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生活出現暫時困難家庭可獲救助

2010年09月07日16:19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n | 給編輯寫信 字號:T|T
關鍵詞: 救助 專科院校 救助對象 證明材料 困難家庭 個人負擔 基本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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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記者 王璐) 記者昨天從省政府獲悉,由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制定的《吉林省城鄉居民臨時救助辦法(試行)》頒布實施。《辦法》明確提出,對於因臨時性、突發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暫時困難的家庭將給予非定期、非定量的應急救助。

生活暫時困難包括四類

據了解,突發性、臨時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是應急救助申請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第一種是家庭成員中有人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商業醫療保險的賠付和補償資金,及其他社會幫困救助資金後,因個人負擔的醫療費數額較大,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

第二種是家庭成員中有人因交通事故等人身意外傷害或因火災等突發性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財産重大損失,在扣除各種賠償、保險、救助等資金後,個人負擔仍然較重,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

第三種為城鄉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在高中階段,經各種救助措施幫扶後,仍然無力支付寄宿生活費用的;或考入國家認可的全日制本科、專科院校的應屆大學生,家庭無力支付入學報到費用的;

第四種是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低收入家庭,經救助措施幫扶後,基本生活仍然難以維持的。

個人申請須五種證明材料

申請應急救助時需要按什麼程式辦理呢?如果是個人申請,要由申請人(戶主本人或申請家庭授權的委託人,下同)向戶籍所屬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填寫全省統一制式《吉林省城鄉居民臨時救助申請審批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申請家庭戶口本和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及其複印件;

2.城鄉低保家庭申請應急救助時,應提供《吉林省城鄉居民低保證》原件及其複印件;

3.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應急救助時,應提供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吉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證明》及其複印件;

4.由鄉鎮(街道)出具的突發性、臨時性困難的證明材料;

5.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申請人出具的其他證明材料。

救助標準據實際情況而定

臨時救助標準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準和物價指數適時調整。

實施應急救助時,根據救助對象財産收支狀況、家庭主要成員勞動能力狀態、困難程度和類別等因素,結合當地財政收支情況,合理確定應急救助類別和補助標準,具體類別和補助標準由市(州)、縣(市、區)確定。臨時救助資金通過代發銀行社會化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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