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有關提示

發佈時間: 2015-04-28 16:18:28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孫婉露

    公安機關發現,犯罪分子往往假借國家、區域或行業發展政策,虛構或利用所謂“投資項目”、“理財産品”,編造或誇大投資前景,以高利為誘餌,向社會公眾進行非法集資。在此,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不要被高額回報所迷惑,要增強風險意識,審慎理性投資,防止上當受騙。一是密切關注、準確理解有關國家規定和政策,確定自身投資行為的合法性。二是認真判斷投資項目的合法性、真實性,以及所許諾的利潤、回報的合理性。三是對以下情況保持高度警惕:

    1、明顯超出公司註冊登記的經營範圍,尤其是沒有從事金融業務活動資格、頻繁變換公司及投資項目名稱;

    2、許諾超高收益率;

    3、以個人賬戶或現金收取資金、現場或即時交付本金即給予部分提成、分紅、利息;

    4、在街頭、超市、商場等人群流動、聚集場所擺攤、設點發放“理財産品”廣告,尤其以老年人為主要招攬對象;

    5、在發放的宣傳單上印製中央領導同志照片、所謂的領導講話、重要會議文件內容,用以證明所推銷的投資、理財項目受國家支援;

    6、慫恿群眾將個人房産進行抵押,獲取銀行貸款後投資所謂“項目”或“理財産品”;

    7、招攬群眾參加在賓館、飯店、寫字樓舉行的“投資”推介會;

    8、通過群發短信、電話等通訊方式推銷“投資項目”、“理財産品”。

文章來源: 中國網
責任編輯: 孫婉露
 

互動留言

0
用戶名
密碼
匿名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changhy@china.org.cn 電話: 86-10-88828219 京ICP證 040089號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號: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