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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光輝篇章

時間:2021-08-13 09:10:55 丨 來源:新華網 丨 作者: 丨 責任編輯:孔令瑤

新華社北京8月12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2日發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光輝篇章》白皮書。全文如下: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光輝篇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2021年8月

目錄

前言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闢人權事業新境界

1.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光輝歷程

2.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人權內涵

3.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人權意義

二、消除絕對貧困實現基本生活水準權

1.貧困人口食物權得到穩定保障

2.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3.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得到充分保障

4.貧困人口基本醫療得到有效保障

5.貧困人口住房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三、以發展促人權增進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1.疫情防控奉行生命至上

2.衛生健康服務公平可及

3.生活品質顯著提高

4.就業更加充分

5.公共文化服務不斷優化

6.受教育權利得到更好保障

7.社會保障體系覆蓋全民

8.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9.人類發展指數大幅提升

四、實行良法善治維護公民權利政治權利

1.拓展人民民主權利

2.保障人身權利

3.保障個人財産權

4.加強人權司法保障

5.保障宗教信仰自由

五、促進社會公平保障特定群體權益

1.農民權益保障全方位改善

2.婦女兒童老年人權益保障持續加強

3.少數民族權益保障進一步完善

4.殘疾人權益保障更加有力

結束語

前言

人權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成果和標誌,尊重和保障人權是現代文明的基本精神,也是中國共産黨人的不懈追求。中國共産黨是為人民謀幸福的政黨。中國共産黨的100年,是爭取人權、尊重人權、保障人權、發展人權的100年,極大提高了中國人權文明水準,豐富發展了人類文明多樣性。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為增進人民福祉、提高全體人民人權保障水準、實現國家現代化而實施的一項重大國家發展戰略。2021年7月1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代表黨和人民莊嚴宣告,“我們實現了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在中華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會,歷史性地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正在意氣風發向著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邁進”。這是中國人權進程中一個激動人心的時刻、一個載入史冊的時刻、一個繼往開來的時刻。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中國共産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真實寫照。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中國人民奮力決勝全面小康,最終實現了從貧困到溫飽到總體小康直到全面小康的歷史跨越。

全面小康是經濟富裕、政治民主、文化繁榮、社會公平、生態良好的小康,是城鄉區域均衡發展、惠及全體人民的小康,是切實尊重和全面保障人權的小康。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夯實了人權基礎,豐富了人權內涵,拓寬了人權視野,意味著人權的全面發展和全民共用,譜寫了中國人權事業的新篇章,創造了人類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奇跡。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闢人權事業新境界

在中國,“小康”是一個古老的詞彙,指免於勞苦和匱乏,生活水準處於溫飽與富裕之間的一種較為殷實幸福的狀態。享有安寧、祥和與幸福的生活是人們自古以來的美好願景。改革開放之初,中國根據自身具體國情提出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蘊含著關注和增進民生福祉、保障和促進人權的豐富內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闢了全面保障人權的新時代。

1.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光輝歷程

建設小康社會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共産黨領導中國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的宏偉戰略。基於對中國發展實際的分析和判斷,中國共産黨提出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通過經濟發展帶動整個社會進步。從那時起,“小康”“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成為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的階段性奮鬥目標。

1979年12月,鄧小平提出建設“小康之家”的設想,創造性地借用“小康”這個富有中國傳統文化特色的概念來表述“中國式的現代化”的重要內容與目標。1982年中共十二大報告明確,從1981年到20世紀末的二十年,力爭使全國工農業的年總産值翻兩番,解決人民的溫飽問題。1992年中共十四大報告指出,11億人民的溫飽問題已經基本解決,正在向小康邁進。

2002年中共十六大報告宣告,“人民生活總體上實現了由溫飽到小康的歷史性跨越”,並進一步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在本世紀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準的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

2012年中共十八大報告進一步提出“確保到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人民民主不斷擴大,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人民生活水準全面提高,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2017年中共十九大報告提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求緊扣中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統籌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攻堅克難,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得到人民認可、經得起歷史檢驗。

2021年7月1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代表黨和人民莊嚴宣告,在中華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會。

小康社會的全面建成,標誌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邁出關鍵一步,實現了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向人民、向歷史作出的莊嚴承諾。

2.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人權內涵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進程,也是中國人權事業全方位發展的進程,始終體現和包含著解放人、保障人、發展人的戰略、目標和任務。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首先要保障生存權。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權的基礎。小康社會建設將解決溫飽問題、保障生存權作為首要目標,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人民生活品質顯著提高,衣食住行用都有較大改善,生存權保障水準穩步提升。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然要實現各類人權協調發展。全面小康強調保障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建設成果惠及人民。堅持人權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基本原則,既保護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又保障公民人身權、人格權、財産權和民主政治權利,全方位增進各類人權和基本自由。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就是要促進所有人的人權。全面小康,本質上是全民共用人權的小康。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歷史進程中,中國構建起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和權利公平的社會公平體系,切實保障人民平等參與發展、共同促進發展、共用發展成果。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堅持人權主體的普遍性,確保全面小康路上不讓一個人掉隊;堅持共同富裕方針,通過一部分人先富帶動全體人民共富,讓發展成果平等惠及全民,實現分配正義;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不歧視原則,確保全體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産狀況、居住期限,一律、無差別地享有人權,受到同等的尊重;堅持保護弱勢群體,以堅定決心、精準思路、有力措施,舉全社會之力,向絕對貧困發起總攻,重點保障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基本權利。

