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低收入家庭人員醫療救助政策出臺

2010年10月28日16:40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n | 給編輯寫信 字號:T|T
關鍵詞: 患者 醫療費用 低保 醫療救助金 醫療救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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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州市市區低收入家庭人員年度專項醫療救助政策昨天出臺。從11月1日起,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倍以內、且醫療費用自負(不含自費,下同)部分達到當地年度醫療救助標準(2009年蘇州市區為4000元)的患者,可以申請年度專項醫療救助,救助比例為全年自負金額的60%。至此,蘇州市每人平均月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倍內的家庭中,無論是低保、大病患者,還是自負費用較高的人員,均可以得到醫療救助。

這次新出臺的政策規定,滄浪、平江、金閶、高新區戶籍,參加蘇州市區醫療保險人員,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2倍以內,且患者當年一年醫療費用自負部分達到當地年度醫療救助標準(2009年蘇州市區為4000元)的患者,可以申請年度專項醫療救助,救助比例為全年自負金額的60%,一次性通過銀行存單的形式發放給患者。

自2002年蘇州市建立醫療救助制度以來,蘇州市“三無”、五保、低保、低保邊緣、特困職工、優撫等對象均能得到實時醫療救助,政府埋單為其辦理醫療保險(新農合),享受醫療報銷後的自負醫療費用,再次享受不低於70%的醫療救助,真正為這部分群眾解決了醫療後顧之憂。為此,近五年來,我市財政共投入醫療救助資金4.59億元。新政策的出臺,由原來按人(如低保對象)、按病種(低保邊緣中患8種大病的對象)實施醫療救助,拓展到按醫療費用多少實施醫療救助,醫療救助政策更加完善。

據介紹,符合條件的患者,每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可向社區(村)提交書面申請,由民政部門負責審核其家庭收入,醫保(新農合)經辦部門負責年度專項醫療救助金的計算和發放。享受年度專項醫療救助的對象,不再重復享受年度醫療救助。年度專項醫療救助金從醫療救助基金中支付。(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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