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先給貧困者上社保再救助

2013年08月26日11:21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n | 給編輯寫信 字號:T|T
關鍵詞: 扶貧 貧困 社保 低收入 社會救助 救助模式

昨天,首都之窗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下簡稱《意見》),今後本市社會救助將與養老、醫療等各類社會保險統一起來,對於困難群體將先資助其上“保險”後給予“救助”。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種“先保險後救助”的模式可給予受助者更多幫助。同時,民政部門正調研對非低保低收入但可能因病等支出較大的困難家庭,給予住房、教育等專項救助。

焦點1

資助無業困難人員上社保

【政策】本市現行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以低保、五保保障為基礎,輔以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司法、供暖等專項救助配套,同時還有臨時救助和應急救助作為補充。此次下發的《意見》明確,按照“先保險、後救助”的原則,做好社會救助與養老、醫療等其他社會保險制度的銜接。

【解讀】“以前不管是救助還是社會保險,都是各自為戰,今後則會統一到一起來。”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李紅兵説,事實上,一個大的社會保障體系不僅包括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也包括社會救助、社會福利,三者疊加起來才是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意見》明確要求今後救助和社會保險等之間要更多地銜接起來。

他表示,今後對於有困難的人群,會先由社會保險解決,解決不了的那部分,再由救助來負責給予一定的幫助,“這將不再是簡單的獻愛心,而是更有針對性、更能有效地解決問題,建立一個可持續地幫助人們走出困難境況的模式”。

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負責人表示,“先保險後救助”具體來説,就是針對低保低收入等困難家庭中沒有工作沒有社會保險的,先資助其上社保,待保險報銷後再根據其實際情況給予報銷,“這樣對於困難家庭來説,就可以獲得兩次救助,救助的比例也會更大”。

她表示,目前北京市已經開展了資助困難群體先上保險的相關工作。

焦點2

按家庭支出設定準入條件

【政策】《意見》同時提出,針對不同救助需求,還將研究分別設定準入條件的專項救助新模式,完善城鄉一體的醫療、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專項救助制度。

【解讀】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負責人表示,現行的救助政策都是以家庭每人平均收入的多少作為基本標準,北京市的專項救助也主要是針對低保低收入家庭,有一些家庭按照嚴格的收入來核定並不符合低保低收入家庭的範疇,但這些家庭可能因為大病等原因,家庭支出非常大、非常困難。

“我們正在進行相關調研,以對這些不是低保低收入家庭、但又確實困難的家庭給予住房、教育等專項救助。”上述負責人稱,民政部門將根據家庭的支出及不同需求等因素,來綜合設定專項救助的準入條件及救助內容,以更深入有效地來幫助受助對象。

>>其他方面

每月審核受助者收入財産

《意見》要求,要定期跟蹤救助對象家庭變化情況,形成救助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準有升有降的動態管理機制。今後,社會救助對象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産狀況還將建立定期報告制度。民政部門應根據報告情況分類、定期開展核查,對於家庭成員有勞動能力、收入來源不固定或不易確定的家庭,原則上每月審核一次,必要時隨時進行核實,以及時掌握救助家庭收入變化情況。

同時,相關部門還將制定社會救助工作申請審核審批程式管理辦法,規範社會救助的申請、審核、審批程式和民主評議、公示、資金髮放等管理流程。其中,在城鄉低保對象的審核上,街道(鄉鎮)應對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家庭逐一入戶調查,詳細核查申請材料以及各項聲明事項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區縣民政部門則應按照不低於30%的比例入戶抽查,對低保對象的家庭成員、收入情況、保障金額等,還會在其居住地長期公示。

鼓勵社會組織參與和監督

意見同時明確,政府部門將積極培育發展慈善和社會公益組織,鼓勵和支援其參與社會救助,形成慈善、社會公益事業與社會救助工作的有效銜接。

據介紹,今後還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來鼓勵社會組織參與、評估、監

督社會救助工作,在街道(鄉鎮)層面,民政部門還將研究探索委託社區服務中心或社會組織,來承擔社會救助的事務性工作。

相關負責人表示,現行的救助力量由於編制等限制,人員力量存在不足,社會組織將成為政府的一種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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