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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東南網-海峽都市報11月12日訊(本網記者 李熙慧)昨日,記者從福州市醫改工作會議上獲悉,福州將擴大醫療救助範圍,重度殘疾人和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等四類人群,將有望享受醫療救助。
目前,福州市新的《福州市城鄉醫療救助辦法》(徵求意見稿)已徵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意見,正作最後修改。新辦法實施後,福州市醫療救助對象範圍將進一步擴大,即在原有救助對象範圍基礎上,把全部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以及需強制治療的重性精神病人等納入救助範圍。
新辦法實施後,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籌集標准將統一提高至救助對象年每人平均130元,同時,將進一步提高救助比例,並完全取消起付線。還將設立統一的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實行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統籌調劑使用,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
此外,還將建立完善“五位一體”的救助模式,即資助參保、住院救助、日常救助、定額救助、二次救助為“一體”,通過實施醫前、醫中、醫後等多種救助方式,切實減輕困難群眾的醫療費用負擔。
對於享受正常醫療救助後,家庭經濟仍然特別困難的救助對象,新《辦法》還增設了“二次救助”,救助額度為1000~5000元。“二次救助”項目主要針對兩類對象:享受正常醫療救助後,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家庭特別困難的救助對象,以及因重大疾病住院所發生費用的應報銷金額超出醫療救助基金最高報銷限額的救助對象。縣級民政部門將根據當年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結余情況對其給予二次救助,救助額度為1000~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