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十三五”旅遊業發展規劃》

發佈時間: 2016-12-27 11:09:44 | 來源: 中國網·中國扶貧線上 | 作者: 辛聞 | 責任編輯: 石璐

關鍵詞: 十三五,旅遊業發展,遊艇旅遊,新疆霍城,拉魯濕地,旅遊扶貧

專欄8 國家旅遊風景道佈局

(一)川藏公路風景道(四川成都、雅安、康定、巴塘—西藏林芝、拉薩)

(二)大巴山風景道(陜西西安、安康—四川達州、廣安—重慶)

(三)大別山風景道(湖北大悟、紅安、麻城、羅田、英山—安徽岳西、霍山、六安)

(四)大興安嶺風景道(內蒙古阿爾山、呼倫貝爾—黑龍江加格達奇、漠河)

(五)大運河風景道(浙江寧波、紹興、杭州、湖州、嘉興—江蘇蘇州、無錫、常州、鎮江、揚州、淮安、宿遷)

(六)滇川風景道(雲南楚雄—四川攀枝花、涼山、雅安、樂山)

(七)滇桂粵邊海風景道(雲南富寧—廣西靖西、崇左、欽州、北海—廣東湛江)

(八)東北邊境風景道(遼寧丹東—吉林集安、長白山、延吉、琿春—黑龍江綏芬河)

(九)東北林海雪原風景道(吉林省吉林市、敦化—黑龍江牡丹江、雞西)

(十)東南沿海風景道(浙江杭州、寧波、台州、溫州—福建福州、廈門—廣東汕頭、深圳、湛江—廣西北海)

(十一)海南環島風景道(海南海口—東方—三亞—瓊海—海口)

(十二)賀蘭山六盤山風景道(寧夏賀蘭山、沙坡頭、六盤山,內蒙古月亮湖)

(十三)華東世界遺産風景道(安徽九華山、黃山—浙江開化錢江源、江郎山—江西上饒—福建武夷山、屏南白水洋)

(十四)黃土高原風景道(內蒙古鄂爾多斯—陜西榆林、延安、銅川、西安)

(十五)羅霄山南嶺風景道(湖南株洲—江西井岡山、贛州—廣東韶關)

(十六)內蒙古東部風景道(內蒙古阿爾山—呼倫貝爾)

(十七)祁連山風景道(青海門源、祁連—甘肅民樂、張掖)

(十八)青海三江源風景道(青海西寧、海北、海南、果洛、玉樹)

(十九)太行山風景道(河北石家莊、邢臺、邯鄲—河南安陽、新鄉、焦作—山西晉城、長治)

(二十)天山世界遺産風景道(新疆霍城、鞏留、新源、特克斯、和靜)

(二十一)烏江風景道(重慶武隆、彭水、酉陽—貴州遵義、貴陽、銅仁)

(二十二)西江風景道(貴州興義—廣西百色、柳州、荔浦、梧州—廣東封開、德慶、肇慶)

(二十三)香格里拉風景道(雲南麗江、迪慶—四川稻城—西藏昌都)

(二十四)武陵山風景道(湖北神農架、恩施—湖南湘西—貴州銅仁、遵義、黔東南)

(二十五)長江三峽風景道(重慶長壽—湖北神農架、宜昌)

五、推進特色旅遊目的地建設

依託特色旅遊資源,打造一批特色旅遊目的地,滿足大眾化、多樣化、特色化旅遊市場需求。(國家旅遊局、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局、國家海洋局、國家文物局等)

專欄9 特色旅遊目的地建設

(一)山嶽旅遊目的地:安徽黃山、山東泰山、四川九寨溝、湖南張家界、吉林長白山、福建武夷山、陜西華山、廣東韶關丹霞山、江西三清山等。

(二)海島旅遊目的地:廣西潿洲島,山東長島,浙江舟山群島,福建湄洲島、鼓浪嶼島、平潭島,廣東海陵島,海南西沙群島,遼寧大小長山島等。

(三)湖泊旅遊目的地:浙江千島湖、青海青海湖、雲南瀘沽湖、黑龍江五大連池、江蘇太湖、湖南洞庭湖、江西鄱陽湖、山東微山湖、雲南撫仙湖、西藏納木錯等。

(四)濕地旅遊目的地:雲南普達措、山東東營黃河口濕地、黑龍江齊齊哈爾扎龍濕地、江蘇鹽城濕地、西藏拉魯濕地、遼寧盤錦紅海灘濕地、內蒙古額爾古納濕地、吉林通榆向海濕地等。

