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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日報記者從海南省民政廳獲悉,繼去年在三亞、儋州、五指山、澄邁、保亭5個市縣啟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工作後,海南省今年將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此項工作。
為逐步提高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水準,切實幫助解決重特大疾病貧困患者的醫療困難,根據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有關文件精神,海南省民政廳聯合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衛生廳下發《關於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工作的通知》,從2012年8月起在三亞、儋州、五指山、澄邁、保亭5個市縣啟動了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工作。
統計數據顯示,海南省在三亞等5個市縣啟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試點工作後,去年共救助了1105人次,救助金額達1213.07萬元。今年下半年,海南省將在認真總結試點市縣經驗的基礎上,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此項工作。
據介紹,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救助對象主要是患重特大疾病的農村五保戶、城鄉低保戶、在鄉重點優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軍人)、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殘疾人以及其他患重特大疾病、自付醫療費用8000元以上的家庭貧困的人員。
對於重特大疾病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或門診醫療費用,根據要求,個人自付部分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醫療救助比例原則上不低於70%,農村五保戶和城鎮“三無”人員個人自付部分100%由醫療救助資金支付。救助封頂線原則上提高至每年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