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 我們接下來再來看另一塊非常重要的內容,在公報當中關於司法體制改革的問題,您能否給我們做一個具體的解讀?
馬懷德: 司法體制改革的大方向就是維護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如何保證司法公正,這次提出了幾個制度性改革和機制改革的要求,比如在司法體制改革方面至少有三點需要關注:第一,明確要求成立最高法院的巡迴法庭。最高法院設置巡迴法庭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保證司法規整,能夠排除地方的不合理、不當的干預,能夠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便民、司法為民,服務於地方的老百姓打官司。過去都需要車馬勞頓跑到北京打官司,到最高法院打官司,以後就可以到最高法院設在各地的巡迴法庭去打官司,這樣方便老百姓,也維護了司法公正。
第二,另外一個體制的變化就是我們明確提出了設立跨行政區的法院、檢察院,這也是這次公報首次提出的。什麼是跨行政區的法院、檢察院呢?我的理解就是要設置一些跨省、跨市、跨縣的這些跨行政區域受理不同區域的各類案件的這種相對獨立的法院系統。這個法院系統跟我們現有的比如説省、市、縣的法院有一個最大的區別,就是它能夠比較公允公正地去處理各類糾紛案件。比如甲縣和乙縣的兩個公司之間發生糾紛,無論到甲縣還是到乙縣打官司,可能都有不公正的風險。如果到一個設在跨甲縣乙縣兩個縣的一個更加公正的、獨立的法院去打官司的話,它的合法權益保障的機率就很大了。
第三個體制的變化是強調了審判權和執行權要相分離。過去我們的審判權和執行權是合在一起的,以後可能一部分執行權要在試點的基礎上從法院分離出去,比如轉移給行政機關或司法行政機關。司法改革的另一個方面就是機制改革,機制改革強調了要保證法官獨立行使審判權,強調檢察院的檢察官等司法人員的職業保障制度,所以,明確提出了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的保護機制。因為我們司法人員行使職責的時候多多少少會面臨很大的壓力,在地方化、行政化這種趨向比較嚴重的情況下,他的職業是有風險的。為了解除法官、檢察官的後顧之憂,排除他們受到的不當壓力,這次提出了一個職業保障制度,履行法定職責的保護機制,這一點非常重要。
第四個機制上的改革就是明確提出了領導幹部如果違法干預司法或者是插手具體案件的處理,那麼要實行記錄、通報和責任倒查。這就意味著以後領導幹部如果要想干預司法,比如批條子、打招呼、打電話,左右司法的裁判,影響司法公正的話,那都會記錄在案,都會通報,也都會實行責任倒查。實際上這是一種排除地方領導對司法干預的非常重要的措施,我相信對下一步維護司法公正,特別是樹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權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中國網: 我們對於實現這樣一個改革有沒有一個時間表呢?
馬懷德: 現在,實際上無論是行政改革還是司法改革都已經確立了相應的改革措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已經在兩次會議上專門討論了司法改革的方案,也確定了六個城市作為司法改革的試點省市,明確提出的司法改革的具體的步驟、要求,我相信都會如期地按照中央的要求來推進這些司法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