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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南江縣政府發佈《南江縣婦女兒童幫扶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由縣財政每年預算專項資金,幫助解決貧困婦女兒童的急難問題與困難。
《南江縣婦女兒童幫扶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每年由財政預算10萬元、慈善基金會劃轉30萬元,共計40萬元作為婦女兒童幫扶救助基金。幫扶救助範圍包括:面向婦女實施常見病和“兩癌”免費篩查;針對“兩癌”、重病、殘疾或自然災害致貧的婦女提供幫扶救助;聘請專家為有抑鬱或輕度精神疾病症狀的婦女兒童提供心理輔導;為因家暴、拐賣、遺棄等權益受到侵害的婦女兒童提供幫扶救助;為其他非責任方引起的臨時性困難需救援的婦女兒童提供幫扶救助。
該辦法規定,受助人群為戶籍在本縣,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婦女兒童:一是領取了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尚不能維持最低生活標準的;二是在社會福利機構中由政府供養的;三是屬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四是因殘疾、嚴重疾病或其他原因造成經濟困難,確需幫扶救助的;五是無固定收入,家庭生活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