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莉代表:用公正判決引導社會價值,規範社會秩序
 
時間:2018年3月18日

嘉賓: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 厲莉

中國網:各位好!這裡是中國網《中國訪談》2018年全國“兩會”特別報道。五年前,習近平總書記對全國政法機關提出一個工作目標,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義。那如何讓老百姓感受到公平和正義呢?人民法院在工作中是如何推進法治建設的?就相關情況,我們採訪了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厲莉。

厲代表您好,您怎麼理解法治中國呢?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  厲莉(資料圖)


厲莉:應該説十八大之後將我們的依法治國的十六字方針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轉變成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眾司法、全民守法。其實我感覺最重要的是我們的法治建設需要全民參與,我們的法治需要被信仰。在我們的中華大地上要在人民群眾心目中培養一種法治信念,對法律的信任、對法治的信仰,讓依法治國和法治觀念深入到我們每一個人的人心,只有這樣才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讓法治在治國理政當中,發揮更加重要和積極的作用。

中國網:該如何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義呢?

厲莉:應該説習近平總書記要求人民法官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落實到審判實踐當中,我認為就要以一種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去引領司法審判工作。其實法治就是讓人民法官具備了另外一雙慧眼,我們要讓看得見的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也要讓我們的肉眼視線以外的人民群眾來感受到公平正義。比如,像我們庭審理的民間借貸案件當中就有很多的虛假訴訟的行為,虛假訴訟的提請一方經常故意不讓法院找到被告,所以我們的送達工作是付出非常艱辛的努力的。即使到最終我們依然找不到被告,我們在必須缺席審判的情況下,我們依然要儘自己最大的努力查清案件事實。作為人民法院,作為一名裁判者,我們要給原被告雙方以公平和正義。所以,在這些工作當中,我們是在踐行著習近平總書記對司法工作的要求。

中國網:針對法治建設,人民法院都做了哪些工作和努力?又取得了什麼樣的成效?

厲莉:同樣是以人民為中心,如果説各級人民政府是通過依法行政來實現惠民,那我們人民法院就是通過公正高效的審理每一件案件實現了護民。

司法對我們社會的貢獻方式是比較獨特和特別的。比如,人民法院最終是通過一紙判決,通過我們在判決中的説理和判決結果,來引導社會價值和規範社會秩序。我記得我審理過一個案件,其實是關於高速公路遺灑致害的案件,我們知道其實每年由於高速公路上的前車遺灑給後車帶來的車輛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是特別多的。在這個案件中,其實後車受害的一方是向高速公路管理方主張管理不當的責任。在這個案件中,我當時本著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負責的態度,應該説是將高速公路的管理方的所有的相關行政法律法規、各級相關的行政法律法規進行一個體系化的梳理,最終得出了一個公正的判決,判決高速公路管理方,在這種情況下要承擔一定的相關的法律責任。當時這個案件,其實它是相對有一些突破性的判決,在這個案件中認定了高速公路目前採取的這些方式不能有效地避免溢灑産生,甚至不能達到法定的避免溢灑産生的標準。因此,這個判決提升了高速公路管理方的責任意識,促使了管理方要規範它自身的管理行為,通過這個案件的審理很生動地詮釋了我們如何護民。護民就是通過裁判引導一种經營秩序、社會秩序和社會價值,通過這樣一種引導,促使相關的部門機構提升它自身的管理,進而讓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平安、更加美好。


(本期人員——責編/文字:裴希婷;記者:段冰;攝像:齊銳;後期:劉璟;主編:鄭海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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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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