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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這一概念由聯合國在2005年提出,是指以可負擔的成本為有金融服務需求的社會各階層和群體提供適當、有效的金融服務,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等弱勢群體是其重點服務對象。
當前,國際社會發展普惠金融雖已取得一定成績,但仍有不足,根據世界銀行估算,2014年仍有約20億成年人無法享受到最基礎的金融服務。
為了進一步推動全球普惠金融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易綱在京指出,在召開的G20峰會上,普惠金融將被列為重要議題之一,有3個關於普惠金融的重要文件會提交給峰會討論。
據了解,這3個文件分別為:一是《G20數字普惠金融高級原則》,包含8項原則,66條行動建議,這是國際社會首次在該領域推出高級別的指引性文件;二是《G20普惠金融指標體系》升級版,增加了數字普惠金融領域的新指標;三是《G20中小企業融資行動計劃落實框架》,提出改善中小企業徵信體系、鼓勵動産抵押融資、改革中小企業破産制度三項優先改革措施。
普惠金融重視消除貧困、實現社會公平,但這並不意味著普惠金融就是面向低收入人群的公益活動。中國銀行業協會黨委書記潘光偉指出,普惠金融不是慈善和救助,而是為了幫助受益群體提升造血功能,要堅持商業可持續原則,堅持市場化和政策扶持相結合,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確保發展可持續。
普惠金融需要講究市場性原則,在發展普惠金融過程中,既要滿足更多群體的需求,也要讓供給方合理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