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助學金標準上調至3000元

2010年09月27日14:46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n | 給編輯寫信 字號: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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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訊 (記者施劍松)從2010年秋季新學期起,國家將安排專項資金用於資助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昨天,記者從教育部獲悉,根據教育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的文件,高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的國家助學金標準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而受助學生數量將達到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成。

據悉,在教育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出的“關於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的意見”中規定,各省資助面為:東部地區為10%、中部地區為20%、西部地區為30%。資助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000元——3000元範圍內確定,分為2-3檔。

據了解,除國家助學金外,教育部還要求各地建立學費減免制度。從普通高中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國家還將鼓勵社會捐資助學。通過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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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訊 (記者施劍松)記者從教育部獲悉,根據教育部、財政部等四部委聯合通知,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中等職業學校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首次被納入免學費政策範圍。

據悉,根據新政,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將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享受免學費政策的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地區按以下比例確定:西部地區按在校城市學生的15%確定;中部地區按在校城市學生的10%確定;東部地區按在校城市學生的5%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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