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對地震災區的後續生活救助資金已救助困難群眾近350萬人
新華網北京1月5日電 記者近日從有關部門了解到,中央財政共安排四川、甘肅、陜西三省災區後續生活救助資金25億元,目前共發放14.32億元,到位率57.3%,共救助困難群眾349.25萬人。
2008年8月底臨時生活救助政策執行到期後,考慮到汶川地震災區群眾損失程度深,生活困難大,恢復重建時間長,中國民政部、財政部繼續對四川、甘肅、陜西三個地震重災省困難群眾給予3個月後續生活救助,補助對象為三省的“三孤”人員,生活困難的遇難(含失蹤)者、重傷殘者家庭人員,異地安置人員以及因災住房倒塌或嚴重損壞且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等,月每人平均補助標準為200元。其中四川20億元,甘肅4億元,陜西1億元。
截至2008年底,三省共救助受災困難群眾349.25萬人,包括“三孤”人員18.90萬人和其他人員330.35萬人。
“我們還要求地方財政、民政部門,在後續生活救助政策到期後,要及時將地震災區仍需救助的城鄉困難群眾,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和冬春受災群眾臨時生活救助等現行社會救助制度,切實保障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住處、有乾淨水喝、有病能醫,全力維護災區社會秩序穩定。”據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2008年底,中央財政已下撥冬春受災群眾臨時生活救助資金近18億元,其中安排四川、甘肅、陜西、雲南等四個地震重災省6.25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