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填報每年1次,讓扶貧減負落到實處

發佈時間:2019-05-13 09:09:32 | 來源:新京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孔令瑤

關鍵詞:數據填報,數據整合,扶貧開發,扶貧工作,數據共用

將扶貧數據填報和成效考核限定在每年1次,無疑是從源頭上徹底壓縮填表、評比過頻過濫的空間。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以下簡稱《減負通知》)精神,持續推進扶貧領域作風建設,提供打贏脫貧攻堅戰堅強保障,國務院扶貧辦日前發出公告,要求在規範考核評估、督查巡查,精簡文件會議等方面切實解決扶貧領域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

今年是“基層減負年”,國務院扶貧辦發出的公告要求每年年底統一組織開展1次全國扶貧建檔立卡數據填報,每年統一開展1次脫貧攻堅成效考核,每份文件原則上不超過5000字,會議只減不增……這些落實到具體數字要求的減負舉措,可以看作扶貧領域對於《減負通知》的針對性細化落實。

當前全國扶貧到了最為關鍵的攻堅衝刺階段,數據匯整,監督考核等,都是非常必要的正常工作。

但這些年從媒體報道以及相關部門公佈的一些案例來看,也不乏一些基層地方和部門念歪了經,把扶貧脫貧的壓力轉化到了過多的表格填報,過濫的督查檢查之上,導致部分扶貧精力被浪費,既加大了基層負擔,也弱化了扶貧效率。

如此前有個別地方就被指將精準扶貧變成了“精準填表”,同一份表格要填9套。還有地方扶貧半年要評比5次,一次迎檢花20萬。

上述背景下,這次國家扶貧辦明確要求將扶貧數據填報和成效考核限定在每年1次,無疑是從源頭上徹底壓縮填表、評比過頻過濫的空間。當然,在具體落實中,也要避免種種隱形加碼和對原則要求的變相消解。

需要注意的是,嚴格控制填表數量和考核次數,絕不意味著降低扶貧資訊登記填報和監督考核的嚴肅性,而更多是以資訊共用來代替過多的重復檢查和反覆登記填報。

對此,這次公告中也明確要求,要發揮全國扶貧開發資訊系統作用,完善數據交換比對機制,推動行業部門扶貧數據共用共用;考核上也明確禁止各地各部門搭車考核、層層考核、多頭考核和迎評檢查。

因此,要確保扶貧領域的減負舉措落到實處,同時又保障正常的數據整合與監督考核,各級各部門還需要有針對性地破除扶貧領域資訊數據和考核的分割化局面與行政壁壘。

一定程度上説,扶貧領域要真正為基層減負,杜絕將過多精力消耗在數據填報和考核評比上,同樣離不開“讓資訊多跑路”。

另外,公告還提出了要加大暗訪力度,開展常態化約談,及時發現問題,隨時改進糾正,並且歡迎社會各方監督支援,及時反映扶貧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和加重基層負擔等問題線索。這一點其實也要求,降低數據 填報和考核檢查次數的同時,也要進一步優化改進扶貧考核監督方式,多著眼于實際問題,多打撈民意,告別“唯臺賬是舉、以材料論英雄”。

精準扶貧脫貧到了攻堅階段,時間、精力、資源都越來越寶貴。就應該從資訊匯整到督查考核等各個環節徹底壓縮不必要的要求和形式主義之風,真正“留出時間讓基層集中精力攻堅和整改問題”。

能夠通過數據共用解決的,就不應該讓基層幹部重復填表,能夠一次性完成的成效考核,就不應該多頭、多次迎檢評比。唯如此,方能讓基層扶貧幹部輕裝上陣,扶貧脫貧也才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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