3.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人權意義

人權是善治之本。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始終堅持尊重人權、保障人權、促進人權的價值遵循,將增加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人權保障與發展奠定了堅實物質基礎。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中國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保持經濟長期快速增長,穩定解決了十幾億人的溫飽問題;破除城鄉二元結構,改革收入分配格局,人民收入水準不斷提升;開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決勝脫貧攻堅,加強對各類弱勢群體的保護;基本建立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人民健康和醫療衛生水準大幅提高;建設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全面實現城鄉免費義務教育,構建高效泛在的資訊網路;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實施環境保護基本國策,污染防治力度加大,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經濟、社會、文化、環境權利更加公平可及,各類主體在經濟、政治、社會和文化等領域的平等參與和平等發展,更加切實和順暢便捷。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人權保障與發展奠定了堅實民主政治基礎。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黨的領導體制機制更加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穩步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法治化、程式化建設不斷推進,民主形式更加豐富,民主渠道更加暢通,共建共用的社會治理格局初步構建,人民當家作主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之中,公民權利更有保障,民主政治權利更加充分。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動了人權法治保障持續加強。“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載入憲法,成為治國理政重要原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上升為國家戰略,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不斷健全,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相互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日益完善,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行政體制改革、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司法體制改革取得實效,權力運作制約和監督體系建設有效實施。人權保障法治化水準不斷提升。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培育了全社會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推動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公共文化服務水準不斷提高,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蓬勃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更好構築了中國精神、中國價值、中國力量,文化自信得到彰顯,國家文化軟實力和中華文化影響力大幅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過程,也是每一個人對自身價值、人格尊嚴和主體地位認識不斷提升的過程,促進了尊重和保障人權文化氛圍的形成。

二、消除絕對貧困實現基本生活水準權

貧困是實現人權的最大障礙。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高度關注農村貧困問題,持續推進扶貧開發事業,在消除貧困道路上不斷取得新突破。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政府把貧困人口全部脫貧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底線任務和標誌性指標,組織實施了人類歷史上規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脫貧攻堅戰,完成了消除絕對貧困的艱巨任務。

根據中國農村居民每人每年生活水準在2300元以下(2010年不變價)的現行貧困標準,經過中共十八大以來8年持續奮鬥,到2020年底,中國現行標準下9899萬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832個貧困縣全部摘帽,12.8萬個貧困村全部出列,區域性整體貧困得到解決。改革開放以來,按照現行貧困標準計算,中國7.7億農村貧困人口擺脫貧困;按照世界銀行國際貧困標準,中國減貧人口占同期全球減貧人口70%以上。中國提前10年實現《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減貧目標,為全球減貧事業發展和人類發展進步作出了重大貢獻。

1.貧困人口食物權得到穩定保障

中國政府通過發展農業生産奠定免於饑餓的堅實基礎。建設現代農業産業技術體系,提升農業綜合生産能力,實現農産品産量穩定增長,解決食物匱乏和營養不良問題。全國糧食總産量由1949年的11318萬噸提高到2020年的66949萬噸。目前,全國每人平均糧食佔有量超過474.4公斤,高於每人平均400公斤的國際糧食安全標準線。通過增加收入保障貧困人口糧食獲取。建立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機制。貧困地區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從2013年的6079元增長到2020年的12588元,2013年至2020年年均增長11.6%。貧困人口糧穀類食物攝入量穩定增加,“不愁吃”問題基本解決,重點貧困群體健康營養狀況明顯改善,免於饑餓的基本權利得以切實保障。通過營養改善計劃保障貧困兒童食物供給。實施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6-24月齡嬰幼兒每天免費提供1包輔食營養補充品,截至2020年累計1120萬兒童受益。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為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覆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13.2萬所,每年惠及3800余萬名學生。

2.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2005年以來,中國政府投入大量財政資金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到2015年末共解決了5.2億農村居民和4700多萬農村學校師生的飲水安全問題。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基本得到解決。“十三五”規劃期間,又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累計解決2889萬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3.82億農村人口受益。貧困地區自來水普及率從2015年的70%提高到2020年的83%。各地通過實施水源置換、凈化處理、易地搬遷等措施,累計解決952萬農村人口飲水型氟超標問題。

3.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得到充分保障

深入實施《教育脫貧攻堅“十三五”規劃》和《深度貧困地區教育脫貧攻堅實施方案(2018-2020年)》,實現義務教育有保障,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大力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持續提升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水準和教育品質。全國中小學(含教學點)網際網路接入率達到100%,擁有多媒體教室的學校比例達到95.3%。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吸引更多優秀高校畢業生到農村貧困地區任教。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惠及8萬多所學校、127萬名教師,累計選派19萬名教師到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支教。建立健全學生資助體系,不斷提高學生資助精準度,對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部給予生活費補助。全國每年約1.5億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雜費並獲得免費教科書,約2500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生活補助,約1400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實現相關教育經費可攜帶。農村貧困家庭子女義務教育階段輟學問題實現動態清零,2020年貧困縣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4.8%。

4.貧困人口基本醫療得到有效保障

實施健康扶貧工程,採取綜合措施,保障農村貧困人口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著力提高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準,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持續完善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除符合基本醫療有保障標準、可不設立的外,實現每個鄉鎮和每個行政村都有一個衛生院和衛生室並配備合格醫生,每個貧困縣至少有1家公立醫院;98%的貧困縣至少有一家二級以上醫院;貧困群眾常見病、慢性病基本能夠就近獲得及時診治。把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保障範圍,貧困人口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9.9%以上,基本實現應保盡保。實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簽約管理、重病兜底保障等措施,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病種數量增加到30種,包括兒童先心病、兒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結腸癌、重性精神疾病等。2000多萬貧困患者得到分類救治,曾經被病魔困擾的家庭挺起了生活的脊梁。

5.貧困人口住房安全得到切實保障

通過農村危房改造、建設集體公租房等措施,幫助數千萬貧困農民告別原來的破舊泥草房、土坯房等危房,住上安全房,農房抗震防災能力和居住舒適度得到顯著提升,農村貧困人口住有所居和基本住房安全得到切實保障。其中,2008年至2020年,中央財政累計投入2842.5億元補助資金,支援2762.2萬戶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貧困群眾改造危房,幫助80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住上了安全住房。

