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5類重特大疾病貧困患者可申請救助

2011年05月16日16:42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n | 給編輯寫信 字號: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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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企業為“大病救助基金”捐款,省紅十字會秘書長楊華明(左)代表省紅十字會接受捐贈

今日,為籌集更多的救助基金,福建省紅十字會舉行城鄉困難居民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宣傳募捐公益活動,在活動現場,眾多愛心企業紛紛上臺捐款,並通過特服號10639639手機募捐平臺獻愛心。據統計,當天現場愛心企業共捐款9.2萬元。

省紅十字會秘書長楊華明接受了捐贈,並向愛心企業頒發了捐贈證書。他希望有更多的企業和愛心人士有錢出錢、有物出物,為幫助弱勢群體、改善最易受損害群眾境況做出努力。

據介紹,以下群體可申請救助:我省重點優撫對象(含革命五老人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其他特殊困難家庭及需要緊急醫療救助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其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成員每人平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兩倍以內(含兩倍)。其他特殊困難家庭,指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家庭。

符合救助條件的個人,除了醫保報銷等外,所余個人負擔費用(含目錄內藥品診療及搶救時使用無法替代的目錄外藥品費用),由“大病救助基金”給予一定比例的救助。自付費用在3萬-5萬元(含5萬元)的,按50%給予救助補償;治療的自付費用在5萬-10萬元(含10萬元)的,按60%給予救助補償;治療的自付費用在10萬元以上的,按70%給予救助補償;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救助補償比例在此基礎上再增加10%。原則上每人每年救助總額不超過20萬元。

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可向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紅十字會提出申請,並提供低保、農村“五保”供養等證明、醫療機構的疾病診斷與費用資料、城鎮醫保及新農合等報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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