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加快四類脫貧攻堅項目建設

發佈時間: 2016-06-14 10:12:04  |  來源: 廣西日報  |  作者: 邱宜鋼  |  責任編輯: 楊霄霄
關鍵詞: 廣西,脫貧攻堅,農村飲水安全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扶貧辦《關於加快推進屯級道路等四類脫貧攻堅項目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以非常的理念和速度、特別的手段,推進廣西屯級道路、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易地扶貧搬遷、扶貧産業開放等四類脫貧攻堅項目建設,確保到2020年全區實現脫貧目標。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廣西扶貧工作已進入啃硬骨頭、攻堅拔寨的衝刺階段,尚未脫貧的地區基本屬於生態環境十分脆弱、生存條件異常惡劣、基礎設施和産業發展嚴重滯後的區域,必須通過實施屯級道路建設等四類攻堅項目建設,才能真正解決制約廣西當前扶貧工作的瓶頸問題。

《意見》從加快項目前期工作、嚴格項目管理、強化計劃管理、加強資金管理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靈活的政策措施。

《意見》要求對點多面廣、投資規模小或建築結構、施工工藝要求相對較簡單的項目,進一步簡化審批環節、縮短工作流程,加快完成項目前期工作。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已查明無重要礦床的項目,取消礦産壓覆礦審批事項;屯級道路、農村人畜飲水、扶貧産業開發項目不需編制節能評估報告;對不涉及徵地拆遷、遠離居民區、不影響生態環境和生産生活的項目,取消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在簡化財政評審方面,項目初步設計(包括概算)經發展改革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審查並正式批復的項目,財政部門不再進行概算評審;對點多面廣、投資總額在50萬元以下的項目,不再開展財政評審。

為及時撥付項目資金,《意見》要求項目建設單位組織監理單位,每月定期對施工單位提交的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審核,在3個工作日內及時轉報本級財政部門,本級財政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審核撥付。對單項工程中央補助資金在200萬元以下的項目,一旦簽訂合同並進場施工,財政部門可預撥付中央資金部分的35%。與此同時,要足額落實地方配套資金,確保項目建設順利完成。(記者 邱宜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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