三、以發展促人權增進經濟社會文化權利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中國堅持以發展促人權,推動全面落實經濟社會權利、文化教育權利以及生態環境權利,人民生活更加富足安康、和諧幸福。

1.疫情防控奉行生命至上

新冠肺炎疫情是百年以來人類經歷的最嚴重的全球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中國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惜付出巨大經濟社會代價,在疫情暴發之初就採取最全面最嚴格最有力的防控措施,有力扭轉了疫情局勢,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疫情暴發初期,中國舉全國之力實施了規模空前的生命大救援,從全國調集最優秀的醫生、最先進的設備、最急需的資源千里馳援武漢市和湖北省。2020年1月24日至3月8日,全國共調集346支國家醫療隊、4.26萬名醫務人員、900多名公共衛生人員馳援湖北;緊急調集4萬名建設者和幾千台機械設備,分別僅用十多天時間就建成了有1000張病床的火神山醫院、有1600張病床的雷神山醫院和共有1.4萬餘張床位的16座方艙醫院。湖北省共成功治愈3000余位80歲以上、7位百歲以上患者,多位重症老年患者都是從死亡線上搶救回來,充分體現了對每一個生命的尊重和保護。

全力以赴救治患者,不遺漏每一個感染者,不放棄每一位病患者,及時出臺救治費用保障政策,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醫療機構不因費用問題影響收治,最大程度提高了治愈率,降低了病亡率。堅持常態化精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有機結合,不斷鞏固疫情防控成果。大力推進新冠疫苗接種,加快構築免疫屏障。

2.衛生健康服務公平可及

沒有全民健康,就沒有全面小康。中國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推進健康中國行動,推行普惠高效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不斷提升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便利性和可負擔性。

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全國醫療衛生機構(包含醫院、基層醫療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由1978年的17萬個大幅增長到2020年的102.3萬個。包括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防治、應急救治、採供血、衛生監督等各種專業機構在內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公共衛生服務範圍不斷擴大。城鄉居民免費享受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由2010年的9類擴展到2020年的12類,項目內容覆蓋居民生命的全過程。持續實施腦卒中、心血管疾病高危篩查、口腔疾病綜合干預、癌症早診早治等項目,慢性病防控效果顯著增強。主要傳染性疾病得到有效遏制。通過提升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中國在2000年消滅了脊髓灰質炎,在2012年消除了新生兒破傷風,在2020年消除了瘧疾,2021年被世界衛生組織認證為無瘧疾國家。艾滋病整體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準,結核病成功治療率保持在90%以上。

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不斷健全。中國致力於建立優質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改善醫療衛生資源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提高醫療服務品質和效率,居民就醫感受明顯改善。2020年,全國醫療衛生機構床位總數達911萬張,其中醫院713萬張,鄉鎮衛生院139萬張;衛生技術人員總數達1066萬人,其中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408萬人,註冊護士471萬人;全年總診療人次78.2億人次,孕産婦産前檢查率達96.8%,住院分娩率為99.9%。合理配置醫療資源,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服務體系。取消以藥補醫機制,建立基本藥物制度,各級各類公立醫療機構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

人民健康指標穩步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標總體上優於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準。中國每人平均預期壽命從1981年的67.8歲增長到2019年的77.3歲。嬰兒死亡率從改革開放初期的37.6‰下降到2020年的5.4‰。孕産婦死亡率從2002年的43.2/10萬下降到2020年的16.9/10萬,被世界衛生組織譽為“發展中國家的典範”“婦幼健康高績效國家”。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通過並實施,為全方位全週期維護人民健康、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提供法治保障。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國家不斷引導居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城鄉居民在工作之餘鍛鍊身體、關注飲食健康已經成為普遍的社會風氣。

3.生活品質顯著提高

居民收入水準持續提升。中國經濟長期持續穩定增長,每人平均國內生産總值從1978年的385元增至2020年的72000元。2020年,全國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達到32189元。居民消費結構日益優化。2020年全國居民恩格爾系數為30.2%,比1978年降低33.7個百分點。基本居住條件顯著改善。城鎮居民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從1978年的4.2平方米增長到2019年的39.8平方米;農村居民每人平均住房建築面積從1978年的8.1平方米增長到2019年的48.9平方米。城市每人平均公園綠地面積從1981年的1.5平方米增長到2019年的14.36平方米。實施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幫助約2億困難群眾改善了住房條件。交通基礎網路日益完善,人民出行更加安全便利。截至2020年,全國鐵路運營里程達14.6萬公里,其中高速鐵路運營里程3.8萬公里。公路總里程達519.81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16.1萬公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里程達7354.7公里。資訊化生活品質大幅提升。中國政府大力實施新型基礎設施建設,讓人民群眾享受更多的資訊化發展成果。2020年,全國行動電話普及率達113.9部/百人;網際網路普及率達70.4%,其中農村地區網際網路普及率為55.9%。截至2021年6月,全國已建設開通5G基站84.7萬個。網際網路線上購物等消費新業態蓬勃發展。2020年,全國網路購物用戶規模達7.82億,佔網民整體的79.1%;全國網路零售額11.76萬億元,比2019年增長10.9%。

4.就業更加充分

中國政府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積極的就業政策,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突出強調“要優先穩就業保民生”,致力實現充分就業、體面就業、和諧就業的美好願景。建立起覆蓋省、市、縣、街道(鄉鎮)、社區(村)的五級公共就業服務網路體系。截至2020年,全國共有人力資源服務機構4.58萬家,全年為2.9億人次勞動者提供了就業、擇業和流動服務;全國就業人數為75064萬人,其中城鎮就業人數為46271萬人。2019年,中國城鎮新增就業1352萬人,連續7年保持在1300萬人以上。在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下,2020年中國城鎮新增就業仍達到1186萬人。民營企業提供了80%以上城鎮就業崗位。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創造了大量兼職就業、靈活就業崗位。勞動者工資收入快速增長,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均工資從1978年的615元增加到2019年的90501元。