(五)草原旅遊目的地:新疆那拉提、喀拉峻、巴音布魯克,內蒙古呼倫貝爾、烏蘭布統、鄂爾多斯蘇泊罕,甘肅甘南瑪曲,河北張北等。

(六)沙漠旅遊目的地:甘肅敦煌,寧夏沙坡頭,內蒙古響沙灣、巴丹吉林、阿拉善騰格裏、庫布齊,新疆喀什達瓦昆、塔裏木,陜西毛烏素等。

(七)古村落旅遊目的地:安徽皖南,福建永定、南靖,廣東開平,江西婺源,山西平遙,四川閬中,江蘇周莊、同裏,浙江烏鎮、南潯、西塘等。

(八)民俗風情旅遊目的地:貴州黔東南,湖南湘西,新疆喀什,重慶黔江,四川阿壩、甘孜、涼山,雲南西雙版納,吉林延邊等。

一、大力推進“廁所革命”

加強政策引導、標準規範、技術創新、典型示範,持續推進旅遊“廁所革命”。重點抓好鄉村旅遊廁所整體改造,著力推進高寒、缺水地區廁所技術革新,鼓勵大中型企業、社會組織援建中西部旅遊廁所,倡導以商建廁、以商管廁、以商養廁。推進廁所無障礙化。積極倡導文明如廁。“十三五”期間,新建、改擴建10萬座旅遊廁所,主要旅遊景區、旅遊場所、旅遊線路和鄉村旅遊點的廁所全部達到A級標準,實現數量充足、乾淨無味、實用免費、管理有效,中西部地區旅遊廁所建設難題得到初步解決。(國家旅遊局、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殘聯)

二、加強旅遊交通建設

做好旅遊交通發展頂層設計。制定促進旅遊交通發展的意見,完善旅遊交通佈局。推動旅遊交通大數據應用,建立旅遊大數據和交通大數據的共用平臺和機制。(交通運輸部、國家旅遊局)

改善旅遊通達條件。推進重要交通幹線連接景區的道路建設,加強城市與景區之間交通設施建設和交通組織,實現從機場、車站、客運碼頭到主要景區交通無縫銜接。支援大型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和紅色旅遊區等建設連通高速公路、國省道幹線的公路支線。力爭到“十三五”期末,基本實現4A級以上景區均有一條高等級公路連接。(交通運輸部、國家旅遊局)

推進鄉村旅遊公路建設。提高鄉村旅遊重點村道路建設等級,重點解決道路養護等問題,推進鄉村旅遊公路和旅遊標識標牌體系建設。加強旅遊扶貧重點村通村旅遊公路建設。(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扶貧辦)

優化旅遊航空佈局。加強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支線機場建設,支援有條件的地方新建或改擴建一批支線機場。增加重點旅遊城市至主要客源地直航航線航班,優化旅遊旺季航班配置。加強重點旅遊區的通用機場建設。(中國民航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旅遊局)

提升鐵路旅遊客運能力。推動高鐵旅遊經濟圈發展。加大跨區域旅遊區、重點旅遊經濟帶內鐵路建設力度。根據旅遊業發展實際需求,優化配置旅遊城市、旅遊目的地列車班次。增開特色旅遊專列,提升旅遊專列服務水準,全面提升鐵路旅遊客運能力。發展國際鐵路旅遊。(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旅遊局、國家鐵路局)

三、完善旅遊公共服務體系

加強旅遊集散體系建設,形成便捷、舒適、高效的集散中心體系。完善旅遊諮詢中心體系,旅遊諮詢中心覆蓋城市主要旅遊中心區、3A級以上景區、重點鄉村旅遊區以及機場、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商業步行街區等。完善旅遊觀光巴士體系,全國省會城市和優秀旅遊城市至少開通1條旅遊觀光巴士線路。完善旅遊交通標識體系,完成3A級以上景區在高速公路等主要公路沿線標識設置,完成鄉村旅遊點等在公路沿線標識設置。完善旅遊綠道體系,建設完成20條跨省(區、市)旅遊綠道,總里程達5000公里以上,全國重點旅遊城市至少建成一條自行車休閒綠道。推進殘疾人、老年人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國家旅遊局、全國老齡委、中國殘聯)

