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係法》(下稱“對外關係法”)經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自7月1日起施行。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部集中闡述我國對外工作大政方針、原則立場和制度體系,對我國發展對外關係作出總體規定的基礎性涉外法律,它的頒布是我國涉外法治體系建設的重要里程碑。此時頒布《對外關係法》具有哪些現實的必然性和必要性?相關反制條款對於遏制他國濫用“長臂管轄”會發揮哪些作用?國際傳播能力建設為何首次被寫入國家法律?本期節目,特別邀請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史曉麗為廣大網友解讀。
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史曉麗解讀《對外關係法》。 中國網 倫曉璇 攝影
中國網:史教授,您好!歡迎您做客中國網《中國訪談》節目。
史曉麗:各位網友好,主持人好!
中國網:作為新中國首部基礎性、綱領性、綜合性的對外關係法律,此時頒布《對外關係法》具有哪些現實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史曉麗:這個問題非常好,確實在這部法發佈之後社會上有一些疑問。為什麼制定對外關係法,我自己理解主要有兩個方面。
第一方面,目前國際形勢非常複雜,我們往往會説存在著複雜的、多變的地緣政治背景。複雜多變的地緣政治背景通常會説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一個是國際經濟方面的,國際經濟發展的重心已經轉移了,原來是美西方,現在轉移到亞太地區、環太平洋地區,同時一些戰略的領域、新興的領域出現了,比如人工智慧、資訊技術等等。所以,哪個國家在這些關鍵領域、戰略領域先行一步,它在未來世界經濟發展當中就走在了世界前沿。第二個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就是國際政治形勢正在進行一個重大的、深刻的變革。這幾年,相信大家都已經看到了一些國家重拾冷戰思維,在無中生有地誇大中國的威脅,採取出口管制措施,採取經濟制裁措施,提升中國到其他國家投資的安全審查,還有其他的國家來中國進行投資也要進行所謂的國家安全審查。所以國際形勢發生了變化,頒布《對外關係法》就非常重要了,我們有必要向外界宣示在當前形勢下以及未來的對外交往的方針政策是什麼。
第二,在這樣的複雜形勢下,有必要把對外關係問題法治化。對外關係以前都是用外交手段去解決,有些問題尤其是一些非常實質的問題,涉及到雙方根本利益的問題是得不到解決的。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考慮是不是通過中國的立法採取措施。
但是中國有這個條款,也並不説明中國在這部法律裏是一種強勢的做法,因為在中國確有必要針對國外的一些嚴重的對華無端的歧視採取措施。
因此,這個法出臺有必要,而且是非常緊迫的。
中國網:有評價稱《對外關係法》是新中國對外立法里程碑之作,您是怎麼看待這個評價?
史曉麗:這個評價並不誇張,也不過分。我們的對外關係在新中國成立以來已經頒布過一些法律。另外,我們也發佈了外交方面的豁免和特權的條例,同時有一些純粹的政治外交的法律也在起草過程當中。
當然,對這部《對外關係法》不能做一個狹隘的理解。有人可能會認為這是政治外交法,但其實不是的,這裡面談到的對外關係包括政治外交,也包括非政治層面的,比如對外從事經濟合作、文化合作等等全方位的對外合作都在我們這部法的範圍之內。所以,這部法囊括的對外關係範圍是全面的、非常廣泛的。我們雖然有零散的對外經濟方面的、外交方面的一些法律法規,但是就缺一部基礎性的、全面統領各個專門法的法律。
這部法律出臺之後,為我們相應的完善對外關係各個環節的法律提供了一個基本的方向,一個基本的原則,一個基本的指引,一個立法的導向。再加上我們的對外關係法是有“牙齒”的,也就是説我們在秉持過去的行之有效的君子外交的基礎上,針對國外的對華的嚴重歧視、損害中國利益的行為,我們也是堅決地予以反擊的。
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這部法律是對外關係史上的一個重大的、里程碑的、歷史性的事件。
中國網:《對外關係法》全面闡述了中國發展對外關係的指導思想、宗旨原則、任務目標,並對中國發展對外關係的各項職權分配、制度、規則等方面進行了具體的規定。這部法律具有哪些鮮明的特點?