5.公共文化服務不斷優化

經過40多年的發展,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文藝創作持續繁榮,文化體育事業蓬勃發展。2020年,全國共有公共圖書館3212個,博物館5788家,文化館3321個,鄉鎮綜合文化站32825個,村級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575384個。全年出版各類報紙277億份,各類期刊20億冊,圖書101億冊(張),每人平均圖書擁有量達7.24冊(張)。全國廣播節目綜合人口覆蓋率為99.4%,電視節目綜合人口覆蓋率為99.6%。全年生産電視劇202部7476集,電視動畫片116688分鐘,故事影片531部,科教、紀錄、動畫和特種影片119部。實施廣播電視戶戶通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農家書屋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公共數字文化工程累計建設可供全國共用的數字資源約1274TB,數字圖書館推廣工程已覆蓋全國39家省級圖書館、376家市級圖書館,服務輻射2760個縣級圖書館。建設完善公共體育場、全民健身中心、體育公園、健身步道、足球場、多功能健身場地等多種類型的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倡導全民健身。2020年,全國共有體育場地371.3萬個,體育場地面積31億平方米,每人平均體育場地面積2.2平方米,行政村“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基本實現全覆蓋,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比例達37.2%。

6.受教育權利得到更好保障

中國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把教育公平作為國家基本教育政策,受教育權保障水準顯著提升。全國學前三年毛入園率從2010年的56.6%提高到2020年的85.2%,實現了學前教育基本普及。2020年,全國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為95.2%,義務教育普及程度達到世界高收入國家的平均水準。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95%以上。建立覆蓋從學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學段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不讓一個孩子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目標基本實現。傾斜支援農村教育、中西部地區教育,全國96.8%的縣實現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更多農村和中西部地區孩子享受到更好更公平的教育。全國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從2000年的42.8%提高到2020年的91.2%,超過中等偏上收入國家平均水準;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從2000年的12.5%提高到2020年的54.4%,高等教育在學總規模超過4000萬人,建成世界上最大規模的高等教育體系。

7.社會保障體系覆蓋全民

社會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公平、增進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2020年,全國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數3.4億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10.2億人,參保總人數超過13.6億人;參加生育保險人數23567萬人。截至2021年6月,全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46709萬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數54735萬人;參加失業保險人數22229萬人;參加工傷保險人數27399萬人,其中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9082萬人;參加生育保險人數23546萬人。國家還通過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補充保險,在基本醫保制度之外對大病患者高額醫療費用予以保障。構築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等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應救盡救的綜合性社會救助體系。截至2020年,全國共有805萬人獲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3621萬人獲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31萬人獲得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447萬人獲得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全年臨時救助1341萬人次,全國共實施醫療救助18608萬人次,支出資金546.8億元。為保障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基本生活,2020年為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資金218億元,惠及4億人次;受疫情影響,困難群眾有244萬人新納入低保,有254萬人次獲得臨時救助。

8.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中共十八大以來,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國家發展“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倡導“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綠色發展理念,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切實保護公民環境權利。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空氣更加清新。2020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較2005年下降48.4%,提前完成比2005年下降40%至45%的碳排放目標。天然氣、水電、核電、風電等清潔能源消費量佔能源消費總量比重從2016年的19.1%上升到2020年的24.3%(初步核算數)。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2020年空氣品質達標的城市佔59.9%。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水質持續優化。2020年,1940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3.4%,比2019年上升8.5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0.6%,比2019年下降2.8個百分點;全國近岸海域優良(一、二類)水質比例為77.4%,比2019年上升0.8個百分點;劣四類水質比例為9.4%,比2019年下降2.3個百分點。紮實推進凈土保衛戰,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14年至2019年,全國依法依規關停涉重金屬行業企業3500余家,實施金屬減排工程850多個。開展農用地土壤環境品質類別劃分、治理修復等工作,農用地土壤環境狀況總體穩定。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基本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人居環境不斷改善。2020年,全國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超過68%,生活垃圾進行收運處理的行政村比例超過90%,全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25.5%;46個重點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覆蓋居民8300萬戶,居民小區覆蓋率94.6%,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超過90%。實施最嚴格的生態保護。截至2020年,全國共建立自然保護地近萬處,保護面積覆蓋陸域國土面積的18%,約90%的陸地生態系統類型和85%的重點野生動物種群得到有效保護。全國森林覆蓋率由20世紀70年代初的12.7%提高到2020年的23.04%。在全球森林面積持續凈損失達1.78億公頃的不利形勢下,中國森林面積近十年年凈增約249.9萬公頃,居全球第一。2012年至2021年6月,累計完成防沙治沙任務面積超過1900萬公頃,封禁保護面積達到177.2萬公頃。中國率先實現了荒漠化土地零增長,為實現《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提出的2030年全球退化土地零增長目標作出重要貢獻。

9.人類發展指數大幅提升

根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發佈的“人類發展報告”,1990年中國還處於低人類發展水準組,1996年便進入了中等人類發展水準組,2011年又步入高人類發展水準組。中國的人類發展指數從1990年的0.499增長到2019年的0.761,是自1990年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在全球首次測算人類發展指數以來,唯一從低人類發展水準組跨越到高人類發展水準組的國家。

四、實行良法善治維護公民權利政治權利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中國共産黨和中國政府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更大的力度、更實的措施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確保人民依法享有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真實的權利和自由。

1.拓展人民民主權利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發展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以及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人民民主權利得到切實保障。

民主選舉有序發展。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保證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的代表。縣級及以下人大代表實行直接選舉,強調保障人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確保選舉工作風清氣正、選舉結果人民滿意。2016年開始的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中,登記選民10億多人,直接選舉産生近248萬名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全國共有五級人大代表262萬多名。