第三節 提升旅遊要素水準 促進産業結構升級

一、提升餐飲業發展品質

弘揚中華餐飲文化,開發中國文化型傳統菜品,支援文化餐飲“申遺”工作。深入挖掘民間傳統小吃,推出金牌小吃,打造特色餐飲品牌,促進民間烹飪技術交流與創新。推動形成有競爭力的餐飲品牌和企業集團,鼓勵中餐企業“走出去”。(商務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旅遊局)

二、構建新型住宿業

推進結構優化、品牌打造和服務提升,培育一批有競爭力的住宿品牌,推進住宿企業連鎖化、網路化、集團化發展。適度控制高星級酒店規模,支援經濟型酒店發展。鼓勵發展自駕車旅居車營地、帳篷酒店、民宿等新型住宿業態。(商務部、工商總局、國家旅遊局)

三、優化旅行社業

鼓勵線上旅遊企業進行全産業鏈運營,提高集團化、國際化發展水準。推動傳統旅行社轉型發展,鼓勵有實力的旅行社跨省(區、市)設立分支機構,支援旅行社服務網路進社區、進農村。(國家旅遊局、商務部)

四、積極發展旅遊購物

實施中國旅遊商品品牌提升工程。加強對老字號商品、民族旅遊商品的宣傳,加大對旅遊商品商標、專利的保護力度。構建旅遊商品生産標準和認證體系,規範旅遊商品流通體系。在機場、高鐵車站、郵輪碼頭、旅遊服務中心、重點旅遊景區等地,設置特色旅遊商品購物區。(國家旅遊局、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智慧財産權局)

五、推動娛樂業健康發展

推廣“景區+遊樂”、“景區+劇場”、“景區+演藝”等景區娛樂模式。支援高科技旅遊娛樂企業發展。有序引進國際主題遊樂品牌,推動本土主題遊樂企業集團化、國際化發展。提升主題公園的旅遊功能,打造一批特色鮮明、品質高、信譽好的品牌主題公園。(國家旅遊局、科技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部)

第五章 綠色發展 提升旅遊生態文明價值

第一節 倡導綠色旅遊消費

踐行綠色旅遊消費觀念,大力倡導綠色消費方式,發佈綠色旅遊消費指南。鼓勵酒店實施客房價格與水電、低值易耗品消費量掛鉤,逐步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引導旅遊者低碳出行,鼓勵旅遊者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拼車出行。提高節能環保交通工具使用比例,大力推廣公共交通、騎行或徒步等綠色生態出行方式。(國家旅遊局、中央文明辦、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

第二節 實施綠色旅遊開發

推動綠色旅遊産品體系建設,打造生態體驗精品線路,拓展綠色宜人的生態空間。開展綠色旅遊景區建設,“十三五”期間,創建500家生態文明旅遊景區。4A級以上旅遊景區全部建成生態停車場,所有新修步道和80%以上的旅遊廁所實現生態化。(國家旅遊局、環境保護部)

實施全國生態旅遊發展規劃,加大生態資源富集區基礎設施和生態旅遊設施建設力度,推動生態旅遊協作區、生態旅遊目的地、生態旅遊精品線路建設,提升生態旅遊示範區發展水準。以水利風景區為重點,推出一批生態環境優美、文化品位較高的水利生態景區和旅遊産品。(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水利部、國家旅遊局等)

拓展森林旅遊發展空間,以森林公園、濕地公園、沙漠公園、國有林場等為重點,完善森林旅遊産品和設施,推出一批具備森林遊憩、療養、教育等功能的森林體驗基地和森林養生基地。鼓勵發展“森林人家”、“森林小鎮”,助推精準扶貧。加強森林旅遊公益宣傳,鼓勵舉辦具有特色的森林旅遊宣傳推介活動。(國家林業局、國家旅遊局等)

