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地區將被環評限批
環境保護部近日向媒體通報,環境保護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監察部、水利部、南水北調辦等部門,分別對淮河(含南水北調東線)、海河、遼河、松花江、巢湖、滇池、黃河中上游、三峽庫區及其上游、長江中下游等9個流域涉及的25個省(區、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和《長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情況進行了考核。
2012年,各省(區、市)全力實施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水污染防治取得了積極進展。淮河流域山東省、江蘇省、安徽省,海河流域山東省、內蒙古自治區、河南省,遼河流域遼寧省,黃河中上游流域河南省,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流域重慶市,長江中下游流域江蘇省、江西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徽省、河南省2012年度《規劃》實施情況良好。
截至2012年底,《規劃》共安排項目6844個,已完成項目1840個,佔項目總數的26.9%;在建1461個,佔21.3%;前期準備1449個,佔21.2%;未啟動2094個,佔30.6%。
下一步,環境保護部將按照《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考核暫行辦法》要求,對未通過考核的遼河流域吉林省四平市相關區縣、巢湖流域安徽省合肥市相關區縣和六安市相關區縣、滇池流域雲南省昆明市相關區縣、三峽庫區及上游流域湖北省恩施州相關區縣,暫停其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