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穩步健全。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不斷規範協商內容、協商程式,以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為內容,開展廣泛協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作用,推動協商履職成果更好運用。2012年1月至2021年6月,全國政協共收到58768件提案,48496件立案,大多數提案的建議得到採納和落實。

基層群眾自治不斷完善。修訂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進一步完善和規範居委會、村委會成員的選舉和罷免程式。全國農村已普遍開展10輪以上村委會換屆選舉,98%以上的村委會依法實行直接選舉,村民參選率達95%。拓展流動人口有序參與居住地社區治理渠道。在脫貧攻堅中,特別注重健全村民自治機制,凡是涉及脫貧攻堅惠民政策的落實、惠民資金的分配使用、民生工程項目的建設,都廣泛開展議事協商,凝聚群眾共識,取得群眾支援。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不斷健全,目前全國已有29個省(區、市)制定了36個有關企業民主管理的地方性法規,保障職工參與管理和監督的民主權利,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得到切實保障。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制定修改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提升政府資訊公開水準,保障公民知情權。“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服務能力持續提升。通過推行“一網通辦”,全國一半以上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時限縮短40%以上,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網上受理和“最多跑一次”比例超過82%,50個高頻服務事項和200個便民服務實現“跨省通辦”。根據《2020年聯合國電子政務調查報告》,中國電子政務服務的線上服務指數與電子參與水準均列全球第9位,進入領先行列。推進民主立法,完善立法座談論證、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等制度,使每一項立法反映人民意志。截至2020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就87件次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不斷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式,提高決策民主化水準。完善公開透明、高效便捷的訴求表達渠道,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廣泛匯集社情民意,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公民合理訴求,保障公民有序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監督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2018年至2020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共聽取和審議“一府一委兩院”工作報告52個,共對19部法律和決定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圍繞“十四五”規劃綱要編制、精準脫貧、污染防治、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等內容開展18次專題調研,開展8次專題詢問。把握政協民主監督性質定位,加強和改進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突出政協民主監督重點、豐富政協民主監督方式,不斷完善民主監督的組織領導、權益保障、知情反饋和溝通協調機制,寓監督于協商之中,更好發揮協商式監督優勢作用。推進監察體制改革,依法全方位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不斷完善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制度,保障公民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權利。

2.保障人身權利

尊重人格尊嚴和價值,依法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和自由。

公民人身自由得到尊重和保護。非由法律規定、非經法定程式不得剝奪、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013年通過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2019年通過關於廢止有關收容教育法律規定和制度的決定,國務院2020年廢止《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廢除勞動教養和收容教育制度,彰顯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精神及依法保障公民人身自由的人權理念。

人員流動更加便利。不斷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行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更好保障人民公平享有民生權利。2020年,全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4%,比2012年提高10.1個百分點。2010年以來,共為1500余萬無戶口人員辦理了落戶,基本解決全國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

嚴格依法保護個人資訊安全和隱私。頒布實施民法典,加強人格權保護。加強數據安全和個人資訊安全保護,加大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行為的打擊力度。2016年以來,通過開展專項行動依法辦理一批涉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案事件,洩露公民個人資訊案事件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在全國範圍開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保護專項治理工作,重點治理無隱私政策、捆綁授權和強制索權、未經同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等突出問題,App隱私政策透明度大幅提升。2021年3月,國家網信辦等四部門聯合發佈《常見類型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必要個人資訊範圍規定》,明確39類常見類型移動應用程式必要個人資訊範圍。2021年5月至7月,相關部門共組織對12種常見類型、用戶下載量大的1035款App開展專項檢測評估,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問題的351款App進行公開通報,對未在規定時限內整改的52款App依法依規採取下架處罰措施,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行為逐步減少。依法嚴厲打擊電信網路詐騙違法犯罪,嚴懲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加大個人隱私保護力度。2017年至2020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刑事案件數量分別為1393件、2315件、2627件、2558件,一審審結隱私權糾紛案件數量分別為273件、292件、331件、395件。依法審理手機應用擅自讀取用戶通訊錄資訊、網路信用平臺濫用個人徵信數據等案件,準確適用“通知-刪除”規則,對散發誹謗他人言論的網路平臺,根據受害人請求責令刪除相關資訊。2019年至2020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結網路侵權責任糾紛案件分別為4059件、4058件。檢察機關將個人資訊保護作為拓展公益訴訟案件範圍的新領域重點部署推進,加強對公民個人資訊保護。

切實保障被羈押人和罪犯的合法權益。規範強制措施,減少羈押性強制措施的適用,實行看守所在押人員入所權利義務告知制度,建立在押人員投訴調查處理機制。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保障被羈押人的人格尊嚴及律師會見、申訴、醫療等合法權利。深化獄務公開,強化檢察監督和執法監督,保障罪犯合法權利不受侵犯。實行人文關懷,開展罪犯離監探親活動。制定實施社區矯正法,堅持依法管理與尊重保障人權相統一,監督管理與教育幫扶相統一,對符合條件的社區矯正對象落實最低生活保障,提供臨時救助和社會保險、就業就學等政策,依法保障社區矯正對象的合法權益。截至2020年,已累計接收社區矯正對象537萬人,累計解除矯正473萬人,在冊社區矯正對象64萬人,社區矯正對象在矯正期間再犯罪率一直處於0.2%的較低水準。健全完善刑滿釋放人員救助管理制度,落實社會救助和就業安置措施,促進刑滿釋放人員順利融入社會。

3.保障個人財産權

健全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産權保護制度。清理有違公平的法律法規條款,加強對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自然人財産權的保護,鼓勵、支援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産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憲法規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産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産權和繼承權。民法典明確規定對所有財産權平等保護,強化對個人資訊、數據和網路虛擬財産等的保護,完善了權利保護和救濟規則,形成有效的權利保護機制,公民財産權法治保障水準不斷提升。