加大對能源節約、資源迴圈利用、生態修復等重大生態旅遊技術的研發和支援力度。推進生態旅遊技術成果的轉化與應用,推進旅遊産業生態化、低碳化發展。推廣運用廁所處理先進技術,開展以無害化處理為核心的全球人居示範工程。(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旅遊局)

第三節 加強旅遊環境保護

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堅持保護優先、開發服從保護的方針,對不同類型的旅遊資源開發活動進行分類指導。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強化環境影響評價約束作用,規範旅遊開發行為。(國家旅遊局、環境保護部)

推進旅遊業節能減排。加強旅遊企業用能計量管理,組織實施旅遊業合同能源管理示範項目。實施旅遊能效提升計劃,降低資源消耗強度。開展旅遊迴圈經濟示範區建設。推廣節能節水産品和技術,對酒店飯店、景點景區、鄉村客棧等建築進行節能和供熱計量改造,建設節水型景區、酒店和旅遊村鎮。(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質檢總局)

第四節 創新綠色發展機制

實施綠色認證制度。建立健全以綠色景區、綠色飯店、綠色建築、綠色交通為核心的綠色旅遊標準體系,推行綠色旅遊産品、綠色旅遊企業認證制度,統一綠色旅遊認證標識,開展綠色發展教育培訓,引導企業執行綠色標準。(國家旅遊局、環境保護部、質檢總局)

建立旅遊環境監測預警機制。對資源消耗和環境容量達到最大承載力的旅遊景區,實行預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完善旅遊預約制度,建立景區遊客流量控制與環境容量聯動機制。(環境保護部、國家旅遊局等)

健全綠色發展監管制度。在生態保護區和生態脆弱區,對旅遊項目實施類型限制、空間規制和強度管制,對生態旅遊區實施生態環境審計和問責制度,完善旅遊開發利用規劃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訊公開機制。(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旅遊局)

第五節 加強宣傳教育

開展綠色旅遊公益宣傳,推出綠色旅遊形象大使。加強綠色旅遊教育和培訓工作,制定綠色消費獎勵措施,引導全行業、全社會樹立綠色旅遊價值觀,形成綠色消費自覺。(國家旅遊局、環境保護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

第六章 開放合作 構建旅遊開放新格局

第一節 實施旅遊外交戰略

一、開展“一帶一路”國際旅遊合作

推動建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旅遊部長會議機制。建立絲綢之路經濟帶城市旅遊合作機制。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簽證便利化,推動航權開放、證照互認、車輛救援、旅遊保險等合作。加強與沿線國家旅遊投資互惠合作,推動海上絲綢之路郵輪旅遊合作,聯合打造國際旅遊精品線路,提升“一帶一路”旅遊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國家旅遊局、中央宣傳部、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民航局等)

二、拓展與重點國家旅遊交流

推動大國旅遊合作向縱深發展,深化與周邊國家旅遊市場、産品、資訊、服務融合發展,加強與中東歐國家旅遊合作,擴大與傳統友好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旅遊交流,推動與相關國家城市締結國際旅遊夥伴城市。(國家旅遊局、外交部、公安部)

三、創新完善旅遊合作機制

完善雙多邊旅遊對話機制,推動建立更多合作平臺,倡導成立國際旅遊城市推廣聯盟,引領國際旅遊合作。支援旅遊行業組織、旅遊企業參與國際旅遊交流,形成工作合力。推進我國與周邊國家的跨境旅遊合作區、邊境旅遊試驗區建設,開發具有邊境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旅遊景區和線路。(國家旅遊局、外交部、國家民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等)

第二節 大力提振入境旅遊

實施中國旅遊國際競爭力提升計劃。統籌優化入境旅遊政策,推進入境旅遊簽證、通關便利化,研究制定外國人來華郵輪旅遊、自駕遊便利化政策。依法擴大符合條件的口岸開展外國人簽證業務範圍,提升購物退稅網路服務水準,開發過境配套旅遊産品。完善入境旅遊公共服務和商業接待體系,提升入境旅遊服務品質。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在促進入境旅遊發展方面的先行先試作用。(國家旅遊局、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等)

