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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本報太原8月11日訊(首席記者 魏貴富)記者今天從省扶貧辦獲悉,根據國辦發(2010)31號文件關於“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本地扶貧標準”的精神,我省決定將扶貧標準由以前的1196元提高到1550元。
近年來,隨著我省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準不斷的提高,舊的扶貧標準已表現出明顯的滯後性和不適應性。舊的扶貧標準偏低,使得一部分貧困人口難以進入扶貧政策的照顧範圍。從2008年我省對貧困地區農戶抽樣調查情況來看,由於物價上漲,消費支出加大等諸多因素作用,按當地農村消費水準測算,如果沒有1550元這樣一個收入,就很難維持一個人的基本生活需求。這次我省調整扶貧標準,體現了扶貧工作實事求是、求真務實的精神,將會進一步提高我省扶貧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使扶貧工作實現提檔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