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各位好!這裡是中國網《中國訪談》2019年全國兩會特別報道。《未成年人保護法》、見義勇為、防衛過當這些話題廣受網友的關注。今年《未成年人保護法》將迎來大修。見義勇為和防衛過當又應該如何鑒定?當需要我們見義勇為時我們應該如何保護自己?就相關問題,我們專訪了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劉守民。
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劉守民接受中國網《中國訪談》專訪。
中國網:劉代表你好!歡迎您做客《中國訪談》。首先請您給我們介紹一下今年兩會您的建議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呢?
劉守民:因為我是法律工作者,所以對法律的制定和法律的修改比較關注,也關注法律界普遍關注的問題,以及老百姓關切的重大的(法律方面的)問題。例如産權平等保護的問題、民營企業發展的問題等,結合這些問題我提出了兩個修法的建議和一個立法的建議,其實也希望和其他代表聯手,通過議案的形式提出來。
一個是立法的建議,建議制定我們國家的《個人破産法》。因為我國市場經濟發展多年,是一個民商合一的國家。企業的經營失敗可以通過重整、企業破産來進行清算、重整、保護。但是,個人如果作為市場經濟的主體,在創業、創新的過程當中經營失敗了,背負了很多的債務,就成為了現在在法院執行過程當中普遍被稱作的老賴。其實除了個別有債不還,逃避法律責任的人之外,大部分是真正的經營失敗,而不是故意逃債。但是我們現在沒有個人破産的相關立法,就導致我們積壓了大量的案件。
另外,我有一個修法的議案是關於對民營經濟的保護。這是很重要的一部法律——《刑法》。《刑法》是關於定罪和量刑的法律。但是,在定罪和量刑上我們對國有資産和私營財産,或者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保護力度是不平等的,體現在有些罪名不一樣,有些認定的標準不一樣,還有些是追訴的標準不一樣。在我們提倡産權平等保護的大背景下,特別是《憲法》、《物權法》早已經倡導平等保護,我們應該給民營企業家安全感。在這種情況下,修法迫在眉睫,我們應該對《刑法》相關條款進行修改。
還有一個修法的議案是《國家賠償法》。《國家賠償法》已經實施很多年了,但是仍然存在很多問題。我舉個例子,過去判了罪,但後來經過申訴再審發現過去判重了,現在認定了是輕罪,但是過去的刑罰已經執行了,那按當前的《國家賠償法》來講,這種情況是不賠償的。只有判了“有罪”執行後改判“無罪”才賠償,“重罪”改判“輕罪”,已經執行了的不賠償,這是非常不公平的。
中國網:《未成年人保護法》在1991年頒布之後經過了兩次修改,今年要大修。既然大修,就説明目前的法律條款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那您認為這個空間有多大呢?體現在哪些方面呢?
劉守民:《未成年人保護法》也是我們修法的重點,也是難點。對未成年人權益的保護涉及到了各個層面,包括學校、家庭、監護人以及社會各界,當然,也包括政府。未成年人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的認知受限,不能完全自己保護自己。我們不能期望一部法律的出臺解決所有的問題,因為法律的成本高,立法過程長。我們過去在《未成年人保護法》裏對監護人、家庭、學校以及社會各界,包括對政府都有原則規定,但是我們永遠都列舉不完,措施也永遠都不夠,還需要有行政法規,各類規範性文件,學校的管理制度,政府的財政投入,各方面的配合才能夠使得法律真正地起作用。
中國網:其實保護未成年人前提是要預防,如果犯罪之後才保護,再加強也沒什麼太大意義,預防是很重要的。
劉守民:很多犯罪行為是從一些輕微的違法行為開始的,而違法行為是從不良的習慣開始的。所以,要從未成年人最基本的認知開始培養,而不能等到他已經到了犯罪的邊緣再去預防。
中國網:去年發生了兩起關於見義勇為和防衛過當的案件,引起了很大的社會輿論。那麼,見義勇為和防衛過當有沒有一個明確的界限,在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
劉守民:我國還沒有將見義勇上升到法律的角度做規定,但是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界定《刑法》當中是有規定的。為了自身的、他人的、國家的、社會的利益免受正在遭受的不法侵害而採取一些反擊、制止的行為,造成了加害人的損害,叫做正當防衛,只要在合理的範圍內,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但同時還有一個並列的概念叫“防衛過當”,是指在制止不法侵害時,如果防衛程度與侵害的行為不匹配,超越了度,造成了比較嚴重的後果,這時,作為防衛人就要承擔防衛過當的責任。所以就出現了一些見義勇為帶來的觀念和行為上認定的難度。因為普通老百姓不是搞法律工作的,無法在實施行為之前先來衡量一下法律上是怎麼界定的,就是憑著一股正義感,挺身而出。
現在問題就是防衛的度怎麼把握?《刑法》上有原則規定,但是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大家認知是不一樣的。再加上我們在司法實踐當中缺少對這一概念統一的、標準的解釋,因此,到了具體的辦案單位,就會出現各自按照不同的理解、針對不同的案情出現戲劇性的不同的處理方式。(這是因為)法律本身有模糊性;其次,在司法實踐當中缺少統一的司法解釋的標準;第三,與我們這些年來的社會風氣有關。現在很多人不敢做好事兒了,害怕做了好事兒以後禍及自身。(因為)有些案例確實是因為做好事兒,自己承擔了一些無辜的責任。這就是我們執法的邊界出現了不清晰,出現了搖擺,甚至在價值取向上出現了一些錯誤的認知。
我們一定要引領社會風氣朝正義的、正面的方向走。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這兩年通過一些做得非常好的個案,倡導一種(正確的)價值,來維護法律的尊嚴,讓大家能分得清正和邪。
中國網:習近平主席在新年賀詞中説道,“我們都在努力奔跑,我們都是追夢人”,那麼,您的夢想是什麼呢?
劉守民:我是一個法律人,從80年代中期開始做律師工作,到現在已經30多年了。毫無疑問,我的夢想就是法治中國,真正地讓法治在國家治理當中發揮作用。現在我們提出了中華民族復興的中國夢,我認為法治夢是中國夢當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我的夢想就是我們國家成為民主法治的國家。
(本期人員——責編/文字:白璐;主持:段冰;攝像:齊銳;後期:劉凱;主編:鄭海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