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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老師,近兩年我們的網際網路事業呈現蓬勃發展的勢頭,但另一方面,美國等國家一再污衊中國進行網際網路管制,習近平總書記在這種形勢下召開這樣的座談會,您認為有什麼意義?
2016-04-22 20:16:19
我認為這個會議開得非常及時,很(有)必要。因為在去年底的第二屆世界網際網路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著重闡述了我們國家對外的有關網路的政策方針。這一次會議應該説重點是在國內,解決當前國內在網際網路發展中的一些問題。所以,這個會議在架構頂層設計,在廓清模糊認識、凝聚社會共識、突出發展重點方面,都做出了明確的指示。我覺得這個會議對於今後網際網路經濟、網際網路事業,包括網際網路輿論、網際網路法治、網際網路安全等等方面都做出了很明確的規定,有助於我們更快更好地發展網路。
2016-04-22 20:16:46
您覺得網路安全和資訊化兩者之間是個什麼樣的關係?
2016-04-22 20:17:14
習近平總書記對網路安全和資訊化闡述得非常清楚,這兩者是很辯證的關係。安全是前提,沒有這個安全的話,我們的發展就會成為一個空中樓閣,也是不可持續的。發展是個保障,如果沒有這個發展,我們的安全也無法實現。這個就像前些年有人提出來説,我們的安全要做到什麼標準呢?要安全自主可控。但是如果你沒有自主可控的技術,你如何去實現這個問題?所以,你沒有發展,安全是不能得到保障的。我們在發展網際網路的時候,網路安全和資訊化要同步推進。所以,習近平總書記説這是相輔相成的關係。等於説我們前些年資訊化發展得很快,我們成為一個網路的大國,網民世界第一,很多企業進入世界十強,但安全方面應該説還是有欠缺。所以,在網路安全建設方面我們還應該加大力氣。
2016-04-22 20:18:25
我們來看看網路安全,您如何理解網路安全這個概念,您覺得它應該包含哪些方面?
2016-04-22 20:18:50
我個人認為,網路安全不是絕對的安全,説我們沒有任何的風險,它應該是把網路風險降低到我們可接受的程度。因為網路本身是有脆弱性的,我們不可能杜絕這個風險,但是一定要降到我們可接受的程度,安全不是絕對的,而是一個適度的。
2016-04-22 20:24:17
這個“可接受”是什麼意思?
2016-04-22 20:24:33
我們講這個“可接受”就是説,整體上不會影響我們國家的安全,不會影響我們的社會公共利益,也不會損害社會公民的個人利益,這是我們安全的一個底線。
2016-04-22 20:24:50
這個網路安全您認為應該包含哪些方面?
2016-04-22 20:25:07
因為我們的網路是分層次的,所以,我個人覺得網路安全也應該從各個層面去看,包括基礎的物理安全,就是這些網路設備,甚至存放網路設備的場所應該保證安全。
第二個層次,網路運作要安全,涉及到網路的軟體是安全的,它能夠正常工作,不會被攻擊,不會被癱瘓。
第三個層面,我們網上的數據要安全,因為網路的核心是存放各種數據、傳輸各種數據的,上面的數據要有保密性、可用性,要能夠不被非授權訪問。
第四個層面,也是我們國家比較強調的,就是網路內容安全。網路上的這個數據包含的是各種各樣的資訊,這些資訊直接影響到每一個人的生活,甚至影響我們每個人的成長,包括青少年的成長,所以,清朗的網路空間對一個國家也是非常重要的。
網路安全應該至少囊括這四個方面。
2016-04-22 20:35:38
您剛才提到了數據安全,您認為數據安全和國家安全之間具體是什麼樣的關係?
2016-04-22 20:35:53
網路是運作數據的一個基礎設施,網路有兩大重要特點,一是你的網上行為容易被追蹤,它會留下痕跡,我們叫“數字腳印”,你在網上的任何行為都會留下痕跡的。第二,網路上的數據特別容易被收集,一旦留下這個東西,它可以永遠不消失,所以,容易被大規模地收集。如果一個數據規模足夠大,我們又有這種分析工具,這個數據有可能就會涉及到國家的安全。比如説一國國民個人上網的數據,我們國家千萬G的數據被非法使用了,它可能就能夠從中分析出影響我們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一些資訊。
所以我認為,對於這些大數據,特別是關係到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大數據,國家應該把它作為一種戰略性資産來保護,對它實行比較嚴格的保護制度。對於這些大數據的跨境流動,我們也應該有相應的監管措施。
2016-04-22 20:36:08
對您説的跨境流動,能不能給我們解釋一下?
