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記者從全國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難點村”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為更好地服務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經中央批准,全國村務公開協調小組研究決定,從今年開始到2011年,在紮實推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面上工作的同時,開展“難點村”專項治理,力爭用3年時間,使現有“難點村”面貌發生根本性轉變。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何勇在會上講話時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認真落實《關於開展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難點村”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以飽滿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風抓緊抓好“難點村”治理工作,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會議指出,近年來,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對於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一些地方還存在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難點村”。這些村,有的村級組織不鍵全,領導班子軟弱渙散,村幹部能力不強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有的政策法規不落實,村務不公開或假公開,村務管理不民主現象長期存在;有的村黨群幹群關係緊張,經濟社會發展滯後等等。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共有3萬多個這樣的“難點村”,約佔行政村總數的6%。會議要求,這次“難點村”專項治理工作要以解決農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切入點,以村級組織建設為重點,以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為著力點,保障村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具體説來,有4個方面的主要任務:一是著力發展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解決“難點村”經濟和社會發展長期落後的問題。二是著力加強村級組織建設,解決村級組織軟弱渙散、村幹部能力不強的問題。三是著力健全農村民主管理制度,解決村務不公開管理不民主的問題。四是著力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會議認為,做好“難點村”治理工作,一是要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其中,縣級是關鍵,鄉級是基礎,縣鄉兩級主要負責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要把“難點村”治理作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重要任務,制定切實可行的治理方案,抽掉精幹人員組建治理工作組,深入“難點村”開展工作。二是要與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結合起來。按照中央安排,市縣兩級從今年3月、鄉村兩級從今年9月開始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因此,要把治理“難點村”納入學習實踐活動。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準確把握“難點村”産生的原因,搜尋和解決存在的問題。三是要加大督查督辦的力度。治理“難點村”,必須強化責任意識,嚴格落實責任制。要建立“難點村”治理臺賬,實行銷號制。凡是治理工作不達標的,幫扶工作組不離村;對於工作拖拉、進展不力,不積極解決群眾反映問題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對於違紀違法的基層幹部,要及時採取組織措施,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四是要建立機制,動態管理。建立健全“難點村”治理的動態管理機制,採取有力措施鞏固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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