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廣東、貴州、江西等南方省份相繼出現強降雨天氣,水漫街面、要道阻塞,許多城市仿佛浸泡在水中。
南方遭遇“暴雨傾城”,顯然不只因為天氣的極端,它更暴露出城市規劃建設的弊端。談到這樣的弊端,一般民眾會認為是城市排水能力的不足,中國城市排水系統的落後,國外如巴黎倫敦等城市排水設施的先進,常是人們津津樂道的話題。正因如此,近年來,曾經歷過“暴雨傾城”之苦的城市,比如北京,越來越重視城市排水系統的改進,或許此次南方“暴雨傾城”後,廣州等城市同樣會有所省思。
不過,把雨水盡可能快的排出城市,這是一個最好選擇嗎?實際上,無論是北京還是廣州,都屬於嚴重缺水的城市,一方面喊“渴”,想方設法四處調水,另一方面對於雨水這一重要的水資源,卻充滿著恐懼,花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將其排走,這真是一個悖論。雨水是來自上天的恩賜,我們最明智的做法,理應是盡可能將它收集,不使它白白流走。可別小看城市的雨水,據有關資料,2004年末我國城市佔地面積39.42萬平方公里,按年平均降水量650毫米可以推算出,僅2004年一年,雨水就給中國的城市帶來2600億立方米的水資源,而如此龐大的水資源寶庫,我們能利用的,又有多少?
其實,國外城市早已不滿足於建設發達的排水系統,近幾十年來,建設高效率的集雨蓄水工程,對雨洪資源進行深度開發利用,成為了新的潮流。例如,日本在城市地下廣泛興建滯洪和儲蓄雨洪的蓄洪池,將蓄積的雨水用於噴灑路面、灌溉綠地等,日本大阪市的隧洞式地下防洪調節池,可蓄水量有112萬立方米,日本還在低窪地修建運動場,平時用作運動場,雨季用來蓄洪,有的則在運動場下面修建地下水庫。美國多個州都立法規定,城市新開發區域必須實行強制的“就地滯洪蓄水”,屋頂蓄水和由入滲池、井、草地、透水地面組成的地表回灌系統已在美國許多城市普及。在印度,由於充分收集及利用雨水,新德里等許多城市的地下水位近年來穩定上升,政府對於一些大型的集雨蓄水設施還派專人管理,統一分配用水。
可見,暴雨未必就是災害,只要利用得當,我們就能化災為利,與水和諧相處。而要達至這樣的結果,則需制定有關雨水利用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尤應重視以下問題:
遏止水泥、瀝青等不透水地面在城市的氾濫。水泥、柏油等地面就如一個硬殼,將城市嚴密覆蓋拒絕與水親近,讓雨水成為麻煩乃至災害,這是暴雨“傾城”背後最大的人禍。因此,理應立法嚴格控制,如明確規定停車場、小區場地、廣場等公共區域一般須為透水地面,特例須經審批,立法確立城區最低可滲面積率,保證雨水可快速滲入地下。
在城市小區普及集雨工程。現在城市小區的雨水大多沒收集利用,總與污水一起排走,這實在是巨大的浪費。以北京為例,根據2007年的數字,北京已有的集雨工程一年的雨水收集量只有100萬立方米,而北京城區每年可利用的雨水量達2.3億立方米。推動集雨工程普及,法律不妨規定,在新建小區和項目,集雨工程屬於配套項目,而對已建小區,由政府補貼一部分,居民承擔一部分,籌資進行集雨工程的改造。
啟動城市“地下水庫”的建設。法律應規定,大容量的城市蓄洪池如同公園、綠地、廣場一樣,是城市規劃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蓄洪池的設置、利用應有相應的規範。如此,將防洪與補源結合起來,寓資源利用於災害防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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