2016-04-22 20:37:19
因為我們的網路是一個沒有國界的空間,數據很容易從一個國家傳輸到另一個國家。外國公司到中國開拓業務,很容易收集我們網民的各項數據,然後傳輸到他們本地的伺服器上。所以,我們對於這種跨境數據收集、傳輸行為要有相應的監管制度。對一些個人資訊,比如要收集公民個人資訊,我們可以要求他們進行本地化存儲。這種數據的保護、數據的傳輸都應該有相應的監管制度。
2016-04-22 20:37:38
現在我國也涌現了一批技術先進、成功的企業,但我們在網路安全方面,和先進國家還有不小的差距。您覺得我們這個短板主要是在哪些方面?如何補齊這個短板?
2016-04-22 21:01:38
的確如您所説,技術方面我們是後進的國家,美國在網路技術上應該是有非常明顯優勢的。所以,我們習近平總書記在這個講話裏也特別提到,要加大核心技術的開發力度。在網路空間,你要掌握主動權,必須掌握核心技術。否則,你沒有相應的技術就無法實現你的主動,也無法真正實現你的網路安全。所以,我們要開發這些核心的,包括習近平總書記提到的基礎技術、通用技術、非對稱技術等等。
要開發技術,另外一個關鍵點就是要有相應的人才,所以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裏特別強調我們要培養人才。因為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他特別強調,我們要不拘一格地使用人才,建立一個能夠讓人才充分發揮作用的環境。下面更重要的是制度,要通過制度保障讓這些人才發揮作用,讓他有成就感和獲得感。
2016-04-22 21:03:38
主要是薪酬、工資嗎?
2016-04-22 21:03:44
作為研究人員,未必回報就體現為對金錢的回報。習近平總書記提到兩個——成就感和獲得感。這個成就感是榮譽的,獲得感可能不光是物質的回報,也有包括精神層面的愉悅,讓他有個舒服的環境,讓他能夠展示才華。這才能夠留得住人才,能夠用得上人才。
2016-04-22 21:04:00
關於網路立法,我們想請您給我們介紹,目前我國有關網路立法的進程是一個怎樣的情況?
2016-04-22 21:04:12
我們國家從22年前引進了網際網路,相應的法制就逐漸在跟進。但是前期, 2000年前,我們管制方面的法律是相當少的,因為那時候還處於建設期,我們要鋪設各種網路,普及網路,讓大家充分上網,所以,很少管制。那麼2000年以後,到2014年,我認為在這個階段屬於在探索的階段。因為網路在迅速地普及,網民迅速增加,對我們整個政治、經濟、社會、人們的日常生活都産生了巨大影響。所以,在這個階段我們出臺了很多規章制度,包括各個部委出臺了很多規章。但這個時期的規章相對比較散亂,由各個主管部門自己制定,法律和法規層面的規章制度很少。2014年,我們國家成立了以習近平總書記為組長的中央網信領導小組(中央網路安全和資訊化領導小組),這時候我們開始加快網路立法的進程。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裏也強調了,我們要加快網路立法進程,完善網路監管措施,化解網路風險。在我們成立網信辦以後,我們的立法進程應該是會明顯加快的,將來三五年應該是我們國家在網路立法的一個重要時期。
2016-04-22 21:04:28
畢竟現在還沒有這樣一部法律,您認為這麼多年來難點在什麼地方?
