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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遭不幸怎麼辦?8月15日,太原市推出“特殊困難群眾臨時救助試行辦法”,這意味著,今後除城鄉低保家庭外,低保邊緣家庭、低收入群體這些以往社會救助的“空白點”,也可向所在社區、村提出申請,獲取幫助。
臨時救助,是對由於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給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是一項長期的、規範的社會救助制度,是低保制度的補充。
根據該辦法,太原市戶籍的城鄉居民家庭中,可以享受臨時救助的對象主要包括:已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專項制度救助範圍的家庭,以及月每人平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1倍以上4倍以下,由於患病、非自然災害等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困難的家庭。值得關注的是,目前太原市六城區內的城市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330元,據此計算,太原市市區內,家庭月每人平均收入低於1320元,且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家庭,均可申請,最高救助金額可達1萬元。
記者了解到,臨時救助主要針對以下四種情況:因家庭成員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醫療保險報銷部分、城鄉醫療救助和其他社會幫助資金後,家庭負擔醫療費數額較大,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因火災、交通事故等突發性事件,造成家庭財産重大損失,扣除各種賠償、保險、社會幫困救助等資金後,仍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家庭成員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擇校生除外)或國家公辦大學教育 (自費生除外),經各種教育救助幫扶仍無力支付教育費用的;縣(市、區)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殊困難。
臨時救助資金將主要通過政府投入、彩票公益金和社會募捐等方式多渠道籌集,其標准將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準、財政狀況,以及救助內容、種類、遭受困難程度等因素來確定。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每年申請臨時救助的次數不能超過2次。臨時救助的申請審批程式參照城鄉低保對象認定的有關規定執行。(記者范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