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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本報訊(記者 侯瑞芳 通訊員
姚泳海) 《江蘇省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實施細則》近日出臺,患有白血病等4類重大疾病的家庭貧困兒童可申請救助。
根據實施細則規定,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對象為本省戶籍、患重大疾病、18周歲以下的孤兒(含棄嬰、事實上無人撫養兒童)和納入醫保統籌的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中的兒童。目前,確定對上述對象身患白血病(含再生障礙性貧血和血友病)、先天性心臟病、尿毒症、惡性腫瘤4類疾病的,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住院和門診治療費用自付部分,即患兒住院和門診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治療費中扣除醫保補償、醫療救助以及其他臨時救助和援助費用餘下部分,由省市縣三級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資金給予救助。具體救助標準為:孤兒報銷100%,低保家庭患兒報80%,低保邊緣家庭患兒報50%。
實施細則規定,凡符合救助條件的患兒,在今年7月20日之後産生的治療費用,都可以到患兒戶籍所在地申請救助。患兒監護人在戶口所在地民政辦領取並填寫申請表。從申請救助到批復,最多只需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