2016-04-22 21:04:53
我認為立法的難點,一方面,網路是變化非常快的,我們可能對前一個網路應用剛回過神來,技術又進步到下一代了。所以,我們怎麼樣能夠充分地研究認識這個網路發展的規律,包括網民在網路空間的行為規律、網路社會的各種關係,這需要我們加大力度去研究。如果你研究不清楚這個,我們的網路立法肯定做不好。經過20來年,我們現在也有比較多的認識,國外也有一定的可借鑒經驗。所以,在未來時期,我們應該加強這方面的立法進程,是完全有這個條件和基礎的。
2016-04-22 21:05:22
您認為未來如果有這樣一部法律的話,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2016-04-22 21:05:39
我個人認為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高層次的、全國人大層面的立法。
第一,現在正在做的網路安全法。這是一個迫在眉睫的事情,目前網路發展的態勢已經非常迅猛,面臨的國外攻擊、國內外的網路犯罪問題也越來越嚴峻。所以,《網路安全法》我們要儘快出臺。
第二,電子商務法是保障我們網路經濟發展的重要法律。
第三,個人資訊保護法,因為我國已經有將近7億老百姓在網上了,他們的個人資訊可能形成我們國家戰略性資産性大數據,我們對這些資訊的收集利用儲存、傳輸都要相應地規範,也要規定網民上網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電子政務法,現在電子政務也在迅速發展,我們在網上辦公,包括政府掌握的公共數據也要開發利用,這肯定需要法律的規範。
第五,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法,網上畢竟主要是一個資訊服務,所以,我們要規範網上的資訊服務,保障網路空間的風氣正,這需要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六,現在的網路逐漸融合,包括電信網、廣電網、網際網路甚至電力網都會有融合的趨勢,我們可能還需要一部規範這些網路的基礎性法律,叫“電信法”、“資訊通訊法”,也需要相應的管理法律。
2016-04-22 21:05:54
前不久美國發生這樣一個案例,FBI因為要破一個案子,就要求蘋果公司給嫌犯的蘋果手機解鎖,但遭到了蘋果公司的拒絕。您如何看待這樣一個事情?
2016-04-22 21:06:10
的確,這成為一個世界的熱點事件。從這個事件我們也可以看出,在網路時代,政府、市場和社會的關係發生了一些變化。在傳統的社會裏,政府往往是很強大的一方,它為了偵破案件要搜查,要破解秘密,往往具有很強的實力。但在網路時代就不一樣了,因為這些先進的技術掌握在企業的手裏,這時候政府要更多地求助於企業的協助。在網路空間裏,資訊出於保護隱私和企業商業秘密的需要往往是經過加密處理的,這樣政府也面臨更大的難題。
這裡就凸現出國家的安全和企業的利益、個人的隱私之間的緊張關係。在這個事件裏,蘋果公司可能一開始就判斷,在這個案件裏國家安全不是非常緊迫的,覺得這個事件裏個人利益的保護更為重要,所以,它站在它客戶的角度維護個人隱私利益。但如果是更重大的事件,比如“9·11” 事件,那這樣的問題就不會出現了,那些企業可能會迅速協助政府去做這項工作。所以,在這裡面我們也要判斷國家安全、企業的商業利益、個人的隱私利益它們之間怎麼實現平衡關係,這是我們面臨的問題。
2016-04-22 21:06:24
現在人肉搜索也是很受爭議的一件事情。在監管和網路立法上,我們如何把握三者——國家安全、企業和個人隱私的平衡?
2016-04-22 21:06:39
的確,現在人肉搜索一直比較盛行,實際這種做法不太恰當甚至是違法的。因為首先,你作為普通個人,蒐集別人的資訊,將別人的資訊聚集在網上,很明顯這對別人的隱私是個很大的威脅。所以在這方面,國家一定要制訂相應的比如“個人資訊保護法”,規範對個人資訊的蒐集、上傳、分析處理等等行為,讓大家在一個法治有序的環境裏實施自己的網上行為。
2016-04-22 21:06:56
這是可以規範的嗎?比如我上傳我的搜索是可以來規範的嗎?
