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概況 |
中國網 | 時間: 2011-04-08 | 文章來源: 新華網 |
政 治 南非立法首都開普敦市內南非國會主建築。 1994年4月,南非頒布了歷史上第一部體現種族平等的臨時憲法。1996年5月,南非制憲議會通過了在臨時憲法基礎上起草的新憲法。新憲法于同年12月開始生效。新憲法規定,憲法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不分種族、性別、宗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留臨時憲法中的權利法案、三權分立系統、聯邦制政府管理體制和現行司法體系的重大制憲原則和內容;1999年大選後,南非將各政黨按比例分享權力改為由大選中的多數黨執政。根據新憲法,南非總統是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由國民議會選舉産生,任期不得超過兩任。在議會中擁有至少80席的政黨有權提名一名副總統。議會可以通過不信任案罷免或彈劾總統。 憲法規定,南非議會為兩院制,由國民議會和全國省級事務委員會組成。國民議會有400名議員,200名通過大選産生,另200名由各省選舉産生。全國省級事務委員會(前身為參議院)共設90個議席,由9個省議會間接選舉産生,每省10個議席。新憲法規定實行總統內閣制。內閣由總統、副總統及總統任命的27名部長組成。總統和內閣成員共同行使行政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