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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加強廣告市場監管 將金融類廣告納入監管重點

發佈時間: 2015-04-28 17:28:04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孫婉露

    近年來,在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工作機制下,工商機關積極發揮職能作用,按照分工,加強廣告市場監管,依法查處發佈的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著力規範市場秩序,努力營造放心安全的消費環境。

    一、高度重視,將金融類廣告納入監管重點

    工商機關在廣告監管工作中歷來重視與消費者重大財産利益和安全相關的廣告監管,充分認識到非法集資活動的嚴重性、危害性和處置工作的艱巨性、長期性,對涉嫌非法集資廣告,時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壓態勢。近年來始終把涉及融資、理財等金融服務廣告作為監管重點,嚴密監控廣告內容涉及非法集資活動,依法規範發佈涉及投資諮詢業務、金融諮詢、貸款諮詢、代客理財、代辦金融業務活動等廣告,堅決禁止發佈誤導和欺騙社會公眾非法融資廣告。

    二、監測排查,及時處置發現的涉嫌非法集資廣告

    各級工商機關日常監管中,一是加強廣告專項監測檢查,加大對報紙、電視、廣播、雜誌、網際網路等大眾傳媒的廣告監測力度,對發現涉嫌的非法集資廣告線索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認定,依法查處有關部門認定的非法集資活動涉及的違法廣告。二是加強重點企業巡查,及時排查發佈的涉嫌非法集資廣告,對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且在經營範圍中含有投資管理、投資諮詢、融資擔保、融資諮詢、小額貸款、貸款諮詢、貸款服務、典當、擔保等內容的市場主體經營活動和廣告宣傳進行清理檢查,及時查處處置排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資廣告及非法集資活動,並將有關案情通報有關部門。

    三、積極防範,指導媒體單位嚴把廣告關

    認真落實《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關於處置非法集資活動中加強廣告審查和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督促指導廣告經營者、發佈者建立健全自查自糾制度。嚴把廣告審查關口,要求廣告發佈者必須確認廣告主的合法金融機構資格,必須查驗廣告發佈者的發佈資質,必須審查廣告發佈內容是否超出廣告主經營範圍,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標明風險提示內容,從源頭上遏制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資訊的製作、發佈、傳播。

    四、協助配合,建立打擊非法集資活動工作機制

    各級工商機關積極加強與公安、金融、文化、城管、銀監等部門的溝通配合,對發現有涉嫌非法集資苗頭的及時向相關部門移送和反映,積極參與打擊非法集資聯席會議,建立非法集資案件的資訊通報制度,強化部門間工作銜接,及時移送有關案件線索,會商研判非法集資活動及廣告資訊的新動態,共同加大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的力度,齊抓共管,增強執法聯動效能,構建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和工作制度。

    五、宣傳教育,發佈警示提高公眾識別能力

    各級工商機關在打擊非法集資工作中,積極引導媒體宣傳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的典型表現,揭露非法集資犯罪的手法伎倆,對利用廣告進行非法集資宣傳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通過分析涉嫌非法集資廣告的特徵和危害,增強群眾識別、防範、抵禦非法集資活動及廣告的能力。同時向社會發佈消費警示:一是投資有風險,請公眾選擇具有金融業務許可證或經批准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進行投資理財。二是告誡消費者拒絕高利誘惑,避免個人財産遭受損失。參與非法集資法律不保護,政府不買單,風險需自擔。三是公告投資諮詢是服務機構,不具備具體理財業務資質,社會公眾不要貪圖小恩小惠,參與投資理財。

    六、發揮合力,共同研究措施辦法

    非法集資現象由來已久,近幾年呈高發態勢,其中相當一部分是以各類投資公司的名義開展的,其集資行為未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准。工商部門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非法集資行為的整治和查處,主動提供相關資訊和數據,並在查處過程中根據行業主管部門做出的認定結論,依法吊銷非法集資企業的營業執照,剷除其生存土壤。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的非法集資案件線索,將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同時,我們也將與相關部門一起,認真細緻解剖典型案例、分析研究總結不同行業、領域非法集資活動的規律特點、蠱惑手段,在提高問題發現能力、研究有效應對方法方面多下功夫,探索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提前發現苗頭、打早打小,切實遏制增量、控制化解存量。

文章來源: 中國網
責任編輯: 孫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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