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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文文:國家應該出臺創業者權益保護法
時間: 2010-03-11責任編輯: 王瑞芳2010全國兩會_中國網

 

·目前最大的民生工程其實是讓更多的公民直接創業

·國家應該出臺一部《創業者權益保護法》/創業者應該是對社會貢獻最大的公民

·凡是政府重視強調要發展的行業,恰恰是中小創業者成批死亡的行業

·要鼓勵人們去創造財富,而不是分享財富

 

民本社會,公民享有更多物質財富是一個重要因素。如何鼓勵更多的老百姓能夠直接創造財富,而不是分配財富,這應該是當前民本社會的一個根本問題。

公民參與經濟的方式從簡單到複雜,有四種方式。第一,勞動者,通過勞動參與工資分配。第二,消費者,通過消費來促進社會。第三,投資者,用一些余錢來投資股票、證券。第四,創業者,直接參與創辦企業。這四個參與身份,我個人認為目前最應該鼓勵的是更多的人去創業,讓更多的公民變成創業者。因為創業者承擔的風險最大,但在經濟中分享的成果最多,所以目前最大的民生工程其實是讓更多的公民直接創業。

    但是現在許多方面阻礙和影響普通人去更好的創業,當然政府本身阻撓創業是最大的問題。政府一方面鼓勵創業,另一方面它又給創業設置太多政策和管理門檻。政府認為一些關乎國計民生的戰略行業需要大資本、一般人沒法做到,所以進行限制不開放。其實任何一個行業都是從小到大、從無到有,只有平等開放了這些領域,公民才有可能參與。事先設置一些隱形的門檻,讓普通公民無法參與最有創新和挑戰的領域裏,這些領域就永遠不可能發展。目前很多領域沒有明確的進入路徑,這是最大的不公平。讓人們從根本上自由創業,並不先天限制大的出生門檻,這是關乎一個國家是否公平的重要指標。

    剛提到向國民開放所有的創業領域,不要人為的設置壟斷的門檻。那麼,一旦公民開始創業,國家和政府就要善待創業者。一個創業者只要開始創業,他就自動承擔社會責任,他僱員解決就業問題,交稅增加財政收入,創業者應該是對社會貢獻最大的公民。去年以來,政府在政策上、宣傳上鼓勵創業,但是那些真正開始創業的人沒有得到應該得到的善待。比如一個人在城裏擺攤,有人買他的東西,那説明有需求,能滿足需求還能解決就業。但是城管把他們趕走,使一部分人徹底變成需要政府救濟的弱勢群體。還有公民開始創業往往要面對好幾個政府部門的牌照管理,而每一個牌照管理都是需要代價,需要付出實實在在的經濟成本,很多創業小公司,就是死在辦牌照路上。國家應該出臺一部《創業者權益保護法》,維護那些權益受到侵犯的創業者。

    90年代早期比,現在創業者的創業環境是惡化的,政府管制的成本提高了,同樣做遊戲,以前是由一個部門管,現在是由三四個部門管。現在還有一種非常不好的趨勢,行政權利背後隱藏著國有企業和尋租者的經濟利益,在任何一個領域裏邊,個人創業者都面對著強大的公權力加國有競爭者的壓力。比如動漫行業,國家鼓勵動漫業發展,但是動漫業普遍都面臨著文化部自己出資成立動漫公司的競爭,這種方式是完全違背市場經濟的主旨。我們已經在很多行業裏看到這種可怕的趨勢,一方面是管制加強,另一方面是政府重視什麼國有資本就要掃蕩什麼行業。我現在有一個悖論,凡是政府重視強調要發展的行業,恰恰是中小創業者成批死亡的行業。政府強調的清潔能源、風能和太陽能的民間資本都被國有資本打敗,政府強調動漫,動漫業者就不能發展,政府強調文化軟實力網際網路的中小網站就被關閉這是有違政府初衷的。

政府應該鼓勵更多的國民變成自強的人,而不應該是誘導更多的人要求二次分配,要求分享財富,要鼓勵人們去創造財富,而不是分享財富。(作者《創業家》雜誌社社長兼總編 牛文文)

 

(中國網聯合新浪網約稿,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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