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脫貧軍令狀:2016年農村貧困人口脫貧100萬

發佈時間: 2016-02-26 16:18:25 | 來源: 中國甘肅網 | 作者: 丁煒娜,李楊 | 責任編輯: 王虔

中國甘肅網訊 據西部商報報道 (首席記者 丁煒娜 記者 李楊) 今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今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預期目標是:生産總值增長7.5%,固定資産投資增長10%,城鄉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分別增長8%和10%,實現農村貧困人口脫貧100萬人以上,科技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提高1個百分點,戰略性新興産業佔生産總值的比重提高1個百分點,單位生産總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完成國家下達的控制指標。

脫貧攻堅戰

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救助範圍

整合省級涉農資金568億元,切塊到縣統籌用於脫貧攻堅。完善易地扶貧搬遷規劃,把扶貧搬遷同新型城鎮化、新農村建設結合起來,新的安置區在縣城、鄉鎮、中心村、旅遊區、産業園區等有創業就業機會的區域佈局,並按照社區的標準規劃建設,健全完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功能,做到有商場、有學校、有衛生室、有文化體育場所。全年實施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搬遷4萬戶18萬人。

在58個貧困縣1500人以上的貧困村和17個插花縣有實際需求的行政村建設幼兒園,完成“全面改薄”項目3500個。實現貧困村標準化衛生室全覆蓋,提高符合條件的貧困村村醫定額補助標準,選派9000名省市縣醫院醫生到基層醫療機構多點執業。擴大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病種,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救助範圍,降低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

結構調整

採取資産重組等方式清理處置“僵屍企業”

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轉方式、調結構上取得突破,不斷提升發展品質和效益。推進傳統優勢産業改造升級,對不符合國家能耗、環保、品質、安全等標準和長期虧損的産能過剩行業企業,支援其技改或實行並轉重組;對持續虧損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結構調整方向的企業,採取資産重組、産權轉讓、關閉破産等方式予以“出清”,清理處置“僵屍企業”。

借助舉辦絲綢之路(敦煌)國際文化博覽會契機,加大文化和旅遊的深度融合,把文化旅遊産業作為各級政府抓現代服務業的首位工程,努力實現文化産業增加值增長25%,旅遊綜合收入增長22%。加快建設蘭州中川航空物流園、蘭州(東川)國際港務區、中歐貨運班列編組樞紐和物流集散中心。扶持具有甘肅地方特色、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電商品牌,力爭電子商務交易規模增長30%以上。建成高速公路及一級公路600公里、二級公路2000公里、農村公路2.1萬公里。

改革開放

爭取我省申報自由貿易區試點早日獲批

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工作,建立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完善“三張清單一張網”,加快推進“網上行權”。推進行政綜合執法體制改革。積極推進“營改增”改革試點,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做好省內企業上市培育工作,實施甘肅“新三板”和戰略新興板百家工程,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完善省股權交易中心功能,支援企業發行債券,擴大直接融資規模。

推進蘭州、武威鐵路口岸對外開放,加快嘉峪關機場口岸開放,爭取馬鬃山口岸早日復關。爭取獲准蘭州中川國際機場開展口岸簽證業務。提升蘭州新區綜合保稅區運營服務水準,推動武威保稅物流中心升格為綜合保稅區,爭取我省申報的自由貿易區試點早日獲批。加強與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産業對接,推動裝備製造、工程承包、輕工建材、民族用品、清真食品、農業科技、醫藥衛生等領域企業走出去開展合作。積極承接産業轉移,加大産業鏈招商力度,力爭招商引資到位資金增長10%以上。

新型城鎮化

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加快落實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鼓勵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統籌推進教育、就業、社保、醫療、住房等領域配套改革,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對城鎮常住人口全覆蓋。對接國家房地産去庫存政策,制定我省實施方案,棚戶區改造貨幣化補償安置率提高到50%以上。制定落戶城市農民工納入住房公積金保障範圍的政策。

爭取將蘭州和天水納入國家城市群名單,依據法定規劃推進城市建設,堅持“一張藍圖幹到底”。推進金昌市、敦煌市、高臺縣、隴西縣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完成17個縣30個建制鎮省級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放開城市市政設施投資建設運營市場,吸引社會資本直接投資建設。推進國家確定的白銀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試點。

風險防控

四個“最嚴”加強食藥農産品監管

強化公共安全管理。完善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和管理制度,推進安全生産監管資訊化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加大安全生産監管執法力度,確保安全生産形勢穩定好轉,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全面加強食品、藥品、農産品監管,推行網格化痕跡化監管,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推進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找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維權與維穩相統一,注重源頭預防和末端治理相結合,引導群眾依法行使權利、表達訴求、解決糾紛。落實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完善社會矛盾排查預警和調處化解綜合機制,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

加強金融風險防範。開展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規範各類融資行為。嚴查帶有高杠桿屬性的金融衍生品,打擊非法集資和信用違約行為,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保障民生

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85%以上,新增城鎮就業40萬人,輸轉城鄉勞動力500萬人。把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納入低保範圍,實現社會保險“五險合一”資訊系統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卡通”全覆蓋。全面實施居民健康卡工作。落實一對夫婦生育兩個孩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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