完善旅遊推廣體系,塑造“美麗中國”形象。加強旅遊、外宣合作,健全中央與地方、政府與企業以及部門間聯動的旅遊宣傳推廣體系,發揮專業機構市場推廣優勢。實施入境旅遊品牌戰略,推出一批入境旅遊品牌和線路。調整優化中國旅遊駐外辦事處職能,適時在巴西、南非等地設立旅遊辦事機構。實施中國旅遊網路行銷工程、海外公眾旅遊宣傳推廣工程,促進入境旅遊持續穩定增長。(國家旅遊局、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外交部、文化部)

第三節 深化與港澳臺旅遊合作

一、支援港澳地區旅遊發展

創新粵港澳區域旅遊合作協調機制,推進便利化建設和一體化發展。支援粵港澳大灣區旅遊合作,發揮粵港澳對接廣西、福建等內地沿海省份的重要節點作用,開發一程多站旅遊線路。支援香港建設多元旅遊平臺。推動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支援澳門會展業發展,支援澳門舉辦世界旅遊經濟論壇。推動粵澳、閩澳聯合開發海上絲綢之路旅遊産品,打造旅遊精品線路。(國家旅遊局、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務院港澳辦等)

二、深化對臺旅遊交流

鞏固旅遊在兩岸人員交往中的主渠道作用,發揮旅遊在增進兩岸同胞情感、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推動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健康有序發展,提升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品質、安全保障水準等。推進兩岸鄉村旅遊、郵輪旅遊、旅遊文創等領域合作。支援平潭國際旅遊島、福州新區、江蘇昆山等建設成為兩岸旅遊産業合作示範區。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與台灣、廈門與金門、福州與馬祖區域旅遊合作。支援環海峽旅遊圈建設。(國務院臺辦、公安部、商務部、國家旅遊局)

三、擴大旅遊對港澳臺開放

依託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對港澳臺旅遊先行先試。探索自由貿易試驗區有關涉旅政策措施相互延伸。推進郵輪遊艇旅遊合作發展,支援香港郵輪母港建設和粵澳遊艇自由行。加強與港澳臺青少年的遊學交流,定期組織港澳臺青少年赴內地(大陸)開展遊學活動。(國家旅遊局、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臺辦等)

四、規範赴港澳臺旅遊市場秩序

加強與港澳臺旅遊部門合作,完善旅遊安全保障和預警機制,提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共同打擊以不合理低價組織的團隊遊和其他違法違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建立健全大陸居民赴臺遊保險機制,擴大大陸居民赴臺旅遊保險覆蓋面。(國家旅遊局、公安部、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臺辦、保監會)

第四節 有序發展出境旅遊

推動出境旅遊目的地國家和地區簡化簽證手續、縮短簽證申辦時間,擴大短期免簽證、口岸簽證範圍。將中文電視廣播等媒體落地、改善中文接待環境、中文報警服務、中國公民安全保障措施和遊客合法權益保障等納入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目的地管理體系。完善出境旅遊服務保障體系,加強境外旅遊保險、旅遊救援合作。推動建立與有關國家和地區旅遊安全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合作機制。加強與友好國家客源互送合作。(國家旅遊局、外交部、公安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保監會)

第五節 提升旅遊業國際影響力

一、實施旅遊業“走出去”戰略

將旅遊業“走出去”發展納入國家“走出去”戰略,制定旅遊業“走出去”戰略規劃。完善支援旅遊企業“走出去”政策服務平臺,支援有條件的旅遊企業統籌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建立面向中國公民的海外旅遊接待體系。推進自由貿易協定旅遊服務貿易談判,推動旅遊業雙向開放。(國家旅遊局、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

二、實施國家旅遊援外計劃

制定實施國家旅遊援外計劃,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部分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提供旅遊投資、品牌、技術、管理、標準等援助。(商務部、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旅遊局等)

三、積極參與國際旅遊規則制定

在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世界旅遊業理事會和亞太旅遊協會等國際旅遊機構中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培養一批符合國際組織需求的旅遊專門人才,創造條件輸送到國際旅遊機構,擴大我國在國際旅遊機構中的影響力。(國家旅遊局、外交部、教育部)