史曉麗:關於這個問題,我想最好用全國人大法工委在這部法律頒布時答記者問裏特別提到的三大特點,這三大特點我都是非常贊同的。
第一個特點,這部法秉持了友好外交的理念。在這部法裏多處提到和其他國家外交關係的處理,包括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包括如何和大國之間進行外交。比如在這部法裏明確提到大國協調和良性互動。在當前形勢下,中國與其他國家的外交關係相當重要的就是大國外交,大國外交決定了我們和其他國家的外交的方向。這部法裏不僅突出了友好外交,尤其是特別突出了跟大國之間的友好外交的原則。
第二個特點,這部法特別提到了對外開放。通過這部法再次對外宣示中國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我們仍然堅持對外開放的目標,而且我們這部法特別提到對外開放變成未來的一個高水準的開放。這是進一步確認了我們在經濟、外交各方面都會秉持對外開放的、相容並蓄的包容原則。
第三個特點,《對外關係法》在它的第一條立法目的裏特別提到,制定這部法要維護中國的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部法裏特別提到“一個中國”,我們發展對外關係,其他的國家必須要秉持一個中國原則,在這個原則上我們才有發展外交關係的前提,因為這是涉及到中國主權的。另外,我們不允許在對外交往過程當中,有些國家、組織或個人通過採取各種措施或行為損害中國的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所以,這部法裏增加了新的元素,也就是反制條款。如果外國的組織或者政府等等採取了對華的一些嚴重歧視的、違背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並且損害了中國利益的行為,我們是可以採取相應的反制措施的。同時,這方面的反制措施,我們已經有相關的立法,比如針對有些國家對臺軍售的企業,因為對臺軍售的做法損害了中國的國家主權,針對這樣一些企業一而再、再而三對臺軍售,我們根據《不可靠實體清單》的辦法已經發佈了命令,對這些企業採取多項限制性措施,有貿易的、有投資的、有出入境的、也有罰款的。我們的《反外國制裁法》也已經實施,針對外國的一些個人或者組織,我們已經通過外交部採取了這樣的制裁的措施。
這部法最大的特點是有“牙齒”了。但“牙齒”這樣一個工具是在極端情況下才會使用,而且這個工具目前也是非常必要的。
中國網:我國此次頒布《對外關係法》引發了國際社會的大量關注。比如,有西方輿論就認為中國以法律形式來確立所謂“戰狼外交”的路線。您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這是否對於我們處理國際事務,尤其是大國關係提供了一些遵循?
史曉麗:《對外關係法》發佈之後,確實外媒,包括智庫等等有一些評價,這些評價有些像你剛才提到的,説我們的《對外關係法》是具有“戰狼”性質的,或者是對“戰狼外交”的一個詮釋,但是我覺得這樣一個解讀是非常片面的,甚至有些可能不是善意的解讀。
所以,客觀地看待中國的對外關係法,(對)它的評價應該是我們通過法治化的手段來固化或者規制對外關係未來的方針原則,使得我們與其他國家的對外關係或者對外交往在一個明確的法治方向下指引。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們這部法律明確提到處理大國關係時,我們是秉持著大國之間要協調,大國協調同時要保持良性互動,這樣一個大國協調和良性互動的原則的提出,其實是有利於各國之間、各個大國之間進行一個良好的規劃,共同維持國際秩序的原則。所以,這樣一個“戰狼外交”的提法是非常的片面的、不客觀的。
目前從全世界來講,中國應該説是面臨某些國家的無端的指責、打壓、制裁最多的國家之一,而且通過外交的手段,多個場合的外交的平臺,我們在反覆強調這個問題,反覆在抗議某些國家對華的嚴重的歧視做法,但是,有些國家仍然沒有做出任何的改變,仍然是以自己的國家利益優先,而不是站在全球的和平共處、共同發展、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角度去處理同中國的關係。所以在這樣一種形勢下,中國在《對外關係法》裏設置這樣一個反制條款、域外適用條款是非常正當、合理、無可厚非的。
我相信其他國家如果也面臨像目前中國這樣一個被排擠、被打壓的情況,這些國家也會在他們的法律里加入這樣的條款,因為這是迫不得已的自衛(手段)。我們的這些條款基本上是自衛(手段)。在極端的情況下,我們需要利用這個條款的時候,我們將會毫不猶豫地、堅決地對外國的這種做法進行反擊。
節目錄製現場。 中國網 倫曉璇 攝影
中國網:近年來,美國頻頻根據國內法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實體或個人實施制裁。值得關注的是,《對外關係法》明確中國有權對其他國家做出反制。請問這些反制條款對於遏制美國濫用“長臂管轄”會發揮哪些作用?
史曉麗:這是非常好的問題。近幾年來,中國企業因為美國的制裁、出口管制的法律裏充滿了域外適用的規定遭遇了一些危機,比如原材料供應方面的危機等等,所以,美國的這樣一個大範圍的使用域外適用的條款嚴重損害了包括中國在內的其他國家企業的利益。美國以所謂的關聯性,比如外國生産的物項有美國的元素,使用了美國的設備,使用了美國的技術和軟體生産出來的,外國的出口商就要到美國去申請出口許可證,由美國政府來決定外國的出口商在它的本土能不能出口這些關鍵的技術和設備給中國。這對於第三國,對於外國産品的生産國的國家和企業也産生了非常大的影響,損害了外國産品生産國的國家主權和企業利益。
美國的域外適用條款以及它在實踐中的任意應用,我們認為它是在濫用,是在非必要的情況下把它當作一個工具在打壓其他國家,甚至把它當作一個産業發展的工具,完全背離了維護國家安全、維護其基本安全利益的宗旨。因為WTO(世界貿易組織)有規定,WTO(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是可以採取一些措施對貿易進出口進行限制,但WTO(世界貿易組織)明確要求,必須是為了採取或者必須為了維護基本安全利益所必需的措施,只有採取這個措施,我們基本安全利益才能得到維護。而美國在它的立法中的一些“長臂管轄”的做法,背離了WTO(世界貿易組織)的一些宗旨,所以我們是堅決反對某些國家“長臂管轄”的一些條款和措施的濫用的。
所以,《對外關係法》中增加了一些反制條款,反制條款包括了對某些國家濫用“長臂管轄”,以及其他的一些行為,如果損害了中國的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我們就可以採取反制措施。所以,這一條是對國外濫用“長臂管轄”做法的有力回擊,或者説表明瞭中國的立場,而且是用法律的形式錶明中國反對這種濫用“長臂管轄”的做法。
中國網:您認為,我們以法律形式明確反制條款具有哪些必要性?
