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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房地産行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

發佈時間: 2015-04-28 17:14:45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孫婉露

    我部高度重視開展房地産行業非法集資防範和打擊工作,近年來,結合本行業特點,加強對房地産行業非法集資活動的監管,積極開展輿論宣傳和警示教育活動,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房地産行業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嚴厲打擊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一、房地産行業非法集資活動情況

    (一)房地産行業非法集資活動的主要方式

    房地産行業非法集資活動涉及面廣,危害極大,根據我部近年來掌握的情況,房地産行業非法集資活動一般採取以下方式:一是以預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資。該方式多表現為房地産企業在項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有的甚至是項目還沒進行開發建設時,以內部認購、發放VIP卡等形式,變相進行銷售融資,有的還“一房多賣”。二是利用房地産項目開發進行非法集資。表現為房地産企業自身或者是通過仲介公司向社會公眾融資,承諾給予遠高於銀行同期利率的高額利息,有的還以一定的資産作為抵押。三是以分割銷售商鋪並承諾售後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資。該方式多表現為房地産企業違法違規將整幢商業、服務業建築劃分為若干個小商鋪進行銷售,通過承諾售後包租、定期高額返還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後回購,來誘導社會公眾購買。

    (二)房地産行業非法集資活動的特點

    房地産行業非法集資活動除具有數額大、隱蔽性強等特點外,還往往涉及社會集資、長期租賃、定期返租、收益不確定等情況,發生糾紛後,維護購買者權益難。一是發現難。房地産交易是雙方的民事行為,管理部門對資金來源、流向和是否涉及非法集資無法掌握,許多非法集資參與者只有在資金鏈斷裂,造成危害後才進行報案。二是認定難。房地産行業非法集資活動往往涉嫌經濟詐騙,房地産主管部門無權認定。如近期出現的興麟仲介公司倒閉卷款跑路事件,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我部也立即開展了調查,由於涉及詐騙犯罪,該案現已由公安、法院等部門調查處理。三是處置難。房地産項目涉及開發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投資方、購房人、抵押權人、承租人等多個群體,權利關係複雜,一旦發生非法集資案,易引發複雜的法律問題,資産處置難。

    二、我部採取的有關防範政策措施及下步工作打算

    近年來,我部及地方各級房地産管理部門將防控房地産行業非法集資作為行業監督的重要內容,不斷完善監管措施,探索建立行業監管的長效機制。

    (一)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2010年,我部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市場監管完善商品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建房[2010]53號),規定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房地産開發企業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

    (二)完善商品房網上備案制度。指導地方加快推進房地産資訊系統建設,強化房地産交易實名制,規範房地産交易記錄保存制度,積極推行商品房網上備案制度,實行購房合同及時網上備案管理。2014年我部會同工商總局發佈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有力監管房地産開發企業房屋銷售行為。

    (三)完善預售資金監管機制。指導各地加快完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要求商品房預售資金全部納入監管賬戶,由監管機構負責監管,確保預售資金用於商品房項目工程建設。

    (四)開展房地産市場秩序整治。近年來,我部會同相關部門集中開展了多次房地産市場、仲介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加強房地産市場行為監管,嚴肅查處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並記入房地産信用檔案。

    (五)加強對社會公眾的宣傳引導。我部和地方積極組織開展輿論宣傳和警示教育工作。我部曾向社會公眾發佈了題為《以售後包租的形式購房有風險,投資須慎重》的風險提示,披露了房地産領域裏售後包租的幾種表現形式、特點和嚴重危害。多個地方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也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對非法集資活動進行了警示宣傳,提高了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高度警惕房地産行業非法集資行為,完善房地産市場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嚴厲打擊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文章來源: 中國網
責任編輯: 孫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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