基金非法集資風險。

    一、私募基金行業非法集資風險隱患

    私募機構數量眾多,根據市場研究機構統計,截至2014 年12 月,私募機構多達1.4 萬家,規模近5.54 萬億。目前基金業協會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8428 家,管理基金10218 只,管理規模2.6萬億,尚有大量機構未納入我會監管。私募機構業務複雜多樣,很多同時從事股權投資、P2P、眾籌等業務,風險容易在不同業務之間傳導,如近期北京、貴州、浙江等地均出現私募機構因從事的P2P 業務爆發風險。無論P2P、股權眾籌、還是私募基金,都是非法集資行為主體借助的外衣,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集資行為。

    私募基金行業非法集資具有如下特徵:一是募集方式一般採用公開宣傳、推介方式引誘投資人;二是募集對象一般為社會公眾;三是一般不設最低投資門檻,或者門檻很低;四是投資人數沒有上限,多多益善;五是一般沒有投資風險提示,許諾保本高收益。此類案件風險外溢性強,涉及人數眾多,易産生區域性風險,且調查取證比較困難,處置週期長,投資者利益難以得到保護。

    二、非法集資防範處置工作開展情況

    (一)不斷健全完善法規制度

    為在監管職責內引導金融創新活動依法進行,切實保護社會公眾利益,我會積極制定相關規章制度,規範私募基金、股權眾籌等新型金融業態,明確其與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區別,以利於對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防範和打擊。目前已出臺《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私募投資基金是指在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可以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設立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發行私募基金産品不設行政審批,以事中事後監管為主,對未登記備案的私募股權基金與創業投資基金,暫不強制登記備案。

    股權眾籌融資主要是指通過網際網路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屬於新興網際網路金融業態,是傳統股權融資方式的重要補充,具有“小額、大眾”的本質特徵。現行法律法規尚未對股權眾籌作出規範,我會正在抓緊起草相關辦法,推進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配合做好非法集資打擊工作

    我會積極對涉嫌非法集資活動的線索進行調查處理,加強對私募基金的監管,強化檢查執法,把非法集資作為重點內容納入“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專項檢查,發現以私募基金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及時移送並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查處。截至2014年底,共計對3家機構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3家機構登出管理人登記,對2家機構法定代表人被採取公開譴責、加入黑名單的紀律處分,並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向社會公示。同時,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與資訊交流共用,推動建立外部打非協作機制,共同防範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風險。如部分證監局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涉嫌以私募名義從事非法集資的案件,配合地方政府制定《私募基金涉嫌非法集資集體信訪應急預案》,應對區域突發事件風險。

    (三)積極做好非法集資風險排查

    2014年,按照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的要求,我會各證監局在省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制定細化工作方案,部署證券、基金、期貨等經營機構,對非法集資風險進行了全面排查。排查發現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類非法集資案件風險較為突出,2014年發案30多起,涉案金額40多億元。此外,我會著手部署在證券期貨監管領域建立健全預警機制,做好非法集資風險的預防工作,要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將防範非法集資風險作為投資者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要求各證監局通過日常監管、非現場檢查,監測轄區內行業非法集資等負面輿情,及時預警風險隱患和違法違規線索;要求行業協會籌建私募基金風險監測系統,防範非法集資風險。

    (四)多種形式開展投資者教育,強化風險警示

    通過媒體宣傳、資訊公示等方式,向投資者宣傳私募基金法規政策,普及私募基金投資知識,多種形式開展投資者教育工作。我會還建立了黑名單制度,強化聲譽約束機制,加強風險提示,對於涉及違法違規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或爆發風險的私募機構,及時向社會提示風險。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法規制度體系

    積極推動出臺私募基金監管條例,在證券法修改中對股權眾籌作出規範。通過不斷健全完善法規制度,引導金融創新活動規範發展,同時防止非法金融活動借金融創新名義進行。

    (二)做好非法集資風險防範工作

    推動基金業協會在現有登記備案系統的基礎上,建立綜合的私募基金風險監測系統及基於大數據的行業風險監測監控評估體系,動態評估私募基金行業風險,及時預警風險隱患和非法集資活動風險。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完善現有非法集資處置機制,切實防範私募基金、股權眾籌形式的非法集資活動風險。

    (三)強化政策宣傳,加強投資者教育

    在開展資本市場投資者教育工作中,加強以私募基金、股權眾籌名義進行非法集資活動的宣傳教育和案例警示力度,提高投資者對各類非法集資活動的風險防範意識。完善證監會及行業協會網站投資者教育專欄內容,加強非法集資案例公示,並向投資者發放彙編的金融行業常見騙術手冊,提高投資者風險意識。

    (四)加強檢查執法,強化聲譽約束機制

    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加強檢查執法力度。對公開宣傳推介、面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違規承諾保本保收益等違規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同時,指導行業協會完善黑名單制度,對重大失信行為及紀律處分記入誠信檔案,強化聲譽約束機制,加大市場失信成本;完善分類公示制度,針對私募機構虛假填報、重大遺漏、違反三條底線、相關主體存在不良誠信記錄等四個方面不合規行為進行公示。

文章來源: 中國網
責任編輯: 孫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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