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藥物制度全覆蓋基本實現 |
中國網 | 時間: 2012-01-16 | 文章來源: 中國網 |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初步建立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一項重大制度創新,旨在保障群眾基本用藥需求、減輕群眾用藥負擔,同時也是破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藥補醫"機制的關鍵環節。兩年多來,這項改革進展順利。 (一)基本藥物制度全覆蓋基本實現 2009年8月,國家發佈了《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版)》,遴選確定了307種基本藥物,並將中藥飲片一併納入。各地根據當地實際和群眾用藥習慣,又增補了部分藥品種類。目前有29個省份增加了基本藥物種類,平均增加205種。基本藥物制度建設分步實施、穩步推進,2009年在30%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啟動實施,2010年擴大到60%,2011年7月底已經全面覆蓋,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2011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把基本藥物制度延伸到村衛生室,使農村居民更加便利地享受到基本藥物制度的好處。目前,上海、重慶、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7個省份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基本藥物制度已經率先覆蓋到村。從配備使用情況看,基本藥物品種數量基本能夠滿足基層群眾用藥需求。群眾用藥負擔下降,基層醫務人員用藥行為逐步得到規範。 (二)新的基本藥物招標採購制度初步建立 規範基本藥物招標採購是建立基本藥物制度的關鍵環節。2010年11月,在總結地方基本藥物招標採購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國家出臺了《建立和規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採購機制的指導意見》。新的招標採購辦法通過採取主要招生産企業、招採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監控六大創新舉措,既大幅降低了藥價,也使藥品安全品質保障得到提高。各地陸續開展了基本藥物新一輪採購,基本藥物價格比上一輪採購價平均下降了30%。基本藥物實施了全品種覆蓋抽驗和電子監管,對所有中標企業實現了動態監控,基本藥物品質得到有效保證。 (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基本完成,運作新機制初步建立 一是建立公益性的管理體制。主要是落實好政府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質,舉辦費用和發展費用由政府負責,運作費用通過服務收費和多渠道補償承擔。同時,改革編制管理,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功能和實際工作量核編定崗,實行動態調整,做到定編定崗不定人,固定的編制流動的人,編制數只作為聘用人員和核定收支以及確定政府補償依據。目前,2788個縣(市、區)共核定編制數114萬多人,比改革前增加了29.9%。 二是建立競爭性用人機制。推進人事制度改革,破除身份界限,實施"按需設崗、按崗聘用、競聘上崗、合同管理"的崗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 的用人新機制。目前除西藏、新疆因民族地區的特殊情況外,其餘省份都推進了人事制度改革,實行競聘上崗,促進了基層醫療衛生人員結構優化。如安徽省改革後衛生技術人員比例由75%提高到85%,隊伍結構明顯優化。 三是建立激勵性的分配機制。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的收入與其提供的服務數量、品質、效果以及居民滿意度掛鉤,實行按崗定酬,按工作業績取酬,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目前,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已經建立,醫務人員收入中績效所佔比例顯著提高,一線人員、骨幹人員的收入大幅增加,積極性得到了有效調動。據抽樣調查,綜合改革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月均工資增加了600元左右。 四是建立規範性的藥品採購機制。新的招標採購辦法主要包括六個環節:招生産企業、招採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監控。招生産企業,主要確定中標企業是責任主體,對藥品品質和配送統一負責。招採合一、量價掛鉤,主要是發揮規模優勢,有利於大幅度降低藥品價格和採購成本。雙信封制,核心是確保品質安全。集中支付,主要是政府直接向生産企業支付藥款,保障生産企業利益,也杜絕不正之風的發生。全程監控,主要是對中標企業從生産到使用進行全過程、全覆蓋檢查,確保基本藥物安全有效。 五是建立長效性的補償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收入主要依靠財政投入和醫療服務收費兩個渠道,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常性收支差額部分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給予足額補助。目前,除西藏改革前已納入財政預算外,其他省份均已根據國辦發[2010]62號文件精神出臺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辦法,明確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礎建設、設備購置、經常性收支差額,以及按照政策規定核定的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進行補助。各地都按國家要求,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提高到每人平均25元及以上。2011年7月,為解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長期發展的後顧之憂,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關於清理化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債務的意見》,確保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順利推進。據2010年抽樣調查數據,改革後,財政和醫保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的補償比例達到56.6%,比改革前提高了13.1個百分點。 基本藥物制度在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初步建立,實現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全覆蓋,破除了"以藥補醫"機制,群眾基本用藥得到較好保障,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新機制已經開始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