史曉麗:以法律形式明確反制條款使得相關主管部門對國外這種歧視性措施,國外濫用的行為,更有針對性的措施。採取措施必須有具體的法律依據,比如是依照《出口管制法》,依照中國的《對外貿易法》,還是依照中國的《外商投資法》,到底是根據哪個法律進行反制是需要有一個明確的法律依據的。
我們正在進行法治中國的建設,法治中國建設要體現在方方面面,要體現在經濟領域更要體現在外交領域。因為外交法治化可以向國外傳達一個聲音,中國的法治化程度已經到了一個相當的程度,也就是説外交法治化是法治中國的一張很好的名片。所以,通過法律手段規定反制條款打擊或者遏制外國的域外適用,是我們法治進程必須要走的一步,是必要的一個手段。
中國網:我們關注到,在“發展對外關係的保障”這一章節裏,國際傳播能力建設首次被寫入國家法律。國際傳播在發展對外關係、開展對外工作中發揮了哪些作用?被寫入國家法律是出於怎樣的考慮?
史曉麗:我前面提到了《對外關係法》是一個全面的、系統性規範中國對外交往的法律,這部法律裏既規定了對外交往的宗旨、目的、原則、方針,同時也規定了主管機構,規定了對外交往的一些具體的制度。同時增加了很特別的一章,就是對外關係的保障,如何保障中國的對外關係能夠按照《對外關係法》前面所講的這些方針、政策、原則去落地,所以,這個保障是相當重要的。
前面也講到,我們有反制條款,反制條款涉及到有些國家其實對中國不是很了解。不是很了解的情況下,聽從於某些人的説法,對中國提出不實的一些指責,甚至採取措施;或者有一些國家在沒有搞清楚中國真實情況的前提下,就追隨其他國家對中國採取措施。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怎樣讓外界知道一個真實的中國是什麼樣子的就非常的重要,只有講好中國故事,向外界傳達中國的真實形象,才能防止其他國家對中國誤讀,同時也防止其他國家對中國進行一個惡意的污名化和黑化。
《對外關係法》能夠把國際傳播的能力建設作為一個制度,用一個專門的條款提出來,這是非常有必要的。這個話語權、中國的形象、中國真實情況的宣傳在對外關係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法律手段不僅僅是一個事後的救濟,同時也包括事前的一些問題的預防、風險的化解,所以這一條實際上就是為了化解對外交往中的對中國的一些誤解,進行一個風險化解的制度安排,我們要做好中國形象的對外傳播。
對外傳播就需要加強能力建設,包括投入這方面的財政的資源,包括要加強這方面的硬體的基礎設施建設,同時也包括人才的吸引,培訓這方面的人才。所以,國家在國際傳播發展方面其實應該有更多的工作要做的。
中國網: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要求加強涉外領域立法,加快形成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目前,我國涉外法治體系建設情況如何?對外工作法治化水準得到了哪些提升?
史曉麗:實際上,中國從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以來,一直在進行涉外法治建設。比如,我們在改革開放之後很快發佈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規,確保我們的對外開放在經濟方面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果,中國目前已經發展成世界的主要的經濟體,同時也是世界第一大出口國。
根據相關部門的權威數據統計,到2023年6月,現行有效的297部法律中,專門涉外法律52部,還有一些法律含有涉外條款的150余部。應當説我國的對外法治發展到現在這個階段已經相當完善了,尤其在涉外經濟方面。
這幾年,隨著國際形勢的複雜化,地緣政治問題等等,國家安全問題越來越突出。所以,我們看到中國頒布了許多與國家安全有關的一些立法,比如《國家安全法》《反外國制裁法》《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反間諜法》《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生物安全法》《出口管制法》《對外關係法》等等。
應該説改革開放這麼多年以來,我國的涉外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建立,相關制度比較完善。但是前面我也提到,針對國外對華的一些措施,我們還需要採取一些有針對性的措施,這些措施必須建立在法治化的基礎上,所以,未來仍然需要在目前的涉外法律體系的基礎上,進一步豐富涉外法律的各項制度和立法,尤其是要讓對外關係法裏具體制度的原則性規定予以落地,只有這樣才能使得《對外關係法》具有全面性、具有權威性、具有威懾力。
中國網:感謝史教授為網友們分享精彩觀點。
史曉麗:謝謝!
(本期人員:編導/主持:裴希婷:攝像:董超 劉凱;後期:劉凱;攝影:倫曉璇;主編:鄭海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