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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由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共同組織開展的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使用管理過程及其效果進行的專項考核與評價(簡稱“資金考評”)。考評的目的是為了強化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監督與管理,確保資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規範性和有效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考評工作按照分級考評、因地制宜,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獎勵先進、鞭策後進的原則,以相關政策、規範性文件、年度計劃和總結、相關統計資料等為依據,採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上級考評與專家參與相結合的方法,對資金使用成效、資金安排、資金使用和管理,以及資金管理使用工作評價等方面進行評價。
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負責對省級管理使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情況進行考評。省級財政、扶貧部門負責省級以下特別是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的資金考評工作。考評結果分區域進行評定,東、中、西部分別評定出A、B、C、D四個等級。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將考評結果在全國範圍內進行通報,並作為分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參考依據,同時,對考評結果較好的省份給予適當獎勵。
(摘自《扶貧開發常用詞彙釋義》,國務院扶貧辦資訊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