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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國有股權比例不設限

文章來源: 新華日報 發佈時間: 2015-02-13 責任編輯: 裴希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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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改革,再次在江蘇揚帆啟航。

近日,江蘇以省委、省政府名義,先後下發國企改革的意見與細則,掀開了江蘇新一輪國企改革的大幕。

回望江蘇國企改革30餘年的歷史,國有資本的進退可謂關鍵。何時進、何時退?因何進,因何退?未來是進還是退?各界聲音可謂一直眾説紛紜。

江蘇國企改革,探索從未止步

國有企業改革曾長期處於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

江蘇省國資委相關人士介紹,回顧改革開放以來江蘇國有企業改革的歷程,大體可以分為“放權讓利”、“承包經營”、“制度創新”、“出資人到位改革”、“健全制度優化發展”五個階段。

“放權讓利與承包經營其實是在企業與國家利益關係層面進行的改革,沒有在制度安排上採取根本措施,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國有企業的問題。”省國資委企業發展改革處處長何嘯特別看重1993年以後的改革。也正是在這之後,國資的進退開始成為一個廣受關注的議題。

何嘯記得,1997年、1998年間,江蘇國企掀起的産權制度改革,在全國引起了不小的反響。正是在這一輪改革中,江蘇國有資本幾乎從所有大型製造業企業全部退出。

2012年,南京“國資退出房地産”讓很多人記憶猶新。當年6月,南京市委、市政府召開六大市屬國有企業集團成立大會,宣佈南京市屬區屬國企做完手上項目後要退出,不得參與商品房拍地。

當然,圍繞這些改革的爭議也從未停歇。相關企業對待爭議的態度就出奇地一致:不説話。記者聯絡多家企業,採訪均遭婉拒。

新一輪改革,國有股權比例不設限制

而在新一輪改革中,對於國資進退的安排,同樣是一個熱點。

記者注意到,改革方案中,對於省屬國企有一個這樣的安排:選擇省屬企業中主業基礎好、投融資能力強的企業集團,組建或改建若干國有資本投資公司;並以該公司作為出資人,組建能源、金融、旅遊等行業企業集團。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採取國有獨資形式。

國信集團目前已被確認為先行試點企業。昨天一大早,看到本報刊出的《省屬國資國企改革亮出路線圖》報道後,國信集團員工李誠(化名)便給記 者打來電話,希望記者能夠將“省屬企業深化改革實施細則”傳給他仔細研讀。他説,集團員工對此都十分關注,“不知道未來是好還是壞。”

記者了解到,目前國信集團的改革方案尚未獲批。而據何嘯分析,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要求“國有獨資”,這也意味著,江蘇希望能確保國有資本更多投向能源、金融、旅遊等省內重點行業、産業。

對於一般競爭類企業,雖是與國家一脈相承的改革方案,但這次“組合拳”的尺度還是讓記者有些驚訝:“在股權多元化改革中,國有股權比例不設限制,按照市場規則有序進退、合理流動。”

推導為一個極端例子:一家國企,經過股權多元化改革後,即使國有股權僅剩1%,也是完全可能的——對此,省國資委副主任李琨表示同意,“就是混合所有制嘛!”當然,他坦言,如果國有股權不再佔有“控股”地位,它應當不會再被納入“國資委旗下”。

“進”與“退”,要放到歷史進程中判斷

“國有資本的進與退,要放到歷史的進程當中去判斷。因為,在不同的時代背景下,國有資本的定位是不一樣的。”省社科院經濟所副所長胡國良在 接受記者採訪時這樣表示。就現階段而言,當前的時代背景,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

胡國良分析,國有資本的投入重點未來應當包括如下幾方面:一是保障國家經濟安全:涉及重要礦山、能源、石油、電力、水利等重要戰略性資源和 公共基礎設施。二是帶動經濟發展結構性調整:國有企業有責任服從國家政策,將資金投入到經濟欠發達地區和行業,平衡地區差異,促進三大産業之間、部門之間 協調發展。三是保障國家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在處於經濟週期低谷或者遭遇經濟危機情況下,國家可以通過新建、重組國有企業,增加社會投資和就業,穩定物價。

“在以上這些領域,國資不僅應當進而且必須進。”胡國良説。但是,由於國企已經基本完成企業化改制,尤其是有些國企還是上市公司,必須考慮 到市場表現和股民利益,不得不將經濟效益作為首要目標。這在現實中經常會與國有企業戰略性功能的發揮出現衝突。因此,江蘇新一輪改革中通過設立國有獨資投 資公司對一些領域予以強化是必要的。

不過對於將旅遊納入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的重點方向之一,胡國良有不同看法。他認為,旅遊這樣的充分競爭領域,應當是社會資本競技的戰場。而對於國資退出房地産,胡國良則“完全贊同”。“除了保障房,房地産這樣的領域,國有資本不應與民搶利。”

對於國資從一般性競爭領域的“有序進退”,何嘯坦言,競爭性領域國企改革的終極目標,不是實現國有企業“一家獨大”,而是著力構建與民營企 業共贏發展的機制,並使競爭者變成合作者。因此,在推進國有企業改革中,既要增強國有企業市場競爭力,也要積極搭建公平競爭平臺,不斷加大股權多元化力 度,吸引更多的社會資金參與這一領域的國企改革。(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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