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回應玉樹抗震救災捐款管理質疑

2010年08月13日10:42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n | 給編輯寫信 字號:T|T
關鍵詞:  抗震救災 災後恢復 捐贈 青海玉樹 重建項目 生態脆弱 發展改革委

視頻播放位置

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

新華社北京8月12日電(記者衛敏麗)為確保青海玉樹抗震救災捐贈資金合理配置、規範使用,民政部、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7月7日下發《青海玉樹地震抗震救災捐贈資金管理使用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實施辦法》明確了捐款的使用原則、使用範圍、運作方式、撥付方式,同時也規定了反饋要求和監管方式。

近日,有網民對捐款統籌方式、捐款撥付、捐款使用去向、捐款監管等問題表示關切,有些媒體對“玉樹捐款由青海省統籌安排”表示疑問。針對社會和網民們普遍關心的問題,民政部有關負責人12日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採訪。

問:《實施辦法》規定,“捐贈資金全部撥付到青海省,連同青海省接收的捐贈資金,統一納入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由青海省統籌安排用於恢復重建”。請問制定這項統籌政策的依據是什麼?這種做法是否影響了社會組織和基金會在災後重建中發揮更大作用?

答:我國政府歷來鼓勵和支援社會力量參與災害應對,玉樹地震抗震救災工作能夠有序高效開展,與社會各界共同努力是分不開的。這次強調玉樹地震捐款要統籌安排,主要是考慮到地震災區的特殊情況,正如5月24日《國務院關於做好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指出的“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任務十分艱巨繁重,並面臨高寒缺氧、施工期短、交通不便、生態脆弱和建築資源嚴重不足等特殊困難”。因此要求青海省人民政府對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負總責,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加強指導和做好相關協調工作。5月27日《國務院關於支援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中明確要求“中央有關部門及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接收的捐贈資金,要直接撥付到青海省,連同青海省接收的捐贈資金,統一納入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由青海省統籌安排用於恢復重建。此外,加上居民和企業少量自籌資金,共同組成以中央財政為主的災後恢復重建資金”。

因此,《實施辦法》正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決策部署,既要確保捐贈資金規範使用,保證捐款發揮最大效益,又要讓捐贈機構和捐贈人滿意,同時要支援青海省對災後重建工作的統籌,加快災區重建步伐,早日完成家園重建。

問:目前,全國接收玉樹地震社會捐贈款物的情況如何?

答:截至目前,全國共接收玉樹地震社會捐贈款物104.47億元,包括捐款96.28億元,物資折款8.19億元。其中,民政部(含各地匯繳)接收捐款26.62億元,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含各地紅會匯繳)接收捐贈25.12億元,中華慈善總會(含各地慈善會匯繳)接收捐贈26.57億元,青海省直接接收捐贈20.89億元,四川省接收2.92億元,其他一些基金會接收了2.35億元。前期已向災區撥付10.60億元,包括捐款2.62億元、物資折款7.98億元,支出捐贈款物主要用於應急搶險、災民臨時生活救助。近日,民政部、中華慈善總會接收的捐贈資金中,已有近50億元按照有關要求,撥付青海省,由青海省按恢復重建規劃統籌安排,根據項目實施進度撥付。

問:面對近100億元的捐款,請問如何保證捐款的安全和專款專用?這是網民非常關心的問題。

答:中央和國務院領導一再強調,抗震救災捐贈資金的使用要充分體現和尊重捐贈人的意願,專款專用,公開透明,有效監督,並有反饋和公告程式。《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正是要確保捐贈資金的安全。

《實施辦法》明確規定,要尊重捐贈人意願,優先安排捐贈人定向重建項目;要嚴格區分財政資金和社會捐贈資金的性質,專賬管理,專款專用;要實行項目管理制度,確保捐贈資金安全、合理、合法使用。目前有關捐贈接收機構和青海省正按照這些原則在落實,相信捐贈資金的安全是有保障的。

《實施辦法》還對捐款的使用範圍也作了詳細的規定,主要就是城鄉居民倒損住房、學校、醫院、社會福利設施等公共服務設施重建,對特困群眾、“兩孤一殘”人員等特殊群眾安置以及其他民生類項目的恢復重建。

1   2    


返回頂部文章來源: 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