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法治保障。毫不動搖地堅持鼓勵、支援、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一系列方針政策,依法打擊侵犯民營企業及經營者合法權益的犯罪,依法保護民營企業自主經營權,以及企業經營者人身、財産安全。堅持刑法的謙抑性,嚴格規範涉及民營企業的執法司法行為,堅決禁止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依法準確適用強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影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先後發佈一系列涉及民營企業司法保護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指導各級司法機關依法辦案。

加大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和運用,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完善體現智慧財産權價值的侵權損害賠償制度,進一步彰顯激勵和保護創新的鮮明態度,凈化市場競爭環境,促進創新發展。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通過審理重大典型案件,確立裁判規則,統一裁判標準,加大對智慧財産權侵權行為的懲治力度,著力解決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等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設立智慧財産權檢察辦公室,統一指導履行智慧財産權刑事、民事、行政檢察職能,構建智慧財産權全方位綜合性司法保護機制。加強國際智慧財産權執法司法對話、交流與合作,推動構建更加公平合理的智慧財産權國際規則。

4.加強人權司法保障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制度,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維護人民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穩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2014年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方位改革司法體制,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健全有序放權、科學配權、規範用權、嚴格限權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作體系。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強化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充分發揮訴訟程式制約作用,完善執法司法權力運作程式、行使方式、責任要求,健全執法司法機關之間工作銜接機制,健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構建各盡其職、配合有力、制約有效的工作體系。

健全司法人員依法履職保護機制。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保障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依法辦理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規範司法人員考評考核和責任追究、懲戒辦法,明確法官、檢察官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非因故意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重大過失導致裁判結果錯誤並造成嚴重後果的,不承擔錯案責任;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得將法官、檢察官調離、免職、辭退或者作出降級、撤職等處分。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受到侵害救濟保障機制和不實舉報澄清機制,堅決打擊侵害司法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推動形成尊重司法裁判、維護司法權威的社會氛圍。完善撫恤優待辦法,為法官、檢察官的人身、財産等權益提供與其職業風險相匹配的保障。

堅決糾正和防範冤錯案件。建立健全錯案發現、糾正、防範和責任追究機制,堅持程式公正和實體公正相統一,堅持嚴格公正司法,堅持罪刑法定、無罪推定、證據裁判,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落實國家賠償制度,加強人權司法保障。2019年至2020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分別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774件、1818件;依法宣告637名、656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751名、384名自訴案件被告人無罪;審結國家賠償案件18164件、18433件,保障賠償請求人合法權益。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各級檢察機關通過審判監督程式提出刑事抗訴1325件,同期法院改判685件、發回重審134件;提出刑事再審檢察建議616件,同期法院改判214件、發回重審6件。“張氏叔侄強姦殺人案”“于英生殺妻案”“陳滿故意殺人案”等一批重大冤錯案件得到依法糾正。

加強對執業律師權利的保障。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護制度,印發《關於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等文件,對保障律師會見、閱卷、調查取證以及庭審中的發問、質證、辯論辯護等各項訴訟權利作出全面規定,健全完善了律師執業權利救濟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和全國律協建立了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暢通律師維權通道,確保律師權利被侵犯後能夠得到及時有效救濟。全國律協、省級和設區的市級律師協會全部設立維護律師執業權利中心,專門負責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開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專項監督活動,監督糾正執法司法機關阻礙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問題,保障訴訟活動順利進行。截至2020年,全國共有律師事務所3.4萬多家,律師52.2萬多人。

全面推進陽光司法。深入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和獄務公開,依法及時公開執法司法依據、程式、流程、結果和生傚法律文書。推進智慧司法建設,執法司法資訊化水準不斷提升,保障當事人獲得更為高效便捷訴訟服務。截至2020年,全國98%的法院建成了資訊化程度較高的訴訟服務體系,為當事人提供全方位的訴訟服務;98%的法院開通訴訟服務網,為當事人、律師提供網上預約立案、案件查詢、卷宗查閱、電子送達等服務。全國檢察機關自2014年10月1日部署應用案件資訊公開系統以來,截至2021年6月30日,“案件資訊公開網”已導出案件程式性資訊15023598件、發佈重要案件資訊1142802件、公開法律文書6597917件,接受辯護與代理網上預約558872人次。2019年,“案件資訊公開網”統一併入“12309中國檢察網”,網上服務進一步優化升級,檢察機關案件資訊公開進入資訊化、常態化、規範化的快速發展軌道。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發佈實施《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辦法》,在法院、看守所普遍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強刑事法律援助,落實刑事訴訟法及相關配套法規制度關於法律援助範圍的規定,積極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擴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蓋面,與民生緊密相關的事項逐步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範圍。聚焦打贏脫貧攻堅戰,以法治扶貧為切入點,擴充法律援助事項、擴大法律援助範圍,惠及更多困難群眾。提升法律援助服務品質,發佈並落實全國刑事、民事和行政法律援助服務規範,制定法律援助案件品質評估標準。2020年,全國組織辦理法律援助案件近140萬件,受援人達216萬餘次,提供法律諮詢1466余萬人次;值班律師提供法律援助(不含法律諮詢)74萬餘件,其中參與認罪認罰從寬案件68萬餘件。截至2020年,在全國鄉鎮(街道)司法所及仲裁、法院、信訪等矛盾糾紛相對集中的部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萬餘個,方便群眾就近獲得法律援助服務。

5.保障宗教信仰自由

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國政府支援各宗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在法律範圍內進行各種宗教活動;依法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管理,不干涉各宗教內部事務,宗教工作法治化水準不斷提高。2017年修訂《宗教事務條例》,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依法保障中國公民及境內外國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依法打擊宗教極端主義以及打著宗教活動名義開展的“邪教”活動。中國現有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14.4萬處,宗教院校92所,信仰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的公民近2億人,宗教教職人員38萬餘人。不斷加大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力度,宗教教職人員醫療保險參保率達96.5%,養老保險參保率達89.6%,基本實現了宗教教職人員社保體系全覆蓋。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呈現出宗教和順、社會和諧的良好局面。

