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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吳亞東通訊員楊媛媛餓了伸手就要、睏了在大街上躺下就睡,在人生美好的青少年時期,流浪兒童卻以這種方式經歷著成長。近日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上,市人大代表、市第18小學黨支部書記、校長石岩認為,由於流浪兒童年齡太小,缺乏主動求助的自主性,所以應建立針對流浪兒童的強制救助制度。
石岩説,現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對流浪、乞討人員以自願接受救助取代強制性的收容遣送,無疑是我國法制建設中的重大進步,但對流浪兒童而言卻有缺陷。
石岩認為,應完善現有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建立流浪兒童救助制度,進一步明確公安、城管、民政、共青團等組織在流浪兒童救助方面的責任和義務,以強制性的執法手段,對流浪兒童實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的生存權。
石岩還建議,應由政府建立失蹤兒童的資訊庫,幫他們找到自己的家。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