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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
國開辦發〔2012〕39號
關於開展2012年“雨露計劃·揚帆工程
——中西部地區萬名應用人才助學行動”的通知
中西部各省(區、市)扶貧(移民)辦(局)、團委:
根據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關於動員和支援各級團組織及廣大青年積極參與扶貧開發的意見》(國開辦發〔2012〕35號)要求,2012年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決定聯合開展“雨露計劃·揚帆工程——中西部地區萬名應用人才助學行動”(以下簡稱“揚帆工程助學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面向中西部各省(區、市),以雨露計劃實施方式改革試點區域和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縣為重點,動員和組織貧困家庭“兩後生”到承辦學校接受2-3年職業教育,學生畢業後頒發中職畢業證書和職業技能證書,根據本人意願可繼續攻讀高職學歷。2012年計劃招收10000名“兩後生”(招生名額分解見附件1),承辦學校為湖南長沙環球職業教育集團和陜西振華培訓學院。
二、資助培養方式及申請條件
(一)資助培養方式
1、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律免繳學雜費、住宿費,並按規定享受國家助學金。確定為雨露計劃實施方式改革試點補助對象的學生,按規定享受國家雨露計劃相關補貼。
2、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者,獲得中職畢業證書和職業技能證書。經本人同意,可由承辦學校負責推薦工作(月薪不低於2000元),並對就業情況進行至少兩年的跟蹤管理。
3、畢業後工作三年以上的回鄉創業者,可按有關條件向承辦學校申請5-50萬元的創業資金,並由當地團組織向銀行推薦申請創業小額貸款。
(二)生源申請條件
1、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品德良好,熱愛學習,身體健康。
2、符合以下條件一項者優先推薦入學:
(1)家庭每人平均純收入低於扶貧標準者;
(2)因突遇災害造成家庭貧困者;
(3)孤兒;
(4)烈士後代;
(5)其他特殊困難者。
(三)報名材料
1、學生家庭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或父母單位)出具的家庭經濟情況證明(加蓋公章);
2、當地縣級或以上醫院體檢證明;
3、初中(高中)畢業證書或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
三、工作程式
1、國務院扶貧辦和共青團中央將招生名額分配到相關省(區、市),省級扶貧部門和團委根據本地實際,制定並下發名額分配方案。
2、縣級扶貧辦、團委統一組織篩選符合條件的“兩後生”,並將報名材料提交省級扶貧部門和團委審核。
3、省級扶貧部門、團委將審核合格的報名材料交承辦學校,同時報助學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4、承辦學校根據核準的招生名單發放入學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