五、促進社會公平保障特定群體權益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一個也不能少。中國切實維護和促進農民權益,高度重視對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及少數民族等特定群體權益的保障,使他們享有均等機會,以平等身份充分參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共用發展成果。

1.農民權益保障全方位改善

土地制度改革極大增進農民財産性權利。改革開放後實施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解決了農民的溫飽問題;全面取消農業稅費,減輕了農民負擔。中共十八大以來,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實施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經營權融資擔保權能,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賦予農民更多財産權利。截至2020年,31個省(區、市)均開展了承包地確權工作,承包地確權面積達15億畝,完善土地承包合同2億份,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2億份。

農民工生活條件不斷改善。2012年至2020年,全國農民工每人平均月收入從2290元上升到4072元。進城農民工居住環境明顯改善,每人平均居住面積達到21.5平方米,住房中有洗澡設施的佔85.4%,能上網的佔94.8%,擁有電冰箱、洗衣機、汽車(包括經營用車)的比重分別為67%、68.1%、30.8%。

關愛農村留守人員。隨著返鄉創業就業、就業扶貧、隨遷子女就地入學等工作的持續開展,全國農村留守兒童數量從2016年的902萬名下降到2020年的643.6萬名。印發《關於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意見》《關於勞動密集型企業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政策文件,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工作頂層設計。印發《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工作的意見》,結合各地實際,面向有困難、有需求的農村留守婦女提供相應關愛服務。印發《關於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的意見》,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政策已實現省級層面全覆蓋,有力保障了特殊困難老年人基本生活。

農村人居環境極大改善。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紮實開展農村廁所革命,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截至2020年,全國95%以上村莊開展了清潔行動。2019年至2020年,累計安排144億元中央財政資金實施農村廁所革命整村推進獎補政策,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60億元支援中西部省份以縣為單位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建設。中央財政對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明顯的39個縣給予激勵支援。

2.婦女兒童老年人權益保障持續加強

法律政策體系日臻完善。中國于20世紀90年代先後制定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權益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並對三項法律進行多次修改完善。制定母嬰保健法、反家庭暴力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頒布《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等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為保障婦女兒童老年人權益奠定了法律基礎。印發《關於建立健全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的意見》,切實從法規、規章、政策的源頭上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促進婦女全面發展。2020年頒布民法典,增設居住權,明確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增加防止和制止性騷擾等條款,進一步提高了婦女兒童老年人等群體的保護水準。中國政府先後制定實施三個週期的中國婦女發展綱要、中國兒童發展綱要和五個老齡事業發展綱要(規劃)。

婦女經濟社會參與能力不斷提升。全國15歲及以上女性文盲率由1979年的20.5%降至2017年的7.3%,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在校女生佔在校生總數的比例由1978年的24.1%提高到2019年的51.7%。全國女性就業人數佔全社會就業人數的比重超過四成。2018年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2018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有742名婦女代表,佔比24.9%,比1983年第六屆全國人大提高了3.7個百分點;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中有440名女性委員,佔比20.4%,比1983年第六屆全國政協提高了7.6個百分點。

婦女兒童健康保障水準進一步提高。2020年,全國孕産婦産前檢查率為97.4%,住院分娩率為99.9%。實施農村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免費檢查項目,將宮頸癌和乳腺癌納入國家大病救治範圍。實施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截至2020年,累計1120萬兒童從項目中受益。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從1991年的61‰下降至2020年的7.5‰。

兒童得到特別關愛和特殊保護。2020年,全國有兒童社區服務中心2.9萬個,社區服務站24.9萬個,城鄉社區家長學校36萬個,城鄉社區兒童之家32萬餘個。全國鄉鎮一級配備兒童督導員5.6萬名,村一級配備兒童主任67.5萬名,基層兒童工作隊伍建設和兒童關愛服務水準不斷提高。進一步加強對孤兒、殘疾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的關愛保護。加大孤兒保障力度。2019年,中央專項資金對孤兒基本生活補助標準提高50%,東、中、西部分別補助300元/月、450元/月和600元/月。截至2020年,全國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6萬名,基本生活保障月平均標準達1611.3元/人;社會散居孤兒13.4萬名,基本社會保障月平均標準達1184.3元/人。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全面納入制度保障範圍。截至2020年,全國共有25.4萬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保障範圍,全國平均保障標準達每人每月1184.3元。堅持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2017年至2020年,各級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02萬人,起訴21.85萬人。在司法程式中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權利,推行具備取證、心理疏導、司法救助等功能的“一站式”詢問、救助機制,截至2020年,全國共建成“一站式”詢問、救助辦案區1029個。加強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綜合救助,2019年共向4306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等發放救助金6200余萬元。

老年人生活和權益保障狀況持續改善。中國大力發展養老服務,逐步建立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大力開展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推進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和老年宜居環境建設,將贍養老人支出納入個人所得稅抵扣範圍,努力讓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安。2020年,國家將1834萬困難老年人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388萬老年人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實現省級全覆蓋。截至2020年,全國享受高齡津貼、護理補貼、服務補貼的老年人分別為3058.9萬、81萬和23.5萬。截至2020年,全國建成各類養老機構3.8萬個,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有28萬個,養老床位合計823.8萬張。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文件,強調堅持傳統服務方式與智慧化服務創新並行,切實解決老年人在運用智慧技術方面遇到的困難。

3.少數民族權益保障進一步完善

少數民族參與國家事務管理權利得到有效保障。嚴格落實憲法法律關於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領導人員中配備少數民族領導幹部的規定,以及關於少數民族人大代表選舉的規定。選舉法明確規定,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應有全國人大代表一人。55個少數民族均有本民族的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少數民族代表438名,佔14.7%。

