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拉開新一輪國企改革序幕
國有資産證券化率達80%;允許員工持股;建立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
近日,湖南省出臺《關於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提出了湖南進一步深化國企改革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從2014年起,湖南全面啟動新一輪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按照清理退出一批、重組整合一批和發展壯大一批的思路,分類推進國企改革,到2020年完成改革目標。
湖南省此輪國企改革的突破口是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觸及員工持股、薪酬體系、總經理産生方式等諸多“敏感”問題。湖南省國資委負責人介紹,對競爭類省屬國有企業要實施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絕大多數國有企業要實現産(股)權多元化,産(股)權結構更趨合理,在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基礎上,培育其上市,目標是到2020年國有資産證券化率達到80%。
中聯重科樣本
“雖然中聯重科的國有股比重從上市之初的49.83%下降到目前的16%左右,但國有股市值卻大幅增加了,最高時增值800倍,此外還有連續多年的國有股分紅,所得12多億元。”中聯重科副總裁孫昌軍説。
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國有科研院所長沙建機院。孫昌軍介紹,1992年,時任長沙建機院副院長的詹純新為改變研究院發展困境,借款50萬元創辦了中聯重科。1999年,中聯重科進行股權改革,長沙建機院持股74.75%。2000年,中聯重科在深交所上市,1.5億總股本中,國有股佔49.83%,其他股東佔50.17%。
此後,隨著中聯重科“盤子”不斷擴大,在多次股權變更中,國有股比重越來越小。2010年,中聯重科在香港H股成功上市,募集150億港元後,湖南省國資委持股佔比下降為16.77%。
在産權改革中,中聯重科逐步實現了管理團隊和骨幹員工持股,建立了經理人股權激勵機制。2005年,長沙建機院從科研院所改制為公司,其中國有股佔94.1%,由於國家對科研院所國有資産增值有獎勵性政策,改制後員工持股5.9%。2006年,湖南省國資委掛牌轉讓長沙建機院32.1%的股權時,其中24.1%轉讓給管理團隊和骨幹員工。至香港H股上市後,中聯重科管理團隊及骨幹員工持股8.50%。
孫昌軍指出,1992年中聯重科成立後,通過自身的股份制改造、母公司改制、整體上市,最終形成了湖南省國資委、管理團隊和骨幹員工、戰略投資者、國際投資者及其他流通股東共同持股的混合所有制産權結構。
“中聯重科的實踐證明混合所有制企業有著強大生命力。”湖南省國資委副主任張美誠認為,中聯重科2005年股權多元化改革以來,企業的營業收入、稅收、資産總額高速增長,湖南省國資委持有的國有資産最高時亦增值近800倍,實現了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目標。此外,中聯股權結構的變更,促使企業建立規範的董事會制度,以董事會為治理平臺,按照股權比例表決,形成了對公司的規範科學治理。
混合所有製成突破口
中聯重科的發展模式,直接影響湖南省新一輪國企改革的路徑確定。《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是此輪湖南深化國企改革的突破口。
據湖南省改革安排,此次改革,湖南將國有企業按公益、功能、競爭三個類別,其中對競爭類國有企業,將按照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要求進行開放。湖南省國資委負責人介紹,對競爭類省屬國有企業要實施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絕大多數國有企業要實現産(股)權多元化,産(股)權結構更趨合理,在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基礎上,培育其上市,目標是到2020年國有資産證券化率達到80%。
在國有企業員工持股方面,湖南省出臺了新規定:對國有資本準備退出的,或改制為混合所有制且國有資本處於相對控股或參股地位的,以及創新型、研發類、基金類國有企業,允許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在國有企業管理方面,湖南省將在國有獨資企業中全面推廣實施外部董事制度,外部董事在董事會成員中所佔比例要超過半數。而對競爭類國有企業,建立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組織只任免黨委(黨組)書記,提名董事長人選,而對總經理,則通過市場化途徑進行選聘。
湖南省國資委負責人介紹,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歸納起來就是一項還原、兩個職業化、三能用工、四類激勵。“一項還原”,即還原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功能。在國有獨資企業中全面推進以外部董事佔多數的董事會建設,逐步落實董事會業績考核、薪酬管理和經理層選聘等職權。
“兩個職業化”,即建立國有資本職業産權代表制度,對國有控股、參股企業派出職業化、專業化産權代表;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
在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方面,湖南省也將進行改革,準備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主體,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的體制,組建、重組或優化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國有資本投資公司。此外,今後湖南還將逐步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比例,到2020年提高到30%,原則上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國企改革並非“一混就靈”
混合所有制是治愈當前國企沉疴的一劑良藥呢?張美誠表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深化國企改革的“重頭戲”,是對國有企業相對單一的所有制結構的突破和創新,但不是“一混就靈”、“一混就成”,要準確把握好定位,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遵循企業發展規律,推動國有資本與民營資本融合發展。
一是積極穩妥。在具體制定方案和實施過程中,要統籌企業、職工和投資者等各方面情況,有計劃分步驟穩步推進,看得清、有把握的就抓緊進行;看不清、有爭議的要先探討或通過試點再鋪開。
二是創新突破。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不僅是為了吸引資本,更重要的是引進多元股東,包括民營企業和社會資本,實現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相互融合,打破所有制壁壘,讓各種所有制共生共榮。
三是規範操作。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要以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産權制度為目標,加強産權保護,既要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又要保護其他資本的權益。在操作過程中,要強化公開透明和規範運作,從明晰産權關係、強化資産評估、規範産權流轉和加強資産監管等重要環節來建章立制,杜絕“在一片改革聲浪中把國有資産變成牟取暴利的機會”的現象發生。
四是一企一策。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主要形式是企業整體上市,但也要根據企業發展階段、結合企業實際來加以推進,不能搞“一刀切”,要探索混合所有制的多種形式、多種模式。發展混合所有制要循序漸進,切忌“一哄而上”、“遍地開花”。
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副主席季曉南認為,産權改革依然是今後國企改革的關鍵,混合所有制實際上還是對産權的改革,國有産權和民營産權各有優勢,混合所有制就是儘量把兩者的優勢融合起來,形成新的競爭力。
季曉南認為,國有企業要走混合所有制經濟之路,還需要很多配套改革要出臺,比如,幹部管理體制、薪酬分配製度、期權股權激勵等方面等。對發展混合所有制企業來説,能上市好辦,如果無法上市就很難引進民營經濟;上市後到底是民資控股、還是國資控股,也會引發爭執;此外,對中小國企發展混合所有制容易,但對特大型中央企業,如何在集團層面發展混合所有制還面臨一系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