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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2021年鄉村振興定點幫扶和對口支援工作要點

時間:2021-06-01 13:40:00 丨 來源:國家能源局 丨 作者: 丨 責任編輯:孔令瑤

各司,各派出機構,各直屬事業單位,中電傳媒: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持做好中央單位定點幫扶工作的意見》(廳字〔2021〕10號)和國務院《關於新時代支援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意見》(國發〔2021〕3號)的部署要求,為做好定點幫扶甘肅省通渭縣、清水縣和對口支援江西省信豐縣發展工作,我局制定了《國家能源局2021年鄉村振興定點幫扶和對口支援工作要點》,經2021年第23次局黨組會審議通過,現印發,請結合職能分工紮實推進落實各項任務。

國家能源局

2021年4月21日

國家能源局2021年鄉村振興定點幫扶和對口支援工作要點

2021年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國家能源局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堅持做好中央單位定點幫扶工作的意見》(廳字〔2021〕10號)和國務院《關於新時代支援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意見》(國發〔2021〕3號)的部署要求,繼續做好定點幫扶甘肅省通渭縣、清水縣和對口支援江西省信豐縣發展工作,結合三縣資源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和能源建設方面的需要,從多方面加大幫扶支援力度,幫助指導改進工作,為三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接續開展鄉村振興打下堅實基礎。

一、鞏固提升能源基礎設施水準

(一)進一步提高供電保障和服務能力。協調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電網企業加大對三縣城鄉配電網建設投資支援力度,進一步完善農村電網薄弱環節,優化城鄉電網結構,提升供電可靠性。協調推進通渭平襄110千伏變電站等重點工程建設。指導電網企業提升電力綜合服務水準,落實優化用電營商環境主體責任。(新能源司、電力司、監管司)

(二)指導通渭、清水縣開展天然氣管道前期工作。幫助兩縣制定管道建設方案,支援兩縣與管網企業開展合作。(油氣司)

(三)指導地方做好信豐電廠項目建設。指導信豐縣做好信豐電廠一期項目安全高效建設;結合國家相關要求和江西省電力供需變化趨勢,指導信豐縣開展信豐電廠二期擴建項目前期工作。(電力司、華中能源監管局)

二、加快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

(四)支援風能資源開發。指導通渭縣加快70萬千瓦風電項目建設,重點開展建設安全品質督導,確保施工品質和安全;指導清水、信豐縣開展新建風電開發論證。(新能源司、核電司、安全司)

(五)支援光伏項目建設。指導三縣規劃實施光伏發電項目,協調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電網企業在規劃、並網方面給予支援。(新能源司、電力司、華中能源監管局、甘肅能源監管辦)

(六)支援地熱能資源開發。指導通渭、清水縣綜合開發利用地熱能資源,銜接相關企業實地考察對接。(新能源司)

(七)支援生物質能開發利用。指導三縣探索生物質資源開發利用新模式。支援通渭、清水縣在生物質資源豐富的中心村、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研究開展生物質供暖試點。(新能源司)

(八)指導通渭風光儲一體化項目建設。指導通渭縣以現有風電項目為基礎,配套建設農光互補項目和儲能設施。(新能源司、科技司、甘肅能源監管辦)

(九)指導三縣制定實施縣域能源轉型變革方案。指導三縣與相關能源企業合作,研究編制和實施縣域能源轉型變革總體方案,推動三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加快能源清潔低碳化轉型發展、提升能源普遍服務水準。(規劃司牽頭)

三、拓展社會幫扶渠道

(十)動員各方捐助和産業幫扶。協調動員能源企業、行業協會、公益組織等社會力量提供無償幫扶資金和物資,支援三縣能源裝備、光伏+種養殖等産業發展和相關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司牽頭,局內各單位參與)

(十一)開展就業幫扶。協調在通渭、清水縣施工的能源企業優先在本地招用勞動力,開展必要的技能培訓。協調核電企業開展應屆大學生招聘、核苗計劃等幫扶行動。(規劃司、核電司、核電中心,局內各單位參與)

(十二)開展消費幫扶。組織局內黨員幹部積極購買三縣特色農産品,各單位工會購買慰問品時優先選用三縣産品。協調企業、社會組織購買三縣産品,幫助拓展銷售渠道。(各單位,機關工會)

(十三)支援清隴高速公路建設。協調有關部門支援將清水縣至陜西隴縣高速公路項目納入相關交通規劃。(規劃司牽頭)

四、強化黨建和人才幫扶

(十四)繼續加強黨建幫扶。按照黨支部結對共建方案,局相關基層黨組織繼續與三縣結對村黨支部加強互動,幫助提升組織力和黨建水準,打造特色黨建品牌,健全完善鄉村治理體系,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推動形成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機關黨委(人事司),有結對任務的單位〕

(十五)支援通渭、信豐縣開展紅色教育。利用通渭、信豐縣紅色歷史資源,組織局黨員幹部開展黨性教育、黨日活動等。〔機關黨委(人事司),各單位〕

(十六)繼續派出挂職幹部。做好2021年到期挂職幹部的輪換工作,加強挂職幹部管理使用,保障挂職幹部工作經費和補貼按時到位,關心挂職幹部生活,及時幫助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難。〔機關黨委(人事司)、規劃司,派出挂職幹部單位〕

(十七)開展基層幹部和人才培訓。組織專家、學者赴三縣授課,組織基層幹部、致富帶頭人赴東部等發達地區學習培訓。〔機關黨委(人事司)、規劃司,相關單位〕

(十八)組織能源領域安全生産培訓。組織三縣幹部、供電公司、鄉村技術人員等參加光伏、電力等領域的運維管理及安全生産培訓,提高能源基礎設施的運維水準。(安全司、華中能源監管局、甘肅能源監管辦)

(十九)開展教育幫扶。組織青年幹部開展支教活動。協調企業、公益組織和愛心人士向三縣教育系統和低收入家庭開展捐資、捐物等助學活動。(機關團委,各單位)

五、工作要求

(二十)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各單位要將三縣作為聯繫基層的重要渠道、改進作風的重要平臺、創新試點的重要基地,深入基層了解情況,幫助三縣貫徹新發展理念,理清發展思路,解決遇到的問題。

(二十一)持續鞏固脫貧成果。各單位要延續開展在脫貧攻堅期實施的幫扶舉措或實施創新幫扶項目,做到幫扶關係不變、力度不減,防止工作出現空擋、政策出現空白,按照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的要求,重點幫扶脫貧戶和邊緣戶。

(二十二)加強工作督促指導。指導三縣實現新階段工作重心轉移,做好過渡期內領導體制、工作體系、發展規劃、政策舉措等方面的有效銜接,督促運作好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形成定期報送機制。

(二十三)發揮挂職幹部作用。挂職幫扶幹部和駐村第一書記要積極落實中央和局黨組部署,把主要精力放到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上,放在開髮式幫扶上,放在激發農民勤勞致富的內生動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