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生活水準大幅提升。國家制定專項規劃,實施西部大開發、興邊富民行動、對口支援以及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進民族地區經濟快速發展。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和貴州、雲南、青海三個多民族省份2018年至2020年的總體經濟增長幅度超過全國平均增長水準,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從1978年的150多元增長到2020年的24534元。

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事業快速發展。中國通過發展民族地區各級各類學校,舉辦預科班、民族班,在廣大農牧區推行寄宿制教育,著力辦好民族地區高等教育等舉措,促進教育公平,保障少數民族受教育權利。民族地區已全面普及從小學到初中9年義務教育,西藏自治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南疆阿克蘇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區、和田地區四地州實現了從學前到高中階段15年免費教育。

少數民族文化事業蓬勃發展。在民族地區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促進民族團結和社會和諧。截至2020年,民族自治地方共設置廣播電臺、電視臺、廣播電視臺等播出機構729個。全國各級播出機構共開辦民族語電視頻道279套,民族語廣播188套。元上都遺址、土司遺址、紅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觀、拉薩布達拉宮歷史建築群(含羅布林卡和大昭寺)、“絲綢之路:長安-天山廊道的路網”等列入世界文化遺産名錄。中國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名冊)的42項非物質文化遺産中,少數民族項目有15項,佔37.5%。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立了11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全國25個省(區、市)已建立民族古籍整理與研究機構,截至2020年,搶救、整理散藏民間的少數民族古籍約百萬種(不含館藏及寺院藏書),包括很多珍貴的孤本和善本。組織實施《中國少數民族古籍總目提要》編纂工程,全部完成後將收錄書目約30萬種。

民族地區人民生活安寧祥和。在統一多民族的中國,不斷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堅持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園,共創美好未來。在各族人民群眾共同支援下,國家依法打擊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暴力恐怖勢力,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人民的生活安寧權、生命健康權、財産權等得到有效保障,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提升。

4.殘疾人權益保障更加有力

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截至2020年,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人數有1212.6萬人,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人數有1473.8萬人。截至2020年,共有2699.2萬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其中1140.5萬殘疾人領取養老金;1076.8萬殘疾人獲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其中重度殘疾人641.4萬人;680.1萬重度殘疾人中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比例達到96.7%;另有303.7萬非重度殘疾人享受全額或部分代繳養老保險費的優惠政策。

殘疾人康復服務普惠可及。殘疾人康復服務納入基本公共服務規劃,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發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産業發展,為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和産品。2020年,1077.7萬名殘疾兒童及持證殘疾人得到基本康復服務,242.6萬名殘疾人得到各類輔助器具適配服務。自2018年建立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以來,全國接受康復救助的殘疾兒童達67.6萬人次。殘疾預防工作取得積極成效。2017年國務院批准將每年8月25日設立為“殘疾預防日”,提高公眾殘疾預防意識。制定發佈《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16-2020年)》,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著力防控疾病致殘、努力減少傷害致殘和顯著改善康復服務等四項行動取得積極進展,主要任務目標基本實現。

殘疾人受教育水準穩步提高。著力辦好特殊教育,大力發展融合教育,努力保障殘疾人享有平等受教育權。2020年全國共有特殊教育學校2244所,專任教師6.62萬人,在校學生88.08萬人,比2013年增加51.27萬人,增長139.3%。不斷完善隨班就讀支援保障體系,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規模不斷擴大,由2013年的19.1萬人增加到2020年的43.58萬人,增長128.2%。近10年來,殘疾學生在普通學校就讀的比例均接近或超過50%。全國實現了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從小學到高中階段教育的12年免費教育。

殘疾人就業權利得到更好保障。中國通過完善法律法規、拓展就業渠道、完善服務體系,促進殘疾人就業權利的實現。截至2020年,全國共有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2811家,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478家,城鄉持證殘疾人就業人數855.2萬人。積極開展殘疾人扶貧。2015年至2020年,全國共建立4581個殘疾人扶貧基地,扶持近40.9萬殘疾人就業增收;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家庭每人平均純收入由2015年的2776.2元增長到2019年的8726.2元。

殘疾人無障礙環境建設大力推進。制定實施《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截至2020年,1753個市、縣開展無障礙建設,全國累計創建469個無障礙市縣村鎮。全國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中有81.05%的出入口、56.58%的服務櫃檯、38.66%的廁所進行了無障礙建設和改造。2016年至2020年,全國共有65萬貧困重度殘疾人家庭得到了無障礙改造。截至2019年,全國已建成各級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2341個,康復設施1006個,托養服務設施887個;共有省級殘疾人專題廣播節目25個、電視手語欄目32個;設立盲文及盲文有聲讀物閱覽室1174個。全面推進資訊無障礙建設,增強資訊無障礙終端産品供給,推進無障礙産品和服務技術推廣應用,拓寬殘疾人參與資訊社會的渠道,推動資訊化與無障礙環境的深度融合,消除“數字鴻溝”,助力社會包容性發展。

全面小康,貴在全面。中國始終把人民安危冷暖、安居樂業放在首位,全力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顯著進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惠益了全體人民,使中國人民享有了比任何時候都更為充分的人權。

結束語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全體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拼搏奮鬥的一項偉大壯舉。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偉大實踐,積累了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寶貴經驗。這就是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堅持人權的普遍性與中國國情相結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人權理念,堅持生存權發展權是首要的基本人權,堅持以發展促人權,堅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堅持人權法治保障,堅持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中國人口占世界總人口的近五分之一。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世界人權事業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中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偉大進程中,所創造的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成功做法和經驗,為增進人類福祉貢獻了中國智慧、提供了中國方案。

人權保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了中國人權發展進步的新起點。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中國共産黨將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品質發展,繼續帶領全體人民為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和更高水準的人權而奮鬥。中國必將為世界人權事業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