第七章 共建共用 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

第一節 實施鄉村旅遊扶貧工程

通過發展鄉村旅遊帶動2.26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實現脫貧。

實施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村環境整治行動。提升旅遊扶貧基礎設施,全面提升通村公路、網路通信基站、供水供電、垃圾污水處理設施水準。規劃啟動“六小工程”,確保每個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村建好一個停車場、一個旅遊廁所、一個垃圾集中收集站、一個醫療急救站、一個農副土特産品商店和一批旅遊標識標牌。到2020年,完成50萬戶貧困戶“改廚、改廁、改客房、整理院落”的“三改一整”工程。(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務院扶貧辦等)

開展旅遊規劃扶貧公益行動。動員全國旅遊規劃設計單位為貧困村義務編制能實施、能脫貧的旅遊規劃。(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扶貧辦)

實施旅遊扶貧電商行動。支援有條件的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村組織實施“一村一店”。鼓勵在景區景點、賓館飯店、遊客集散中心、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場所開闢農副土特産品銷售專區。(國家旅遊局、工業和資訊化部、交通運輸部、國務院扶貧辦)

開展萬企萬村幫扶行動。組織動員全國1萬家大型旅遊企業、賓館飯店、景區景點、旅遊規劃設計單位、旅遊院校等單位,通過安置就業、項目開發、輸送客源、定點採購、指導培訓等方式幫助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村發展旅遊。(國家旅遊局、教育部、國務院扶貧辦等)

實施金融支援旅遊扶貧行動。落實國家對貧困戶扶貧小額信貸、創業擔保貸款等支援政策。完善景區帶村、能人帶戶、“企業(合作社)+農戶”等扶貧信貸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旅遊扶貧項目的信貸投入。(人民銀行、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扶貧辦、銀監會等)

實施旅遊扶貧帶頭人培訓行動。設立鄉村旅遊扶貧培訓基地,建立鄉村旅遊扶貧專家庫,組織全國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村村官和扶貧帶頭人開展鄉村旅遊培訓。(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扶貧辦)

啟動旅遊扶貧觀測點計劃。設立全國鄉村旅遊扶貧觀測中心,對鄉村旅遊扶貧精準度和實效性進行跟蹤觀測,為有效推進鄉村旅遊扶貧工作提供決策依據。(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扶貧辦)

第二節 實施旅遊創業就業計劃

建設面向旅遊創新創業的服務平臺。支援各類旅遊産業發展孵化器建設。開展國家旅遊文創示範園區、國家旅遊科技示範園區、國家旅遊創業示範園區和示範企業、示範基地建設。舉辦中國旅遊創新創業大賽。推動旅遊共用經濟商業模式創新,開展網際網路約車、民宿旅遊接待、分時度假等共用經濟試點項目。建設國家旅遊就業需求服務平臺,提供人才資源、就業資訊等。完善居民參與旅遊發展利益共用機制,鼓勵旅遊企業為當地居民提供工作崗位和就業機會。(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商總局)

第三節 規範旅遊市場秩序

一、創新旅遊監管機制

發揮各級政府的主導作用和旅遊部門的主管作用,明確各相關部門責任,著力解決執法難、執法軟問題。發佈全國旅遊秩序指數,建立重點地區旅遊市場監管機制,完善旅遊糾紛調解機制,健全網際網路旅遊企業監管體系。完善“12301”旅遊投訴受理機制。嚴厲打擊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國家旅遊局、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等)

二、建立健全旅遊誠信體系

建立健全旅遊從業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信用體系。將旅遊失信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記錄範圍,及時發佈旅遊失信行為資訊記錄。推進旅遊失信行為記錄和不文明行為記錄與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共用,開展聯合懲戒。發揮旅遊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引導旅遊經營者誠信經營。(國家旅遊局、中央文明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等)

三、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依法打擊不合理低價遊、強迫或變相強迫旅遊消費、虛假廣告行為,集中處理典型案件,查處違法違規企業和從業人員。聯合有關國家和地區,推進旅遊市場秩序常態化治理。發揮旅遊志願者、社會監督員及新聞媒體對各類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社會監督作用。(國家旅遊局、中央宣傳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總局)

