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區域層面推動消費扶貧有四個方面突破性意義
 
時間:2019年11月8日
嘉賓:馮奎 國家發展改革委城市中心學術委秘書長、研究員

 

消費扶貧的升級版發生在區域層面,典型特徵是東西部城市以消費為紐帶開展的對口協作扶貧。貧困地區作為生産者一方,發達地區作為消費者一方,雙方的合作不僅僅是構建起“生産-消費”這一鏈條,更重要的是消費扶貧效應放大到區域層面之後,在推動面上有延展、在推動力上有增強,這些對於貧困地區的功能再造意義顯著。我們需要總結這種模式的意義與特徵,並進一步研究如何更好地在區域層面打造消費扶貧的升級版。

 

消費扶貧從市場消費行為,上升到城市對口協作層面,具有區域協調發展的含義,這是中國特色扶貧實踐的重要突破。消費扶貧升級到區域層面,帶來以下多方面的突破:

 

首先是主體上有突破。消費扶貧如果只是簡單的市場消費行為,那麼參與消費扶貧的主體主要就是發達地區的消費者、貧困地區農産品的生産者以及二者之間的“中間商”。消費扶貧上升放大到區域發展層面後,政府、社會組織、企業、消費者、媒體等共同參與,參與主體數量增加、品質提高、力量增強。

 

第二是對象上有突破。如果只是簡單的市場消費行為,消費針對的産品形式主要就是農産品、旅遊産品。上升放大到區域發展層面,消費扶貧的對象就可以演變成由農、旅、文、景等構成的特色區域空間。園區建設、小鎮打造、鄉村振村等等都能進入消費扶貧的視野。

 

 第三是可持續性上有突破。如果只是簡單的市場消費行為,消費與生産的一方必然都只關注自身利益、短期利益,對於貧困所賴以存在的條件缺乏長期規劃,也沒有改造改良的動力。上升放大到區域發展層面,政府部門主導的中長期規劃就能推動扶貧與區域發展相結合,增強扶貧工作的可持續性。

 

第四是資源條件上有突破。理論上講生産與消費主要遵循的是市場交換原則。但將消費扶貧上升放大到區域發展這一層面,消費扶貧協作的政府部門就有更多理由“出場”,推動形成重大機制,並通過建造更多重大平臺的辦法來推動消費扶貧的發生。

 

上述突破,有利於克服扶貧工作中出現的“一村一企”扶貧的局限、以購代捐的局限、資源統籌不力的局限以及造血功能不足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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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