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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國家對貧困地區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和民生工程等建設,從投資方面給予的傾斜和政策支援。
《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對投資傾斜政策著重強調了以下幾點:(1)加大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和民生工程等投入力度,加大村級公路建設、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整治、小流域與水土流失治理、農村水電建設等支援力度。(2)國家在貧困地區安排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生態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大中型灌區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以下(含縣)以及西部地區連片特困地區配套資金。(3)各級政府都要加大對連片特困地區的投資支援力度。
(摘自《扶貧開發常用詞彙釋義》,國務院扶貧辦資訊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