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擬通過減少考試科目、削減考試內容、降低考試難度等措施,深化義務教育階段考試評價制度改革。
昨日,經過遼寧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第四次會議審議的《遼寧省義務教育條例(草案)》在遼寧日報上全文公佈,並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
其中,該《條例(草案)》第二十五條提出要“建立與素質教育相適應的義務教育教學品質評測評價機制,採取減少考試科目、削減考試內容和降低考試難度等措施,深化考試評價制度改革。 ”
減少考試科目,可以通過分階段學習的方式實現。教育專家、瀋陽市126中學校長余秀林認為。“比方,在初一、初二階段就可以完成一些科目的學習,並及時考評”。她認為,這樣“就可以緩解中考的壓力,分解初中生的學業負擔。 ”
從2001年起,遼寧省就已開始實行示範高中和重點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校制度。目前,全省中招指標到校的比例已經達到75%,而按照遼寧省教育工作目標,到2010年,重點高中指標到校率要達到全省100%。
此外,遼寧省示範性高中和重點高中也已啟動免試招收“雙優”初中生的制度。“雙優生”即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學業考試成績全優的初中生。但普通高中免試招優秀初中生還是首次提出。此前,瀋陽市134中學校長吳艷就曾評價此舉“逐漸淡化中考,將有助於推進素質教育”。
作為徵求意見的草案,昨日的公告中提到,各單位、組織和各界人民群眾均可通過信函、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對該法規草案提出意見和建議。 10月20日徵求意見截止後,該草案還將做進一步修改,並再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寄宿生擬免收寄宿費
根據國家教育部等五部委做出的規定,自2009年春季始,由政府財政資金建設的學生宿舍全部免收住宿費。
為此,《遼寧省義務教育條例(草案)》第三十三條提出了“對寄宿生免收寄宿費,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並提出對貧困家庭寄宿生的補助辦法。對於農村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費和家庭困難且路途較遠的走讀生交通費予以補助,對孤兒免收一切費用,並補助寄宿生生活費。
學校拉學生“充場面”擬被限制
今後,學校隨意拉派中小學生參加慶典、當觀眾、充場面的情況將被禁止。《遼寧省義務教育條例(草案)》的第三十條中提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組織或者要求學校組織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活動無關的各種慶典、商業演出等經營性活動。
讓學生參加慶典活動,其目的無非是為了烘托氣氛,讓場面看起來熱鬧些。這種現象不但干擾了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而且嚴重妨礙了學生的學習。該條例草案中的這一條款,將使學生權益得到維護。
擬禁止公開貧困生家境
包括學校在內的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公佈學生劣跡和家庭貧困狀況。
這是該條例草案中第三十條提出的內容。“一直以來,對於貧困生的情況,多數學校都是選擇不公佈的,主要考慮有些學生對此有顧慮,覺得沒面子。 ”余秀林説。
但立法禁止公開貧困學生家庭狀況,還是首次。她認為,“立法,更加強了人們對保護學生隱私的重視。”此外,該條例草案中提出,專門學校也不得向社會宣傳該學校的矯治功能、而且不能公佈其在校學生的姓名和其他隱私。(吳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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