四、引導旅遊者理性消費

規範旅遊合同管理,加強旅遊資訊引導,提高旅遊者自我防範意識,自覺抵制不合理低價遊。增強旅遊者合同意識和契約精神,引導理性消費、依法維權。(國家旅遊局、中央宣傳部、公安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

第四節 大力推進文明旅遊

加強宣傳教育,建立文明旅遊法規體系,落實旅遊文明行為公約和行動指南。開展“為中國加分”文明旅遊主題活動,徵集“中國旅遊好故事”。選樹旅遊行業文明單位、青年文明號,評選文明旅遊公益大使,培養一批能夠講好中國故事的導遊人員。完善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製度,建立資訊通報機制,加大懲戒力度。(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國家旅遊局等)

加強旅遊志願者隊伍建設。推進旅遊志願服務制度體系建設,完善旅遊志願者管理激勵制度。開展志願服務公益行動,建立一批旅遊志願服務工作站。培育先進模範志願者、志願者組織,樹立中國旅遊志願者良好形象。依法登記管理旅遊志願者組織。(國家旅遊局、中央文明辦、民政部等)

第五節 構築旅遊安全保障網

一、加強旅遊安全制度建設

完善旅遊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旅遊安全預警機制,加強境外旅行安全提示、熱點景區景點最大承載量警示、旅遊目的地安全風險提示。落實旅行社、旅遊飯店、旅遊景區安全規範。做好高風險旅遊項目安全管理。(國家旅遊局、外交部、公安部)

二、強化重點領域和環節監管

強化對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及景區地質災害安全管理。落實旅遊客運車輛“導遊專座”制度。推動旅遊客運車輛安裝衛星定位裝置並實行聯網聯控,建設旅遊包車安全運營及動態監管平臺。實施旅遊用車聯合檢查制度。加強旅遊節慶活動安全管理。加強景區景點最大承載量管控。加強旅遊場所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國家旅遊局、公安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質檢總局等)

三、加快旅遊緊急救援體系建設

健全旅遊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完善旅遊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和應急值守制度,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國家旅遊應急管理指揮平臺。推動建立政府救助與商業救援相結合的旅遊緊急救援體系,推進國家旅遊緊急救援基地建設,鼓勵有條件的旅遊企業建立緊急救援隊伍。(國家旅遊局、公安部、國土資源部、安全監管總局等)

四、深化旅遊保險合作機制

完善旅遊保險産品,提高保險保障額度,擴大保險覆蓋範圍,提升保險理賠服務水準。完善旅行社責任保險機制,推動旅遊景區、賓館飯店、旅遊大巴及高風險旅遊項目旅遊責任保險發展。加強與重點出境旅遊目的地開展旅遊保險合作,建立健全出境旅遊保險保障體系。(國家旅遊局、保監會等)

第六節 實施旅遊服務品質提升計劃

推進旅遊標準化建設,完善標準體系,建立政府主導與市場自主相互銜接、協同發展的旅遊標準制修訂機制。加大對旅遊標準化的宣傳推廣力度,開展旅遊標準化試點示範,加強旅遊標準實施績效評估。(國家旅遊局、質檢總局)

深入實施《旅遊品質發展綱要(2013—2020年)》,加快建立以遊客評價為主的旅遊目的地評價機制。開展“品質旅遊”宣傳推廣活動,鼓勵旅遊企業公佈服務品質承諾和執行標準,實施旅遊服務品質標桿引領計劃。建立優質旅遊服務商目錄,推出優質旅遊服務品牌。(國家旅遊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

第八章 深化改革 完善旅遊發展保障體系

第一節 推進旅遊綜合管理體制改革

鼓勵各地成立由地方政府牽頭的旅遊業發展領導協調機構。推動旅遊綜合管理體制改革,增強旅遊部門綜合協調和行業統籌能力。加強旅遊執法隊伍和市場監管、司法仲裁等機構建設。(國家旅遊局等)

推進旅遊業改革創新先行區發展。到2020年,打造50個先行區,進一步完善旅遊業統籌協調機制,實現土地、財政、資源、假日、金融、人才、技術等政策支撐措施基本成熟,旅遊産業發展引導和行業管理方式進一步優化。(國家旅遊局、科技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國家林業局等)

