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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據江西省發改委透露,為了緩解物價上漲給低收入群體生活帶來的影響,江西將針對重點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適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發放物價補貼和適當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失業保險標準。根據規定,月同比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漲幅連續3個月達到或超過3%時,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應及時啟動聯動機制,發放物價補貼。當月同比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漲幅回落到3%以下時,即停止聯動。與此同時,上年度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達到或超過3%時,江西各地也將及時調整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失業保險金標準。啟動聯動機制發放物價補貼的當月,江西將向補貼對象一次性補發前3個月的金額,以後按月發放,直至停止。
(證券之星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