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嚴順龍 通訊員 蘇琳偉) 鄉村治,則百姓樂、天下安。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省委關於讓法治成為福建核心競爭力重要標誌的要求,省委政法委牽頭省直相關部門于近日制定出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法治鄉村建設工作方案》,結合當前法治鄉村建設成效基礎和我省“十四五”規劃,提出六個方面15項舉措,切實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鄉村社會治理更加精準。針對部分鄉村法治意識較為薄弱,涉農腐敗、治安亂點時有發生,個別地方甚至滋生黑惡勢力為非作歹等問題。新方案明確將全面建立農村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持續防範和整治“村霸”,讓黑惡勢力在農村無處生根;持續開展鄉村治安亂點整治行動,嚴厲打擊涉農腐敗和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深入推進縣鄉村平安創建活動;深化社區和農村警務建設,推動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實現數字化,推廣應用“網際網路+群防群治”鄉村治理智慧平臺,進一步健全鄉村安全監管責任體系。
鄉村社會環境更加和諧。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飛速發展,受到經濟轉軌、利益格局調整和文化思潮變革等因素影響,一些社會關係與矛盾糾紛趨於緊張和複雜,不利於鄉村社會和諧發展。新方案總結推廣新時代“楓橋經驗”,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矛盾多元化解機制聯動作用,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我省鄉土特色的品牌調解工作室、名人調解工作室和金牌調解員隊伍;深入推行開門接訪、進門約訪、登門走訪、到府回訪,進一步暢通鄉村群眾信訪渠道,打通鄉村信訪“最後一公里”。
鄉村法律服務更加完善。我省始終重視鄉村公共法律服務建設,已建成1104個鄉鎮(街道)法律服務站、8122個村法律服務聯繫點,1.7萬個村(社區)配備了法律顧問,覆蓋率達100%。新時代鄉村人民群眾對公共法律服務質和量的需求日益增長,新方案圍繞城鄉公共法律服務一體化、均等化要求,通過引導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進駐鄉村擔任法律顧問,健全完善“12348”法律服務熱線平臺,實現“一村一法律顧問”和“網際網路+鄉村公共法律服務”全覆蓋,同時把2022年“鄉村基本法律需求得到滿足”的工作目標調整為到2025年“鄉村多數法律需求在家門口得到滿足”。
鄉村法治氛圍更加濃厚。法治鄉村建設重在培育法治觀念,新方案著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治理體系,突出抓好鄉村基層幹部的法治教育,提出實現每個行政村有3名以上骨幹“法律明白人”,形成幹部依法辦事、群眾遇事找法的良好法治氛圍;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責任制,強化鄉村群眾普法宣傳教育,提出實現每個行政村有1個以上法治文化陣地;深化民主法治示範村創建,在此基礎上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體驗線路,形成一批“接地氣”的區域性法治文化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