改革旅遊業統計制度,建立健全旅遊核算體系,提高旅遊業統計服務決策、引導産業發展的能力。建立健全統一規範的全國旅遊業數據採集平臺,建立旅遊業統計數據共建共用機制。鼓勵採用服務外包等形式,選擇專業統計機構開展旅遊業統計抽樣調查。推動建立省級旅遊數據中心,改進旅遊業統計資訊發佈方式。加強旅遊業統計國際合作,積極參與旅遊業統計國際標準和規範制定。(國家旅遊局、國家統計局)

第二節 優化景區服務管理機制

建立景區旅遊開放備案制度、景區旅遊建設與經營項目會商制度、景區建設經營負面清單制度等。推動景區旅遊實現特許經營管理,推進經營決策、勞動用工、薪酬制度等去行政化改革。完善景區建設經營活動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建立健全景區安全風險評估制度、景區預約預報預訂機制。(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等)

第三節 推進導遊旅行社體制改革

以市場主導、執業靈活、服務規範、社會監督為目標,推進導遊體制改革,建立適應市場需求的導遊準入制度。改革導遊註冊制度,明確導遊資格證終身有效。依法開展導遊自由執業改革試點,完善旅行社委派執業制度,打破導遊異地執業的區域壁壘。建立導遊社會化評價與監督體系。改革導遊保險保障體系,建立導遊品牌制度,完善導遊等級評定制度。(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法制辦等)

完善旅行社監管服務平臺,實現行政審批公開、透明、可追溯。健全旅行社退出機制,實現動態調整。優化完善旅行社分社網點設立、旅行社品質保證金、旅行社委託招徠、出境旅遊保險等方面政策。(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法制辦等)

第四節 強化政策扶持

一、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

將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制定帶薪休假制度實施細則或實施計劃,加強監督檢查。鼓勵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引導職工靈活安排休假時間。各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將帶薪休假與本地傳統節日、地方特色活動相結合,安排錯峰休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旅遊局等)

二、加大投入力度

編制旅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中央預算內投資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貧困地區等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支援力度。落實地方政府對旅遊基礎設施投入的主體責任。將符合條件的旅遊項目納入新農村建設、扶貧開發等專項資金支援範圍。(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國務院扶貧辦等)

三、完善土地供給政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考慮旅遊産業發展需求,合理安排旅遊用地佈局。在年度土地供應中合理安排旅遊業發展用地。優先保障納入國家規劃和建設計劃的重點旅遊項目用地和旅遊扶貧用地。對使用荒山、荒坡、荒灘及石漠化、邊遠海島土地建設的旅遊項目,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使用建設用地自辦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開辦旅遊企業。城鄉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從事旅遊經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可依法通過承包經營流轉的方式,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農用地、未利用地,從事與旅遊相關的種植業、養殖業。(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部、國家旅遊局、國家海洋局)

四、創新金融支援政策

積極推進權屬明確、能夠産生可預期現金流的旅遊相關資産證券化。支援旅遊資源豐富、管理體制清晰、符合國家旅遊發展戰略和發行上市條件的大型旅遊企業上市融資。加大債券市場對旅遊企業的支援力度。支援和改進旅遊消費信貸,探索開發滿足旅遊消費需要的金融産品。(人民銀行、國家旅遊局、銀監會、證監會)

五、完善旅遊財稅政策

鄉村旅遊經營戶可以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鄉村旅遊企業在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方面享受一般工業企業同等政策。結合出境旅遊消費增長,統籌研究旅遊發展基金徵收方式。推廣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在切實落實進出境遊客行李物品監管的前提下,研究進一步增設口岸進境免稅店,引導消費回流。(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

第五節 加強法治建設

適應旅遊業發展要求,修訂完善《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旅行社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等法規和旅遊安全監管、發展規劃、宣傳推廣、公共服務等方面規章制度。落實旅遊行政處罰、旅遊違法行為法律適用指引,推動研究旅行社、導遊收取“佣金”、“小費”法律適用問題。積極參與旅遊國際規則的研究制定。推動重點地區開展旅遊立法試點,健全地方旅遊法規體系。加強旅遊執法隊伍建設。加大旅遊執法檢查力度,推進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國家旅遊局、國務院法制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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