2016-04-22 21:07:08
這個你要規定它的邊界,就是你哪些行為可以做,哪些不能做,我們要通過法律的方式來規範。這樣的法律它是一個各方利益互相博弈達成的共識,它通過全國人大等立法機關來制定,通過以後大家都有義務去遵守這個法律。所以,在法律上我們應該首先明確哪些行為是能做的、哪些行為是不能做的。包括我們需要企業協助解密,也應該規定,在什麼情況下,企業應該有多大的協助義務,它提供資訊的範圍是多大,哪些資訊能提供,哪些資訊不能提供,這些都應該明確。這樣避免在出現問題時我們于法無據,往往出現很多紛爭。
2016-04-22 21:07:23
關於網路內容方面,一方面網路給我們帶來便利,另一方面也有很多謠言、色情資訊、垃圾資訊在傳播,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當中提到的是“要本著對社會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依法加強網路空間治理,加強網路內容建設”。您如何理解他的這番話?
2016-04-22 21:07:37
我認為,習近平總書記的這段話點明瞭我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要以人民為中心。對網路空間,剛才我們提到,它是充斥著各種各樣內容的,有合法的資訊,也有非法的資訊。它也是我們人民群眾一個共同的精神家園,我們一大半的國民都在網上。所以,作為牽涉到數億公眾的網路空間,政府有義務、有責任去把它管理好,讓它能夠為人民服務,為廣大網民服務。我們的企業也應該有社會責任感,也要從客戶角度或網民角度去創造這麼一個清朗的空間,而不僅僅是為了企業的商業利益,讓我們的空間變得混亂甚至污濁之氣充斥其中。
2016-04-22 21:07:53
我看到習近平總書記也對地方政府有一些忠告,也有一些內容,他在講話當中説,“對廣大網民,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對建設性意見要及時吸納”,還講了總共有“六個及時”。您看到習近平總書記説的這段話有什麼感想?
2016-04-22 21:08:06
我認為,這段話是非常精彩的一段話。習近平總書記説了,網民來自老百姓,老百姓上網了,民意就上網了,我們的黨員幹部就應該經常上網。這説明習近平總書記心裏一直裝著人民群眾,密切聯繫群眾是我們黨的三大作風之一。所以,在新的網路環境下,我們仍然要貫徹密切聯繫群眾的作風。黨員幹部要經常上上網,看看老百姓都是怎麼説的,怎麼想的,幫他們排憂解難,這是説到廣大網民心裏去的非常親切的一句話。
2016-04-22 21:08:17
大家在網上踐行群眾路線。
2016-04-22 21:08:30
對,所以,我們的黨員幹部對網上的批評,對於網上的意見應該抱著一個寬容、包容的態度,就像線上下一樣,你面對群眾,群眾給你提的意見,你也應當虛心地接受,應該幫助群眾排憂解難。
2016-04-22 21:08:43
網路還有一點特殊性,可能網民在上面發的內容比較隨意,裏面還有謾罵、攻擊的語言,您覺得如何來對待網上的批評和曝光,如何把握“善意的批評“還是”惡意的批評“、”建設性意見“還是”破壞性意見“的邊界?
2016-04-22 21:08:55
我認為,在網路空間裏絕大多數人民群眾還是抱著善意的,對於我們政府、社會事件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發表一些評論,當然也有一些人他可能有一些出於個人的目的或不正當的目的在網上謾罵、攻擊等等。我認為,判斷這個,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就是看他是不是有意去捏造事實、誣陷,就是説是不是故意的行為,我明知真實的情況,但有意去捏造、誹謗和誣告。第二,我們要看有沒有損害,他的行為有沒有造成很大的現實損害。
2016-04-22 21:09:15
怎麼才叫損害呢?
2016-04-22 21:09:29
當然,的確這個損害是比較難判斷的。針對具體案件來講,比如受害人因為你的攻擊、謾罵,精神上受到打擊或者生活上受到干擾等等,我們在司法上還是有一些判斷的方式的。如果他是有故意的、給你造成損失的這種行為,應該是法律禁止的。但是一般行為,雖然他説錯了但不是故意實施的侵害行為,也應該抱著一種比較寬容的態度。特別是黨員幹部,作為政府官員,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他更應當具有包容之心。這樣,我們的網路空間會更加和諧。
2016-04-22 21:09:55
謝謝謝老師!
本次節目到此結束,謝謝網友關注!
(責編/文字:韓琳;主持:孫婉露;攝像/後期:王宇迪;攝影:李佳)
2016-04-22 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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